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初见伊人
作者:一棚蔬菜      更新:2021-06-01 06:58      字数:4425
  谢义觉得他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
  有这种想法是在苏杰宇的生日派对上,燊城酒店的69层,可以说是燊城市最有格调的酒吧里。
  当时他正懒懒地站在落地窗前,光滑的玻璃上倒影着身后红男绿女们的莺歌燕舞,优雅而不聒噪的音乐在耳边轻饶,满城绚烂的夜景尽在楼下。他只是轻轻地旋转着手掌中的酒杯,脚下车水马龙,如蝼蚁般川流不息。
  谢义低头看着,这是他第一次站这么高,而他又知道,就在脚下,他现在站的地方,是整个燊城的金融和权贵中心。在这里任何人都会被尊重,无论怎样都会有侍者毕恭毕敬地鞠躬。他们把宾客当上帝一样侍候,估计即便上帝亲自来了也只有歆羡。
  谢义忽然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这里充满遐想,会有那么多人对能够加入红衣会所这么趋之若鹜了,因为这种俯视众生的角度真的很舒服。
  这一晚上他已不知喝了多少了。先是傍晚聚会吃饭时便已喝了很多,苏杰宇觉得不尽兴,又叫了这么多酒,现在又喝了这么多,已是想不醉都难了。
  可是即便如此,即便醉了又是在这种欢快的气氛下,他仍只是远远地站在一旁,不去融入到舞池里喧闹的人群中去。他天性如此,不喜欢跟生人打交道。再者是他有些自卑——他大概是唯一一个穿着便装来赴会的人。也没人告诉他出席朋友的生日聚会要穿正装,穿晚礼服。这让本来就有些孤僻自卑的他更觉尴尬。
  其实他也该早想到,能在燊城酒店举办的生日派对,那必定会是一场俊男美女斗艳会,又有谁不会精心准备?
  谢义找了个无人关注的角落,静静地喝着闷酒。本想先去敬苏杰宇一杯,见苏杰宇始终被众人围着恭杯敬盏,如众星捧月,便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举着酒杯看着,忽又一阵伤感,想起自打母亲过世后自己再没过过生日,心下有些难过;又见许多因女友与苏杰宇相熟才来的男人,脸上已有不耐烦的神色,想他们表面恭维却实为应酬,并非是出自真情实意,如此即便人再多也并没多大意思,更不愿与他们为伍,便只管找些偏僻阴暗无人的角落里独坐去。
  又过一会儿,舞池里放起首轻快的乐曲,一众男女纷纷下台跳舞,大厅里一下空了下来。谢义一人靠在边角桌上,醉态可掬,一手拿瓶一手拿杯,自斟自酌。众人与他都不甚熟,又见他已经醉了,谁都不理会他。
  谢义四下寻找柯明哲,想跟他一道敬苏杰宇一杯后便走掉算了,却见高高大大的柯明哲身边正围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生相聊甚欢,正是刚才搭讪他的那个女孩。只好苦笑等着。
  无聊间边喝边冷眼四下打量苏杰宇这帮朋友。这些红男绿女中只有少数几个是认识的,象邢乐乐。简直是苏杰宇的跟屁虫,和苏杰宇一样喜欢骂人,整天脏话不离嘴。谢义见过她好几次。如今她倒很安静,并拢着两条长腿斜坐在沙发上,腰板笔直,束腰的紧身晚礼服紧绷绷勾勒出一条好深好深的事业线,周围早围住了一帮衣冠楚楚的男人。她优雅地端着酒杯,脸上如淑女般端庄浅笑。
  她也定然认出了谢义,但只是稍稍多看了他两眼便不再理他。谢义也不打算过去跟她打招呼。忍着笑又去看她周围那几个男的。谢义数不清到底有几个男的,因为有好几个无论从发型上还是衣着上根本分不清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倒有一个是个明显的男人,这人三十岁左右,胖乎乎的满脸横肉,穿着一身快被撑爆的白色西装,头上两鬓剃光,露着头皮,只在正头顶上梳着一排鸡冠似的黄毛。如此阳气十足的外形,拿着酒杯却是翘着兰花指,还总色眯眯地往邢乐乐事业线上偷瞄。
