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番外——《像少年啦》(1)
作者:
Kaneki 更新:2021-06-18 03:37 字数:4477
序
青春总是被人们挂在嘴边,但其实也没几个人真正知道青春是什么。
青春当然不是三俗国产爱情片里的撕逼三角恋堕胎车祸与出国。他们之所以这么演,只不过是强行制造戏剧冲突并且迎合广电不让早恋就算早恋也必定失败的规定罢了。于我而言,青春是那些曾经在脑海中回放过很多遍的记忆。
高三日日夜夜的奋斗,是青春;和朋友一起吃过的饭喝过的酒,是青春;无数次为rng的胜利欢呼,是青春……
这些都是青春,只有你不是。
希望你争取一下。
从小到大,无数人从我的身边走过,有人行色匆匆,不屑听我的故事;有人停留过一阵,后来觉得我的故事不动听,不如去追星;还有人一直在我身边,我便认真给他们讲。结果他们没腻我先腻了,弃他们而去。
人总是卑贱的。得不到的,百般恳切;唾手可得的,却不愿触及。我们能够看到许许多多人追求着他们眼中的名和利,却忘记了什么是真正的自己。
我便是这些人中的一员。
明知错了,死不悔改。
当代年轻人最基本的处事原则。
这个小说的产生很有意思。朋友让我帮忙写东西,我也确实有在考虑帮他写。然而拖了许久,终究难从下笔。原因有很多,首先一点就是,每天自己更新了两章小说后,便再难以挤出别的东西。同样是写网络小说的,我很奇怪那些一天写五章都绰绰有余的人为什么可以坚持每天只发两章。我向来是写多少发多少的,有存稿在我手里,就像有闲钱放在我手里一样,我必要给它花出去。
我倒也不是崇尚什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洒脱风流子。我只是觉得,“未发送”三个字眼太不摇滚了。
是的,虽然我学吉他学了不到一个月就半途而废,虽然我并不喜欢摇滚音乐,但这并不妨碍我有一颗摇滚的心。所谓摇滚就是,做你想做的,管他妈别人干什么。
呵呵。
朋友让我写东西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到底该写些什么。一开始想写一本武侠小说,高三的时候曾经动笔写过一章的武侠小说,我一直有一种将其从纸上复刻到文档上的冲动,然而那一章小说只是开头,之后要写什么,两眼一抹黑。所以犹豫艾艾,终究没写下来。
后来又想写言情小说,因为别人告诉我言情小说很矫情,而我朋友的这个公众号里面的东西同样很矫情。我尝试了下,可能因我恋爱经历几等于无,故此憋了半天愣是没憋出来一个像样的开头。
我疏以为最完美的爱情小说开头应该是使人观后振聋发聩的。譬如说《安娜卡列尼娜》中所写:“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又或者杜拉斯《情人》的开头:
我已经老了。
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虽然我并不明白备受摧残的面容有什么好爱的,但这并不妨碍我觉得这是一个很美好的开头。就像gay和拉拉,我极度反感,但却不至于发出同性恋都得死这种脑残言论。
每个人有每个人活着的理由和方式,你只能让你自己活出你自己的样子来。至于别人,关你屁事?
于是就这样挣扎了好久,终于想到了这个题目和这个小说。
《像少年啦》。我自以为是一个很吸引人的题目。在网文届,你的题目和简介弄得好,你的书也就成功了一半。可惜我的题目从来没弄好过,但这个题目真的超级棒。
因为它是山寨出来的。
中国向来不缺山寨技术,早到多少年前安卓刚起步时就有的几百块山寨智能手机,晚到苹果用了刘海头后全中国铺天盖地的刘海头。这都足以证明,中国模仿的实力确实是杠杠的!
