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凡俗之秋 其三
作者:管熠      更新:2021-06-07 05:52      字数: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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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伦放下酒杯,看到了诺维拉和拉斯特。他的心情像被敲击的火石“噼啵”打起一串火花。但发觉二人挽着手,亮起的心情又暗下一半。不过总算也是高兴了。
  诺维拉和亚历克珊德拉依次吻了国王、王后和王储手上象征国家地位的红宝石戒指。然后走过来向蕾佳娜公主和麦伦王子行礼。这之后便可以轻松闲聊了。周围足够吵闹,便也不必顾忌礼节。
  “你们过来干什么?”麦伦翘着腿,往后靠在金线编织的枕头上。
  “像只老鼠似的瞪着我们的不是你吗?”强壮的红发骑士扯扯领子,拉过椅子靠着麦伦坐下,几乎无视了一旁的蕾佳娜的公主——虽说公主也正在与侍女攀谈,但她还是侧眼瞟了一下这个诺维拉的儿子。
  亚历克珊德拉有点想笑:哈乐德分明是个讲究礼节的迂腐家伙,但偏偏做什么都让人觉得粗鲁。不了解他的人,通常会以为他粗犷不羁。
  亚历克珊德拉的笑意被麦伦看在眼里,他啧了一声,这倒是吸引了对方的注意:“麦伦,有阵子不见了。”
  “嗯哼?”
  “你是不是比上次我们在蕾佳娜公主生日宴会上遇到时又要更高了。”
  “那不是当然的吗?”
  亚历克珊德拉冲他笑了笑:“真好啊。”
  “比我都要高了吧?”哈乐德说着站起来比划了几下。
  麦伦感到得意,但只是更加慵懒地靠在椅背上。
  “可惜下巴变尖了些、颧骨也是,没有像以前那样了。”亚历克珊德拉继续道。
  “又不是小孩子了,怎么可能还是一张圆圆脸呢。”哈乐德再次用力拍亚历克珊德拉的肩膀,哈哈大笑。
  “亚历克斯你喜欢哈乐德那样臃肿的家伙?”
  亚历克珊德拉神情温和地摇摇头:“只是觉得麦伦以前的样子很可爱。”
  “什……”麦伦惊呆了,他真的从没想过会从亚历克珊德拉那里得到如此评价,“那你以前怎么不对我说呢!”
  “为什么要说?”亚历克珊德拉玩着手里的花束,“只是觉得你长得可爱,像康拉德罢了。性格上一点儿也不像。”
  “康拉德?”
  “是年轻的拉斯特伯爵。我的弟弟。”亚历克珊德拉颇感好笑。
  麦伦被这话堵住了会儿。
  “哪儿来的花?”他问。
  “年轻学士扔给她的。”哈乐德回答。
  “学士?”
  “应该是葛莱福欧·摩特涅尔。”
  “你认识他?”亚历克珊德拉看向哈乐德。
  “那人现在是国王的书记官,在宫里遇到过。”哈乐德为自己解释。他和亚历克珊德拉不一样,在成为魔犬骑士后并未陷入苦练,相反,因为身份地位成为了宫廷的座上宾。他和麦伦倒是时常碰面的。
  “你的记性可真好,”麦伦皱皱眉,“我想起来是有这样一个人。不过他既然是书记官,不该在这附近的席位上吗?”