  谢义刚看到他时就听柯明哲小声介绍,说别看这家伙没什么正当职业,可谁都知道其实他是永旺煤业集团最大的股东,他老子是市府主管矿产开发的领导叫做屠建金。这几年仗着他老子的关系,又在社会上笼络了一帮闲散人员,在燊城混的着实不错。只可惜人品不佳,自己喜欢别人叫他“侯爷”,大家则背后都叫他猴子。
  不过他能出现在这里倒也挺让人意外的。
  原来虽然这永旺煤业在燊城也算是大企业了,屠封侯他老子也是市府里排序较高的领导,以他这样的身份绝对可算是高贵显赫,只可惜这屠建金是工程队出身,兼之举止粗鲁、文化粗鄙,因此上他家数次想加入红衣会所都被婉拒。
  如今这屠封侯能出现在燊城酒店,也不知道是那位会员相邀。
  谢义逐个看过去,有一个穿的还算是庄重,此人把一身干净的黑蓝色立领穿的棱角分明,留着小平头,下巴上一片分明又不凌乱的青胡茬,举手投足透着格外精神。但只见他转过脸来,另一只耳朵上竟订着一层耳钉,密密麻麻的,明晃晃反光盖住耳廓抢尽风头,便如拿碎钻做了个耳朵一样,谢义看的哑然。
  正好笑间,忽觉喉咙处一阵恶心,肚子里酸水上涌,知道是要吐,忙跑进厕所,偏却、又吐不出来,只干呕着难受。想着一会儿定少不了还要喝,万不能到时叫人看不起,便学人扣喉,这才稀里哗啦吐了一气,直吐到胃里无物,才好受些,酒也醒了许多。
  洗了把脸出来,正见那鸡冠黄毛屠封侯满脸不爽在门口站着。原来刚才他喝到兴起,一时豪气万千,就大声喊着今天不醉不归,所有开销都算他的。喊完掏出银联卡来递向服务生,吆喝着服务生别给我省钱,今天他要包场,叫从楼下餐厅往上搬吃的,倒是要将个酒吧改成个自助餐厅。谁料到几个服务生只管面面相觑,竟谁也不动,谁也不上前搭理他。
  却是原来屠封侯同学过惯了抬手亮卡买单,然后众人欢呼的生活,但哪里能想到这燊城酒店六十楼以上就只是单单给红衣会所会员及家属消费用的,每个会员名下都挂着好些钱,消费完了一个签字就行,会有专门的财务机构定期给会员们发送消费明细报表。六十楼以下才是对外,但那又是另一帮服务队伍在管理了。因此上这里根本就没有boss机之类的刷卡设备,甚至连现金都不存储。
  这还只是其一,其二是这酒店里六十层以上只是会员们接待贵宾、组织会议、举行庆典等重要场合才用的,一般私人聚会、吃喝娱乐都是在红衣庄园,苏杰宇这次是废了好大劲才求的破例。
  不管是什么样的聚会,这些服务生见的有钱人多了,那些亿万级的富翁到这里都是柔声软语彬彬有礼的君子姿态,从未有人会在这里大喊大叫,显摆着要结账。他们只会默默地去签字,最后才会跟大家说:“我已经结了,招待不周请多包涵。”
  这位屠封侯同学算是开了个先河,如此语言轻浮张狂,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大家唯有相视苦笑,谁也没上前,也无法上前搭话。
  何止是服务生,周围很多人都愣住了,大厅一下变的安静很多,大家都看着这屠封侯。屠封侯囧的满脸通红,也不好意思将卡收回来。那边苏杰宇忙过来打圆场,过来将卡拿下来又塞回他口袋里,笑道:“今天我过生日,我做主,你别跟我抢。”转身让服务生按照刚才他安排的做。几个服务生这才开始忙碌。
  屠封侯忙就坡下驴,哈哈大笑几声,假装到门口去指挥服务生干活。
  谢义见服务生人来人往本想从旁边绕过,猛见那屠封侯瞪他一眼,心下道定是怪自己不帮忙,犹豫了一下,只得硬着头皮走下去跟着服务生一起搬去。
  那屠封侯当时只是觉得他眼熟象是苏杰宇的朋友,多看了他一眼。见他下去帮忙,又道他是侍者服务生,也不以为意,只管大声呵斥着叫往上搬。谢义来回搬了两回,见只自己一个同这些服务生搬,心里颇为愤恼,第三回便往电梯门口那儿一站,再不下去。
  就在这时,忽听身后电梯轻响,电梯门打开,原来苏杰宇又有朋友到了。一众美女嬉笑打闹着出来,苏杰宇被围在中间。她不知何时偷空卸了妆,洗去了厚重的眼影,抹掉了妖艳的口红,素面朝天长发垂肩。一件草绿色长袖连衣裙将她紧紧包裹住,真正是淡妆素裹了。虽没了那撩乱华丽的妖艳,却叫人觉得平素真实,如邻家姐姐般亲近。
