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平日放歌
作者:劣犬南泽      更新:2021-06-19 10:26      字数:2999
  网易云上有一句评论:“心情,电影,音乐,书籍,是四种最不能分享的东西。”每个人对歌的具体品位不同,有人喜欢无病呻吟,或者肆意狂放。伤感抑或是欢快,都是一种选择。
  向宇喜欢薛之谦的歌。
  “你在听歌吗?是上上谦的吗?”向宇被刚认识的同学陈澄搭话,对方自来熟地凑过来,他似乎听到了耳机外扩的轻微声音,然后更加兴奋地笃定道:“一定是他的歌,是《下雨了》对吧?”
  九月的太阳很大,即使在树荫下走,也会被烦躁的温度影响。向宇停下了脚步,因为对方开始了即兴表演,哼唱这首歌。
  “雨还在下像在说话,
  他敲我的窗叮叮当当,
  恋爱的季节勉强不如放下,
  雨还在下你听得见吗……”
  向宇摘下耳机,听到了很有魅力的少年音。他注视对方深情的模样,待陈澄停顿时,道:“你是军训文艺汇演上唱《意外》的那个人吗?”
  “没想到被你发现了,是我。”
  “你也喜欢薛之谦的歌吗?”
  “当然,死粉,超爱他的情歌,你不也在听他的情歌吗?真开心!”
  陈澄用行为表现自己的喜悦,凑近轻轻撞了撞向宇。
  “嗯,他的歌都很好听。不过相比情歌,我更喜欢《动物世界》,《高尚》这些表达自我的歌吧。”
  向宇选择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告诉自己承认了的朋友陈澄,这是他对朋友的最基本的原则。
  “哦,那几首歌歌词太绕,感觉除了押韵没什么好听的。”
  陈澄耸耸肩,不带感情,空白地回应了对方的真实。
  其实,这个时候,向宇就该明白他与陈澄的区别,不该还抱着“我们一定能成为朋友”的念头。
  下雨天,放学后的教室。
  艾传文景注视窗外,看到了玻璃倒影中的胡天一摘下眼镜。当两人在倒影中对上目光时,对方会心一笑了。
  “艾传,一起出去吃饭吧?”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艾传文景呢喃两句脑海中回响的民谣,他把自己的耳机摘下,然后站起来转过身才正式回答对方,“走吧,难得放学这么早又没事情干,今天可以好好逛逛学校了。”
  “可以,吃完饭去艺术馆怎么样?”
  “好主意。”
  两人走出教室,胡天一找到话题,先开口:“你也喜欢民谣吗?”
  “嗯,民谣,悠扬轻快的英文歌我都爱听。其实一开始听这些慢节奏的歌,是为了助眠,以前因为某件事经常睡不着,不过现在好像总觉得,听着听着就释然没事了。”
  “那还真是一个好结局!我听民谣或许是性格原因吧,空闲的时间不多,接触的音乐也不多。”胡天一不去过问对方的伤口,同样轻松地聊下去。
  雨下得很大,淅淅沥沥,两人各自撑开自己的伞,同时踏入喜怒无常的暴雨中。
  胡天一用余光去看艾传文景,对方似乎没什么变化。在这种不稳定的环境下他很不安,在每次眨眼的一瞬他都能感觉心跳加快了一拍。他强迫自己冷静,表现出冷漠镇定的模样。
  艾传文景偶尔回去瞟并排走的同学胡天一,在暴雨的呼啸中他害怕自己会听不到对方的话,但想主动开口聊天打破沉默的他被暴雨警告。杂乱无章的雨声淹没了他们的距离。
  胡天一在艺术馆前束伞,进门后转身对站在后面台阶上发呆的艾传文景喊道:“先进来吧,你在发什么呆呢,艾传。”
  “哦!”艾传没注意他们走到了艺术馆,一路跟着的他想起刚才的约定,有点纳闷是不是自己记错了?但他很快抛开这个想法,跟随胡天一走进了艺术馆,把注意力放在了偌大的安静空间。
  “你喜欢唱歌吗?”艾传文景问胡天一。
  “既不排斥,也不喜欢吧!我没怎么唱过歌。”
  “哦,我挺喜欢唱歌,”艾传文景仍跟在对方的后面,两人再往二楼走,他继续轻松地开口,“唱歌是一个加分的好技能哦,想逗女孩子笑不妨用这一招,没准还能捕获芳心。”
  “是吗?我想我应该去学习如何逗女孩子开心。”胡天一站住,转过头,一本正经地回答。
  “我想我可以向你展现几分我的功力。”
  “逗女孩子笑?”