  “我听说他观点激进。大概觉得与学院的同僚更有话题吧。”
  “激进?”亚历克珊德拉插进话题,问道。
  “原本只是无名之辈。但因为在国王面前高谈王权新论,被赏赐了一匹银缎,这让他在前阵子算是出了些风头。”
  麦伦摆摆手:“也就你记得这些无聊的琐事。”
  哈乐德耸耸肩,换了话题,转而谈起别的:“你身上这件布料,是旸国工人的手艺?而且这红色也染得比本土布更艳丽。”
  王室血统之人出席正式场合时穿着红色。
  这是因为古时人们用龙血染布,染出的即是公认的“纯至”之红。如今当然已经改用其他材料了,但整件的正红色衣裳依旧只有王室才能拥有。唯有王室可以将此作为奖赏赐予功臣,因而不少贵族衣饰上有用纯红布所做的点缀,是作为先祖留下的荣耀象征。传说从前有位侯爵多次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积攒的赏赐最后竟足以制成整衣,但在衣裳制成之日,他被新国王以谋反之罪斩下了头颅。
  “啊,是的。听说旸国人喜欢叫这‘石榴红’。今年进了许多,还是你父亲诺维拉公爵进贡的。”麦伦伸手抚了抚身上柔顺的布料。
  靠海的伊森一向是海上贸易的繁华之地。
  诺维拉点点头:“红衣祭司们制衣所用的布匹近年也想向我们进货。但旸国人不喜欢红褐色,用绒布和绸缎制成的很少。”
  “你的意思是,如果不是因为王室要求管控‘石榴红’布料的缘故,倒还是这种布匹更多?”
  “在旸国本土大约确实是的吧。”
  亚历克珊德拉已经走神了,她原也分不出各种红色之别,自然听不出什么所以然。她望向底下的竞技场,猛地站起来:“轮到我了!”
  “怎么?”麦伦一时没反应过来。
  诺维拉则瞬间起身,像捉小鸟似的握住亚历克珊德拉的手臂就往下走去。这回可就不顾什么礼节了,不是沿着螺旋往下,而是直接跨过贵族们的地毯缝隙,在一片浮夸的惊呼声里往下冲。少女被伙伴牵引着跳跃,就像花束在手上摇摆似的,裙裾翻动。
  等到终于越过所有坐席,哈乐德用双手箍住她的腰肢,把女孩举起来。女骑士伸手攀住扶栏、弓腰提起脚尖踩住石砖——如此直接两步跨上了裁判官所站的平台。
  那里已经等待着另一名魔犬骑士,他用指节敲敲扶栏,对这两个年轻人和蔼地笑着。
  这无比狼狈然而的确干练果决的行事风格,只能说不愧是以武为傲的骑士。
  周遭响起掌声。
  “骑士,亚历克珊德拉·冯·拉斯特。”
  她红着脸,面色肃然、挺直脊背,向对手行礼。同时将握着花束的手背到身后。
  “骑士,大卫·穿刺者·德·毕夏普。”
  这名毕夏普子爵的侄子是亚历克珊德拉与诺维拉在预备骑士团时的击剑教习,他也为年轻的魔犬骑士们提供过不少指点,算是他们的老师。“穿刺者”之名,是从前在长枪赛事中拔得头筹而被赏赐的,毕夏普本人平时倒是并不喜欢做太多攻击训练,虽是魔犬骑士,时常只是在银铠堡里骑马遛弯。
  毕夏普温文尔雅、矜持谦逊,而他的魔犬则与主人不同,那巨犬以矫健出名,年轻力壮、精力旺盛。正用爪子摩擦着竞技场上的沙土。他的名字叫做桑德,是“山神的箭”。
  在那对面,站着拉斯特年轻的灰色魔犬。
  如同乌云所铸的城堡,安静地在远处伫立。他的体态庞大,确实略超同类,但又确乎无疑是缺少战斗经验的年轻魔犬——皮毛丰润而无一丝伤痕;虽然体型高大,但无论眼神还是体态,均无战意。他与那凌厉桀骜的对手不同,他抬头看着站在台上的主人。原本在角斗开始前,该是由骑士领着脱去鞍座的魔犬上场,但方才她却没来,说实话他感到心中有些失落。
  她的主人与对手行完礼了,便也扭过头来看向他。
  将对手制服在地不起一个小漏盏的时间,则为胜。
  规则很简单。
  要化作闪电、云雷、风暴,要用牙齿咬住对手的脖颈、要用利爪按住对手的臂膀,要将对手冲撞倒下、要在倒下后迅速站起——要赢,要赢。要在这个圣霖露节洗刷在安洁卡厄邓廊道中给主人留下的耻辱,要证明自己已经是足以与同族匹敌的巨犬。
  他知道,这一天对他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