韩寒曾说,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但其实应用到中国,这句话实在不对,潮流确实不能追,但我们可以山寨。
《像少年啦》正是由此山寨出来的。原书名《像少年啦飞驰》,作者韩寒。我只山寨了一截,并没有很无节操的山寨出《三重门中门》、《你的国》、《两座城池》和《1988:我也想和世界谈谈》。
至于为什么我的题目只有《像少年啦》而没有“飞驰”,可能是因为我太胖,飞不起来吧。
希望大家都像少年一样自由自在的飞驰。最好不要活成油腻的大学生。
一
很久以前我有个朋友,后来他死了。
在所有的朋友中,我最佩服这个朋友。此人名为大明,以前我一直怀疑数学书里总是提出问题的那个小明是他弟弟,为此对他很有情绪。直到后来除了小明还有小军小红一起提问题的时候,我才原谅他并和他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人的一生其实很短暂,小损样说得好,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也就过去了。我掐指一算,也没算出来我这辈子还能眨多少次眼。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因为镇子合并,我以前就近的小学被合并到了两公里外的镇中学。从那以后,我开始骑自行车上学。
我当时骑自行车已经很有年头了,而且自以为我的车技很牛掰。然而我不得不说的是,大明的车技比我更牛掰。我们偶尔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大明会跟我吹嘘他的命有多么的硬。
据大明说,他三岁的时候就开始骑车,不过不是自行车,而是一辆小孩子骑的三轮车。那个三轮车通体钢铁打造,前面轱辘焊着脚蹬,后面轱辘焊着车座。大明小时候经常蹬着那个小三轮到处溜达,有时候碰到骑驴的小六,还一定要和小六比一比谁的速度快。
小六也是一个狠人,容我以后再介绍他。总之,自我有记忆开始,小六出行就一定骑驴。
三岁的大明就和三十岁的小六比谁的速度更快。有一次比着比着,他那通体钢铁的小三轮后车轱辘掉了,大明直接就连人带车折进了旁边的壕沟。小六以为出事了,吓得不轻,立刻逃跑。但是大明却摇摇晃晃从壕沟里爬了出来,即便脸上卡的全是血道子,也丝毫看不到他的眼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大明英勇发言。然后他捡了飞出去的轱辘,安在自己的小三轮上,吭哧吭哧回家了。
回家之后,大明妈看到大明浑身是土,脸上血迹斑斑,立刻关切的问大明有没有事。在确定了大明没事之后,大明妈直接把按在腿上一顿胖揍。
大明“哇”的一下就哭了。止也止不住。
后来大明就有了个外号,叫“哭男”。这个外号就和“贵男”“莲男”“澡男”一样,颇具嘲讽意味。
大明听到我们叫他哭男,很不服气,气冲冲的说:“你妈打你你能不哭吗?除了我妈打我,我其他时候绝对不哭!”
但是大明失策了。毕竟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妈,还有他爸。
他爸打他可就不是一顿胖揍的事了。有一年大明拿了压岁钱,一下午花了五十多,被他爸知道后二话没说赏了他一顿笤帚炖肉。
据说那次他爸打完他后,大明整整三天没下床。
那个三轮车伴随了大明四年。七岁的时候,大明有了一辆真正意义上的自行车。那自行车是他爸花一百块钱买的二手儿童自行车,牌子是“好孩子”。这个自行车实在和大明太般配了,因为大明从来就不是好孩子,勉强算来,也只是个二手好孩子。
小孩学车的过程其实都差不多。先是四个轮子骑——就是在自行车后轮两边各安一个平衡轮,然后三个轮子骑——去掉一个平衡轮,最后等到技术熟练了,再两个轮子骑。
但是大明永远是大明,那个我佩服的大明。此君直接跳过第一步,干脆利落的从三个轮子骑起。于是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大明左倾着左倾着——因为他的自行车左面有平衡轮——就往右倾了。然后“爬叉”一下子,横尸当场,惨不忍睹。
在学了很久的自行车后,鼻青脸肿的我们终于能够特别自豪的说,我们是真正的自行车人了。简称行人。
做一个合格的行人,真不容易啊!