  “是唱歌,兄弟,”艾传追上了他,两人也出现在了二楼的大厅,四周墙上都是装饰的艺术品。
  “南方姑娘,你是否习惯北方的秋凉。
  南方姑娘,你是否喜欢北方人的直爽。
  日子过的就像那些不眠的晚上……”
  胡天一往左侧走,艾传文景在旁边轻声歌唱,清澈的声音与轻快的格调令胡天一顿时心往神驰,她想到了那个女孩。
  胡天一故意路过一个教室时,不经意地多瞟了几眼,但没看到心中期待的少女。
  两人继续往前走,他们的背影倒映在从三楼下来的一个人——左恩,他也在哼唱,不过是一首日语歌。他自然地观察到了那两个人,左恩眨了眨眼,没有与这两个熟悉的同学打招呼,他往下走,想法飘在歌词中。
  “誰だって完璧じゃないね,
  谁都不是完美的,
  欠落してるから人間さ,
  就因为欠缺着某些东西,
  白と黒の間で皆闘ってんだ,
  人类不断在白与黑中战斗着,
  天才といわれたあいつも,
  就算是被称为天才的那家伙,
  弱さを見せるんだ本当なんだ,
  我也看到了你的弱点我说真的哦。”
  夏夜,在一家商店门面前,老板布置了一个液晶大屏幕用来观看综艺节目。老板并不反感那些在街上没有目的地游荡的少年们在他的店门前停下,因为他曾经也是一个不良少年,看到这些夜晚无所事的少年,他反而会喜欢这种熟悉的感觉。
  液屏上放的是大热的《中国有嘻哈》,大多数男孩在肆意地发笑,戏说嘻哈的搞笑古怪。
  杨景然着黑红格子衬衫与一条黑色牛仔裤。他在认真地看这个节目,对旁人的反应置若罔闻,他脑海中响起了悠扬的嘻哈节奏,同时自己的心也开始跃跃欲动了。
  杨景然喜欢嘻哈。
  他不会唱歌,也不懂什么高深的歌曲品味,但他知道他喜欢嘻哈。
  “哈哈哈,你没觉得他们说话很有freestyle吗?说话那么矫情不怕咬到舌头吗?哈哈哈!”一个同龄少年摇了摇他的肩,同他说笑。
  杨景然没有怒气,他没有因为对方对嘻哈的冷嘲热讽产生狭义的偏执,他平淡地说:“他们很有风格,我觉得还蛮酷的。”
  沉默了一秒,而后和他一同来这儿的无所事事的少年们大笑。
  “没想到你真会说笑,哈哈哈!”
  “杨哥不错嘛!”
  “真的蛮酷的,哈哈哈!”
  看着这群在癫狂的不良少年,从商店走出来的罗雨潇停下了步伐,他接着瞟到了液屏上的节目,联想到这群人的行为,不由得露出敌意,他想:凭什么瞧不起嘻哈,真是一群无药可救的家伙!
  这时,低沉的音乐前奏响起,飘荡开来。
  杨景然与这个面露憎恶的男孩对上了目光,然后很自然地移开,因为两人没有任何共鸣。
  “听着差不多的音乐喝醉差不多的糗,
  有着差不多的绝望做着差不多的梦,
  穿着差不多的衣服脑袋差不多的空,
  差不多的挂说着差不多抱怨的话,
  时间也差不多了该回我那差不多的家。”
  罗雨潇走了,往一个不同的方向走,他不想看到不良少年,真的,真的不想。
  杨景然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记忆这首嘻哈乐曲上,旁人还在无端嘲弄,他似乎没注意到他与这个世界有点格格不入。
  深夜的深夜,
  白小喜躺在床上,一个人在家里。
  “我这么这么差劲,用最坏的恶意去揣摩一个人,我真的好脆弱,哈哈!”白小喜在自言自语,他的眼角绯红,像是哭了一场。
  我不知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做,是沉默还是主动?或许,就这样吧,自己过去可笑的样子已经被对方铭记了吧——我就是一个自私,从来没真心为别人真心考虑过的讨厌的人吧。
  他要是再看到我,一定会说说:“呐,你这个虚伪恶心的人,能不能滚远点!”
  哈哈!一定是这样的。
  白小喜苦笑着,起身把手机从床头拿开。他不想让音乐来左右自己的想法,别人的歌永远都没有自己的影子,这是他不爱听歌的理由。
  或许,有一天我也会被一个人拯救吧!要是那天被混混欺负的人是我,他也一定会来救我吧?真希望我们的关系还能回到高一的时候,只是希望而已。
  闹钟嘀嗒嘀嗒,哄睡了这个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