  又见众人身后,最后又慢慢地走出来一个女孩来。身上穿着件黑色圆领紧身短裙,芊细的两条腿上套着黝黑丝袜。全身只裙摆上有一道窄窄的白色蕾丝。头上戴着顶褐色毛线小帽,将头发全在脑后箍了。脸上眉头微蹙,边走边不停盯着手机。偶尔手指轻点几下,袖口滑落,白皙的手臂上竟一连带着五六条手链,或是一条长手链缠绕成了五六圈,手链上每个珠子形态各异,颜色、样式和材质也俱都不相同。这手链的主人细细地小胳膊也不嫌重,时而抬起手臂来晃一晃,往下坠一坠。
  苏杰宇回过头来喊她:“艾,快过来呀,我看你以后嫁给手机算了。”这女孩儿这才抬起眼来一笑,两只大眼睛清澈干净如水,嘴角上扬那淡淡的一抹微笑中,那种一尘不染的可爱模样,嵌在一张更为白皙又略显圆润的脸上,使她看起来就像个可爱的瓷娃娃一样。
  谢义站在那儿看着这群女孩儿走过,这种氛围突然有种似曾经历过的感觉。很多时候人常有这种错觉,明明是第一次,却又似曾相识。谢义看见这漂亮的瓷娃娃那一刻,心里就觉得似曾见过她,忽然觉得她像谢囡,莫名其妙那种,虽然他也自知这两人绝无可能是同一个人,又说不清到底是哪里相像。
  这瓷娃娃只是看了他一眼,眼睛没有在他身上停留片刻。
  谢义目送着她们进了门,终是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束,默默然有些惆怅若失。回了酒吧又坐到了那无人一角,继续喝着闷酒。猛然旁边坐下了一人,是柯明哲。
  柯明哲擦着汗问他:“想什么了?有心事?”谢义微微一笑,只道:“没事。”左右看了看,转移话题问他:“那女孩儿了?你们聊得真嗨啊!”
  柯明哲见问,眼角眉梢俱都笑了,借着八分醉意,话也明显比平时多了,笑道:“你说她呀,她叫阿福,上海人,是个歌手,刚签约到咱们这儿一个经纪公司,是苏杰宇请过来助兴的。也不知道是谁吓唬她,跟她说咱燊城地下早被掏空了,那天一个地震所有人都得掉下去被活埋。把她吓得,过来问我是不是本地人?这是不是真的?
  我见她挺有意思,就逗她,绷着脸指着地下,说:那儿还用的着地震?你知道燊城人在这下面已经挖了多大个坑么?你看看这些人,知道为什么大家跳舞都不敢蹦太高么?你敢跳高了说不定“哗”一下整个燊城就沉下去了,沉到这个咱们自己挖的坑里面,永世都不得翻身。
  哈哈哈哈,把那小姑娘吓的啊!”
  谢义也干笑了两声,叹道:“长的帅就是好,连这种搭讪的话题都有人会提出来。”
  柯明哲笑道:“什么搭讪不搭讪的,那就是个小姑娘,妆化的显老了点,今年才19。
  你了?这么大一会儿就看见你一个人坐在这儿,这么多女孩儿怎么不找个聊天去?”
  谢义摇了摇头,眼神里闪过一丝失落,苦笑道:“跟你比不了,我是又丑又矮——比划了下身上衣服——穿的跟土鳖似的,这里根本就不是我的圈子,谁愿意搭理我!”
  柯明哲把他这片失落看在眼里,笑道:“来的时候就想跟你说,又怕伤你自尊。其实这没啥,男人嘛,最重要的是气场,只要气场强大,穿乞丐装照样让人尊重。
  你小时候看科技频道不?有一期节目我最喜欢,说的是野猪。其实野猪的战斗力很强,如果玩儿命的话,连老虎都不一定是它的对手,但是野猪却常常被老虎吃掉,知道为啥不?因为野猪看见老虎之后,在老虎那种强大的气场下,它只会想起一件事,那就是逃命!先就怂了。
  其实人也一样,很多人明明比对手强大,却败了,就是败在心态上。只要男人心坚强如钢铁,就绝不会变成任谁看见都想欺负一下的软柿子。明白我的意思不?”
  谢义其实早听明白了他想说什么,只笑了一下没说话。
  柯明哲见了,知道他心里不服,笑道:“好吧,你知道你自己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么?今天趁着喝了点酒我有什么说什么,不把你当朋友我还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