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程志(三)
作者:阿里花花      更新:2021-06-12 06:56      字数:3058
  曲终人散,孟百合离台。
  鬼使神差,我的脚步不听使唤,夜玫瑰我太熟悉,后台在哪闭着眼睛都能摸得着。
  我直接踢开化妆间的门,孟百合正在换衣裳,她一惊,头上的朱钗都掉了下来。
  很惊恐,那双无辜的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愣了几秒钟才想起来自己衣衫不整,急忙护住。
  “你出去,这是后台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进来的。”孟百合指着门,意思让他离开。
  我不但没走,反而把门关山向她走了过去,“怕什么,你身上哪是我没见过的,别遮遮掩掩了,无趣。”
  大步坐下,我随手点了一支烟,翘着腿,猛地吸了几口面前形成一道雾墙才再次抬眸。
  “你怎么堕落到来这儿卖唱了?”
  “与你无关,你走吧。”
  她表现的很淡漠,甚至不在看我。倒也不在遮遮掩掩当着我的面换衣裳,坦荡的让我心生怒气。
  这种表情或许是伤了我高傲的自尊心,我接受不了我弃之如履的女人对我漠视。我起身抓起她的手腕,让她看向我。
  “你就这么贱,巴不得让男人盯着你看?”
  “程志,你别太过分了,你不是我的谁,而且,这里是夜玫瑰,这是我的工作。”她郑重其事的和我吼,说的自己多有道理似的。
  我瞪着她,从未想过对我一向都无比顺从的女人居然也有对我张开獠牙的时候。
  气氛僵持,我的眼睛都酸了,“孟百合,为什么不去找孟庆阳或是孟海棠?他们能够给你更好的生活。”
  “我有手有脚,为什么要去摇尾乞怜?”她很凶,还带着那股浓烈的恨意。
  这一刻,我真是不知道她的脑子里在想什么。还是后来我才知道,孟海棠已经给她准备好了船票,这段时间她之所以在这儿,那是因为夜玫瑰是我们认识的地方,也是我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她想体验我当时是什么感受,是什么心情。
  “你不需要对任何人摇尾乞怜,孟百合,他们有责任照顾你。”我情绪激动,捏着她的手腕力度更大。
  她用力去甩,我没注意,被她挣脱,“他们没有义务照顾我,程志,我也是人,我也要吃喝,我需要钱。”
  “要钱是吗?”我恼羞成怒,这个女人不被掌控,令我暴跳如雷,“要多少我给你,从今以后,我养你。”
  意气用事?不,并不是,这是我的心里话,或许是对她太过内疚了吧。
  我把孟百合带到了英租界养起来,在外她就是贴身伺候我的人,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做着这世上最亲密无比的事情。
  孟百合又变得乖巧听话,但笑容永远不再阳光,总是带着晦暗的气息。
  我和她说起了孟海棠,让她帮我办了一点事,她问我,“你带我回来,其实是为了对付孟海棠吧。”
  “对,你总算学聪明了。”我口是心非,喝了咖啡,目光瞥了过去。
  带她回来,纯粹是心里想,谈不上利用。况且,用孟百合对付孟海棠根本起不了作用。
  孟百合不作不闹,表现的安静,“你还是那个你,一点也没变。”
  “你倒是变了不少。”
  搅动杯中的勺子,她淡淡开口,“我不是变了,而是从前的孟百合早就在那一夜死了。”
  语气不咸不淡,可我心里五味杂陈,心好似被揪在了一起。那一夜,我失去了一个一心一意对我的女人,还有我的亲生骨肉。
  我想弥补她,我想要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但是,她的身体有损伤,很难再有身孕。
  我想尽办法找寻各种名医去调理她的身子,当然,是以她体虚的名义让她服药。
  日复一日,我从来不做避孕的措施,她肚子一直没有消息。
  说实话,我迷茫了。
  我都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魔障了非要让她给我生孩子,明明健康,比她好一百倍的女人数不胜数。
  很苦恼,所以有几天我都没回来,一直周旋凯瑟琳,和她在一起。
  这段时间也发生了不少事,詹姆斯死了,被高晟翔杀死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阴谋,具体是什么,我不知道,一直到开庭那天我才恍然大悟。
  难怪高晟翔一直隐忍,原来是为了一箭双雕,除掉了真正的詹姆斯,同时又把特派员除掉。
  柴隶庸果然有手段,不得不说他是真的很厉害。
  新的詹姆斯继续担任领事,我试图和凯瑟琳说过几次,他是假的,凯瑟琳死活不相信。
  她对着我吼,难道我父亲真的死了,你才满意?
