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附录二:郡国与王侯:东汉行政区划和爵位分封
作者:卧龙协      更新:2021-06-04 23:53      字数:447
  不同于后世中国的省、市、县三级,第二汉帝国此时还没有“省”一级的行政区划,实行的是中央以下“郡国”和“县”两级的行政管理体系。“州”在这个时代还只是一个监察区划,真正演变为省一级行政管理区划还是若干年之后的事。
  郡国在面积上通常会大于后世的“市”,在行政和军事上直接接受中央的管辖。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亭,亭相当于后世的一个村。
  汉帝国的爵位有“王爵”和“侯爵”之分,王爵是只能分封给刘姓皇族的,且必须与皇帝非常亲近的才有可能。
  郡国中的“国”就是指刘姓王爵的封地,是与“郡”平级的行政单位。譬如,渤海郡被分封给了刘悝,那么“渤海郡”就改称“渤海国”了,而刘悝就称“渤海王”了。再譬如,刘悝被褫夺了封号和封地,渤海国则又要改回称渤海郡了。
  而侯爵,也就是列侯,分为三个等级,按大小次序分别为县侯、乡侯、亭侯。“亭侯”这个三等村侯,在刘姓封爵中已经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了。
  刘宏的封号就是解渎亭侯。解渎亭位于冀州北部河间国内的某县内的某乡内的解渎亭,也就是后世被称为“白洋淀”的附近的某个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