第71章 四种新式汉律
作者:木酒杯      更新:2021-06-28 05:33      字数:2136
  开战之前,曹昂已经命程昱、李典将黄河北岸以及南岸八十里内的百姓尽可能向南转移。听到可能要打仗之后,也不用官吏们过多鼓噪,住在两岸的百姓纷纷向腹地迁移。一是为了躲避战乱,二也是因为天子刘协颁布的新的政策。
  天子刘协任命张喜为司空,调整司空权限,以司空掌管御史台,负责汉律制定及百官监察考核;又任命赵温为廷尉,掌管大理寺,主管提刑平狱,何夔、陈数两人一如前职,郭煜调往御史台。在确立司法架构之后,刘协便在张喜、郭煜等人的协助下,去繁就简,去芜存菁,将那些不合时宜的法规法令全部删除,重新颁布了汉律。汉律中刑法、赋税劳役等部分基本没有变化,特别的有四种法律。
  御史台首先颁布了屯田法和战乱田地所有法。
  屯田法主要面对各地屯田的百姓和田地。除规定屯田时各种产出情况下的分成比例外,屯田法规定,屯田士卒或民户在屯田五年之后,如果每年的粮食产量都在上升,便可以提出赎买自己耕作的土地。赎买的方式有很多种,或一次交付钱粮,或向官府指定的钱庄借贷钱粮赎买,而后以每年的多缴纳赋税进行偿还。借贷期限可以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四种期限,依据期限不同,赋税比例也各有不同。具体的方法和比例很多,充分预估了各种情况。其实这便是曹昂根据后世商品房制度所设计的方案,目的也大同小异,既给屯田百姓以希望,也督促屯田百姓努力耕种。
  战乱耕作法是配套屯田法的。如今各郡国百姓流离,许多田地荒芜。为了有效利用土地,也为了防止日后因为土地权属而生乱,战乱耕作法中规定,只要是荒芜的土地,任何编户齐民或者奴婢都可以耕作,但耕作之前需要将当地田官进行报备,为人奴婢若想耕作的,可向官府报备,官府出钱为奴婢赎身,奴婢可以用之后的收成进行偿还;耕作满五年之后,原土地所有人仍未出现的,可以依据屯田法进行赎买。若五年之内,原土地所有人出现,则原土地所有人需将次年土地收成一半交予之前的耕作者。同时又规定了各种细则以防止舞弊或者耍滑的可能。
  颁布屯田法和战乱田地所有法颁布之后半个月,几乎与袁谭所领冀州精锐渡河同时,御史台颁布了民户律与商社法。
  民户律重新根据家庭人口多寡制定了相应赋税,对编户齐民的五口或八口之家,没有奴婢的民户,给予最低的赋税和支持,并给予在盐、铁等物资的购买上给予优惠;依据家中人口的多寡,优惠各有不同。对有奴婢的民户,严格实行累进税率;拥有五十人以上奴婢的民户,并勒令分家或者遣散奴婢,以建安三年为限,建安三年后仍有奴婢五十人以上的,禁绝家族察举贤良、孝廉三年,并处罚款及没收土地,盐、铁等物资需加价购买。并且,率先在豫州施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由军中伤残的军官士卒中挑选任命。
  商社法如同现在的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等事宜。商社法过于超前,基本都是曹昂暗中拟定,交由刘舜提交给刘协,刘协以自己名义发布。依据商社法,刘协成立了大汉皇室食盐商社、大汉曹记食盐商社以及大汉长乐食盐商社经营食盐专卖,将河东盐池一分为三;又成立了大汉皇室钢铁商社及大汉骠骑钢铁商社,负责军用及民用的铁器售卖;同时成立了大汉皇室钱庄、大汉曹记钱庄及大汉长乐钱庄,负责与民户的各种钱粮借贷事宜,并接受军民两户钱粮的代理存放,兼营粮桑保险业务。除此之外,便是正式确认了大汉国债承销商社的名义,认可其发行国债的资格。
  凡是名字中带有皇室二字的商社,一律归天子所有,并委托少府派人经营;凡是名字中带有曹记或骠骑二字的,归骠骑将军曹昂所有,曹昂委托曹洪负责经营,商社分红权分散给各级军官;凡是名字中带有长乐字样的,归于各个私人,此处暂且不表。
  除了商社法外,其余三种律法都与三百年后北魏的制度改革大体相似,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加了许多经济和金融手段,确保最基础的民户面对各种风险能够有应对的方案,不至于一遇到天灾欠收,就只能卖地卖身。对于盐铁依然施行专营,但是开放了私人进入,当然,专营的分红用于养军和天子封赏,私人进入是要提前缴纳一大笔钱粮购买专营权,并且每年都有十分之三的收入上交朝廷。
  当然,这与曹昂最初的设想退步了很多。曹昂原来的设想,是盐、铁、钱庄都至少要有三家以上的私人介入,促进竞争的同时,也能促进技术的进步,从而提高税收。为了防止权力伸手,曹昂也已经设计了相应的规避和惩罚制度。但郭嘉的一句话,让曹昂放弃了扩大私营。郭嘉的理由很简单,无法根据收入确定税收。是啊,即使以现代手段之发达,尚且还能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在东汉末年这种只比刀耕火种强一些的技术时代,怎么可能去确定每家四人商社的收入?
  曹昂不但在开放私人专营上做了让步,在东汉朝廷的架构调整上,也做了很大的退步。原来单单司法,曹昂就想设立御史台掌立法、大理寺掌初审、刑部掌复审。但是机构容易设立却难以撤销,一个机构一旦设立,便会有其自己的生命进行延续和行动。考虑到当前东汉朝廷官员一般也只是需要处理民事诉讼和赋税等情况,曹昂便大幅度的删减了自己的规划,能合并的机构合并,能不分离的尽量不分离。等待天下安定之后再做打算。
  虽然曹昂做了很大的退步,但在东汉这个时空看来,其律令的切中时弊和应对之法,都是属于开天辟地那个层级的。最有力的证明,便是各地的流民用脚投票,纷纷往豫州和兖州而来,使得兖州、豫州渐渐恢复生气,开始积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