  从那以后,我们关系也僵持住了。
  回到孟百合的住所,她最喜欢安静的拿着一本圣经朗读,虔诚的握着十字架,看见我回来了,她才收起来,“你来了。”
  “嗯,累了,我想睡一会儿,别来打扰我。”我对他冷言冷语。
  “嗯,我知道了。”她又继续坐下,拿起圣经,拿起十字架。
  纸包不住火,凯瑟琳还是知道了孟百合的事情,她说我一定是因为孟百合所以对她冷淡的,她扬言要杀了孟百合。
  为了保护孟百合,我只能先稳住凯瑟琳,“就是一个女人罢了,你真以为我会在意?你想杀她是吧,随便好了。”
  谁也不想平白无故手上沾了血,凯瑟琳知道孟百合对我没有那么重要,暂时就没对孟百合下手,而是打算把她轰出了英租界。
  “程志,我有身孕了。”就在我告诉她,让她离开的时候,她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压抑心中的喜悦,我表现的平静,“那又怎样?”
  “你知道这个孩子来之不易,程志,求求你看在我陪你这么久的份上,给我孩子一个父亲。”
  我也想,但孟百合不走,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总有一天会被凯瑟琳发现,到时候,一定会想方设法杀了她。
  不能冒这个险。
  她不肯走,我只能兵行险着了。
  有一天,我端着一碗苦药走到她面前,“喝了,你就可以留下。”
  “这是什么?”孟百合眨眨眼,疑惑不解。
  “滑胎药,喝了它,你肚子里的孩子就没了,你就可以留下,否则你和孩子都会成为我的绊脚石。”
  她呆若木鸡,良久,猛然手臂一挥,药碗打翻在地,“程志,这是你的孩子,你就这么不想要他。”
  “我和你说过,我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报仇,柴隶庸还活蹦乱跳我就不会停止。你和孩子的存在会让凯瑟琳误会我,你知道,我现在还需要她。”我收回手,目光盯着打翻的汤药,“打翻没关系,我还会在煮,直到你喝为止。”
  “程志,你就是魔鬼。”孟百合歇斯底里的大吼。
  第二天,我再回来的时候,房间里再也找不到半点孟百合的痕迹,就像是她从未出现过。
  我轻轻的笑了,她不走,她和孩子都不会安全,眼下就是最好的结果。
  如今,外面都在传玉玺在督军府,我想着只要能得到玉玺,无论是交给哪一方势力都能成就我。
  所以,我决定去盗取玉玺,虽然冒险,可人生来不就是为了信仰吗?我不在乎,大不了就是一条命罢了。
  我设定好计划,半夜偷偷潜入督军府,还没找到玉玺的下落,就被发现。无奈,我只能先一步逃走,这时才发现周围都是人,我插翅难逃。
  一晃身,我躲进一个房间,存着一丝侥幸心里。
  或许是天不亡我,这个房间,正是孟海棠的卧房,她睡得香甜,我丝毫没有犹豫用枪口对准她的脑袋。
  有了孟海棠,我绝对可以平安离开。
  她可是柴隶庸的命,就算是要他的命,估计都不会眨眼吧。
  于我所料的一样,柴隶庸同意放我走,只要不伤害孟海棠就可以。我心里想笑,他这样的男人不应该有软肋,应该是无坚不摧的,柴隶庸终有一天会走向灭亡。
  我跑了,逃之夭夭,躲进英租界。
  就这样,我藏了几天,最终还是被凯瑟琳放弃,亲手被‘詹姆斯’送出英租界。
  刘副官就等着我自投罗网呢,我再一次被送到一号,当天,柴隶庸就来了,原来他早就知道我和他的关系。
  成王败寇,我认输,哪怕死了我也无所谓,抱着必死的决心煎熬。
  最终,柴隶庸还是没下狠手,他只是打残了我,让我这辈子像个行尸走肉一样苟延残喘。
  我被送出一号,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感受气候不同,这里很潮湿,一定不是富城。
  柴隶庸存了一点点善意,他安排人照顾我的起居,我也坚强的活着,之所以没自杀,原因很简单。
  孟百合,还有我的女儿。
  我经常坐在树荫下去想,孟百合于我而言究竟算什么,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原因,我爱她。
  只是,我更爱我自己罢了。
  我不是个好人,我真心祈祷下辈子不要让她再遇见我,这样,或许她的人生会有不一样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