说完大明,再说我。
我爸对我可就比大明爸对大明好多了,虽然认真说来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没有差别的。我爸给我买的自行车一不是好孩子,二不是二手的。那是一辆特别精致的儿童自行车,前有车筐后有车座,中间的大梁还能夹水杯。最重要的是,我的车轮在转动时能发光。当时我的自行车为所有小朋友羡慕,他们没事儿就要骑着我的自行车兜兜风,我也特别豪爽的将我的自行车借给他们。我当然不是本着好东西要一起分享的原则借给他们的,我只是纯粹炫耀罢了。
不过一个月以后,大家就都不借我的自行车了。因为在经受过无数人的蹂躏后,我的自行车除了车铃不响,其他哪儿都响。
其实想想也正常,就算是金刚芭比,在百人斩之后,估计也会累到起不来床。
这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贵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拉风的。二,不是你的东西,你用起来绝对不会心疼。
我的自行车换了一个又一个,大明的一百块二手好孩子自行车却仍然完好无损的在马路上驰骋。同样是自行车,我发现真的是货比货得扔。我的自行车无论多少钱,很快就会坏,而大明的自行车,无论怎么糟践,都照样坚挺。像日本某种女明星。
大明平时骑他的自行车时,从来不走寻常路。溜光大道什么的,他很不屑走。因为他始终认为,最酷的人就要走最酷的路。什么是最酷的路?那就是自己开发的路!
马路边的坑坑洼洼是大明的路,壕沟旁边凸起的棱壑是大明的路,甚至壕沟本身就是大明的路。
以至于后来学《故乡》时,鲁迅说,从前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别人都在思考这句话的内中哲理,只有我恍惚的想,难道鲁迅小时候也是这么骑自行车的?
不过就算大明的二手好孩子自行车再厉害,终于还是有一天报废了。
那天是我们一帮人比赛谁自行车骑的快,大明向来是争强好胜者,所以那天他蹬的很快,像追风的少年。
不,不是他在追风,是风在追他。
也许正是因此,当马路旁突然窜出来一只母鸡时,大明才没有刹住车。
大明当场连人带车横着飞了出去,和三岁时的他几乎一样,唯一不同是姿势更风骚。大明摔惯了,皮糙肉厚的,什么事也没有。但是那只母鸡哪里见过这世面?当场就去世了。
后来每当我看到别人杀鸡,给鸡脖子来一刀鸡还能满天满地的扑棱,我就为那些鸡感到悲哀。不会杀鸡就别硬杀啊,找大明来,一自行车过去,什么鸡也得当场暴毙,绝对感受不到丝毫死亡的恐惧。
那天是悲哀的一天,大明爸扶着满身是血的大明,在赔了鸡主人五十块钱后,一瘸一拐的回了家。那天的夕阳很大,温暖的余晖洒在每一个人的身上,将所有人变璀璨耀眼。那颜色看起来宛如梵高画笔下咄咄逼人的鲜艳。
而我,站在余晖下,看着越走越远最终消失在余晖中的大明,默默为大明祈祷。
三天后,我们见到了再次活蹦乱跳的大明。只是那辆二手好孩子自行车已经被大明爸砸成废铁卖破烂了。这也意味着,大明假装好孩子的生涯,彻底结束了。
小学四年级,我们开始骑自行车上学。大明在我们原来的学校就是引领风骚的先行者,没想到来了镇中学,他还是那么能引领风骚。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男人可以没有钱,可以长得不帅,但一定要够骚。
镇中学分小学部和中学部,这意味着当我们小学毕业以后,仍然会在这里上初中。
大明在失去了好孩子自行车后,他爸给他买了辆变速自行车。大明是我们这些小孩里第一个骑上变速自行车的人,只是没想到他在不久的将来也是第一个失去变速自行车的人。
每天早上,大明和我都把自行车蹬的飞快,一溜烟骑进学校。
然后我会骑到自行车架子前,停车、下车、锁车锁。而大明,在无数同学的注视下,潇洒的一个纵跃跳下车,任自行车“蹭”的从他胯下飞出去,“咣”的一声撞在自行车架上。
也不管自己的自行车撞得有多惨,大明背着书包就进了教室。
说真的,我很羡慕大明那洒脱的下车姿势,但我更心疼我的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