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后悔也来不及了
作者:卡尔猫      更新:2021-06-15 17:03      字数:2109
  对余小帅的绝望,让她彻底死心了,于是她先提出了分手……但有过同样遭遇的女鬼却不打算放过余小帅。
  恰好余小帅将这部破手机,又从垃圾箱里捡了回来,等于是自己投入了女鬼设下的死亡罗网。
  “我最痛恨你这样无情的人,你就应该永远消失,这也许就是那个女生最大的心愿吧!”
  这是余小帅在意识消散之前,听到女鬼说的最后一句话。
  女鬼将余小帅拖进了这部破旧的手机里面,厕所里并没有留下任何什么痕迹。
  唯一的,是余小帅永远的失踪了,那部破旧的手机也永远消失了……
  …………
  “这要能接一个有点儿意思的案子就好了……”卡卡趴在出租屋的沙发上说。
  “卡卡,你到底想接一个什么样的案子呢?”十六乙边上网边问他。
  “就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案子必须要拐几个弯儿,就是一环套一环,小案套着大案子……”
  “卡卡,你还知道福尔摩斯呢……”
  “我看过他的探案集。”
  他们正说呢……关队长和白毛回来了,万宝路一看中午了,说:“关队长来了,中午我请你们去吃烤鸭。”
  卡卡:“好哇,也该补补了,脑用量太大了……”
  关队长:“卡卡越来越会说话了,还知道脑用量了。”
  万宝路:“他还要破大案呢……而且还要带拐弯的案子。”
  关队长:“现在还真有个拐弯的案子,需要你们帮忙。”
  十六乙:“太好了,关队,我们去吃饭,你边吃边说吧……”
  到了烤鸭店,万宝路让烤鸭店弄烤鸭时,把两只烤鸭腿单独拿下来,给二货和卡卡吃。
  白毛:“你给他们说说案子吧……这次我就不上了,明天我要去俄罗斯。”
  十六乙:“师傅,是不是丁一多和丁一元出现了?”
  白毛点点头:“再过一个多月,等二货的耳朵和尾巴的毛都长好了,你们也能去抓他们了!”
  这时,关队长开始向大家简单地讲了一下这个案子的经过:事情发生在昨天黄昏,通城区安顺镇文化村七组。
  “春分都过了,天气还这么冷。”车前子边吃晚饭边对妻子说。
  “你不是去找过木匠装修房子吗?怎么没来?工作再忙,还是先把房子装好了才行啊!”
  “我几天前专门去找过李大宝,讲好第二天继续来的……这都三天了,他是不是出门了?”
  “你这几天看到他没?”
  “接连三天我都没发现他家开门,晚上也没开灯。”
  “那我们现在就去他家看看吧!”
  “好,走……”
  天色已晚,透过薄薄的雨雾,车前子依稀看到李大宝家还是没有开灯。
  他决定进到他家的房间里去看看。
  “咚、咚、咚……”车前子敲了几下李大宝家的大门,并没有听到房间里有动静。
  透过窗户也没看见屋里有人。
  他心里一惊:“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他赶快去喊李大宝的老婆蒲公英的堂兄。
  “李大宝家可能出事了。”
  “什么事?”
  “这几天一直没见他家有动静。”
  “我儿子也说今天没见到李小宝(7岁,李大宝夫妇的儿子)去上学。”
  “其他的房间我都看了,根本就没有人……就是三楼上面的三角阁楼的卧室还没有看,要搭梯子才能看得到。”
  他们连忙找来梯子,搭在三楼的三角阁楼上。
  车前子爬上去后,透过玻璃窗,看见李大宝夫妻俩直挺挺地躺在卧室的床两边……
  “喂、喂、喂,是通州区刑警队吗?”车前子拨通了报警的电话。
  “是!”
  “通城区安顺镇文化村七组李大宝两口子出事了,你们赶快过来吧……”
  接到报警的通州区刑警支队关队长,法医千千和她的助手安宇火速赶到了现场。
  他们敲碎了卧室窗户的一块玻璃,打开窗子,关队长先进了卧室,只见李大宝夫妇躺在血泊中,在另一间小卧室,7岁的儿子李小宝也被发现了。
  凭直觉,关队长认为这是一起凶杀案……他一边安排警察保护好现场,一边迅速将情况汇报到京北市公安局。
  京北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和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以及局长都先后赶往现场。
  根据前期勘测现场和一些工作的情况,关队长汇报说:“根据初步调查走访,他们同组的村民陈永兵有作案嫌疑。”
  “陈永兵是个什么人?”
  “他是死者李大宝的妹夫,几年前从门头沟区来到通州区安顺镇文化村与李大宝的妹妹结婚落户。”
  “那他怎么会杀了李大宝他们呢?”
  “可能是陈永兵与李大宝的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天开始蒙蒙亮了,市局把这个杀人案子交给了关队长;他进行了明确分工后,组成现场勘查组,摸排调查组,投入到紧张的侦破之中了。
  十六乙问:“现场勘查有没有突破?”
  卡卡又问:“陈永兵呢……抓来询问了吗?”
  关队长:“已经跑路了,所以才来找你们了……”
  “喵呜呜……”
  去抓人啊……太好了!
  无论他跑到哪里,我们都能抓住他的。
  …………
  尸检正在进行,从现场的情况看,凶手十分狡猾,厨房和客厅的血迹都用拖布拖过,女死者的尸体是从客厅里拖到卧室里来的。
  凶手并没有留下明显的作案痕迹。
  万宝路疑问:“这座房子正在路边,有没有可能是流窜作案呢?”
  十六乙看着案发现场的房子说:“不应该是流窜作案,因为凶手对死者的财物一点儿也没有动过,而且在毁灭证据上做得十分仔细,应该是对死者情况十分熟悉的人干的。”
  万宝路:“是一人作案,还是多人作案呢?”
  关队长:“一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排除多人作案。”
  鹦鹉卡卡问:“一个人怎么能杀死三个人呢?”
  十六乙:“如果是一人作案,那就是死者当时完全没有什么防备,很明显,他们互相是认识的。”
  万宝路;“凶手进出现场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