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潘金莲的恨13
作者:戏精附身      更新:2021-06-01 03:54      字数:2108
  邹桑在林子里把人参处理好,就乔装打扮成老妇人带着团子去药店把人参卖掉了,然后带着团子去给它买吃了。
  邹桑估计团子就是只变异的怪物,原来是颗蛋,现在是彩色毛球,看着这玩意觉得萌萌哒,战斗力却爆表,但让邹桑蛋碎欲裂是这么小的东西,居然吃这么多。
  养活团子真困难,邹桑卖人参得的几百两银子都花了一大半给它买吃的,才几分钟它就全部消灭了,它还没饱。
  邹桑囧,她真不知道团子这么能吃,以后得勒紧裤腰带挣钱养团子的。
  邹桑狠狠心,不管团子饱没就要打道回府了,算算时间,应该武松快到景阳冈了。
  得去抢先把那只吃人老虎给除掉,看没打虎英雄的名号的武松还怎么扬名立万。
  有时候,一步之差,结果会迥然不同。
  这个注意棒棒滴,不愧自己是聪明的小仙女。
  邹桑对杀吃人老虎一点负担都没有,反正她有武力值,it's easy。
  邹桑很兴奋,似乎已经看到了任务完成了,她又有很多积分了。
  其实邹桑还是很享受这样不同的人生,但是每次做完任务后,她在一个世界呆的时间越长,她就觉得越没意思,就想去其他世界看看,可能是对同一样事物久了就会疲劳。
  回到家,邹桑立刻悄悄找出武大郎偷偷藏起的潘金莲的卖身契,避开武迎儿,收拾几件方便穿着行走衣服,把银子全部放在包袱里,收拾妥当。
  晚上邹桑像平时一样跟武大郎、武迎儿一起坐着吃晚饭,没什么异样。
  等到武大郎跟武迎儿都睡觉了,天黑得没人出门时,所有的事情搞定了,邹桑才提起包袱翻出武大郎家,在黑晚里偷偷摸摸到的清河县县衙门,找出县城里登记婚嫁铺,把潘金莲跟武大郎的登记那页给撕掉。
  等事情都做完了,邹桑的心里还是有些担心,她对古代的规矩不太懂,怕遗落什么,到时候给原主带来麻烦。
  “系统,你觉得我还什么遗漏了吗?”邹桑问道,好歹是高智能,应该能给点有用的建议。
  “44444,我只是人工智能,我怎么知道。”系统翻了个白眼,不耐烦的说道。
  至从邹桑绑定的团子,它就非常不爽,它总觉得有天邹桑要脱离它的掌控。
  询问无果,邹桑想了想,觉得自己没遗漏了就背着包袱走了。
  让邹桑比较无语了是一路上团子一直吱吱叫饿,不给它买吃的它就不走。
  最后,邹桑把银子全花在给团子买吃了,钱花完了,团子还没饱,团子抱着邹桑脚死活不动,邹桑内心崩溃,好说歹说说带它去吃烤老虎肉,团子这才肯走。
  邹桑现在完全不觉得团子当初是喜欢自己才跟着自己的,完全是因为干粮,最后跟自己绑定也是因为自己说要养它,养就养着吧,谁叫自己说了,就当养着一个非常能吃的“熊孩子”。
  邹桑带着团子施施然朝景阳冈去,邹桑绕过在冈下酒店,向冈上走去。
  半路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猛虎伤人,但有过往客商,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
  邹桑用刀把字全部抹除后,继续向前走。
  太阳快落山时,邹桑来到一破庙前,庙门贴了一张官府告示,写着招人杀虎的公告,邹桑又把公告撕掉,处理干净后又继续向前走。
  武松要明天才到这景阳冈,现在时间充裕,邹桑就打算找个地方坐下休息会。
  邹桑便找了一块大青石,就是武松喝醉酒休息的那块石头。
  邹桑仰身坐下,刚要修炼,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眼睛上翘,额头白色的老虎朝邹桑扑了过来。
  邹桑还没出手,团子就兴奋的吱吱叫着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老虎就被团子撕成好几块了。
  “桑桑,快来给我烤肉,我好饿啊,嚎嚎。”团子唤到。
  这团子的爪子是有多猛,活生生的把皮糙肉厚的老虎给撕成的几块,团子的撕东西技术比哈士奇厉害多了,还好她没家,就不怕它撕家的。
  “马上,”邹桑走过去,慢慢地处理老虎肉,然后开始烤。
  香味吸引的景阳冈上其他的野兽,不过都被团子赶跑了。
  团子整整吃完这只三百斤老虎才饱,邹桑汗颜,她总算知道团子的胃口有多大了。
  邹桑把老虎皮、骨头都烧了,打扫下,又烤了只兔子,细嚼慢咽的吃完,就靠在大青石上休息了。
  团子也跟着爬到邹桑的肚子上睡觉。
  几天熬夜赶路,邹桑实在太累了,一直睡到第二天黄昏。
  这时武松在冈下酒店喝了十八碗酒,踉跄着向冈上走来了,邹桑、武松两人在大青石旁遇到。
  武松一身难闻的酒气,带着森然的气势,手拿木棍,在一旁。
  邹桑在另一旁烤野鸡肉,给团子准备晚餐。
  气氛很诡异。
  邹桑表情淡淡的,果然是冤家路窄,邹桑朝前面看了看,和武松的眼神对上了。
  邹桑眯了眯眼睛,看着带着浑身酒味的武松,他的眼神明亮,比原主记忆中要黑了,一点也不像喝醉的样子。
  最可笑的是,他的怀里居然还揣着一把弯刀,估计那老虎不是喝醉了空手打死的,怕是有预谋用弯刀杀掉了。
  都说武松武功厉害,急侠好义,邹桑却不见得,邹桑打量着拿着哨棒的武松,武松是健康的小麦肤色,身体强壮,个子高,和北宋徽宗时期战乱年代女子的审美观,武松着实算得上是一个荷尔蒙爆棚的男人,肤色的缘故让他的五官都多了几分硬汉形象。
  混乱的年代,像武松这样的硬汉男子形象比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吃得香。
  也难怪原主死在武松的手里,都还对他怀有爱慕之心,还默默保护武松。
  虽然这样一个强壮的男人,一个三寸丁谷树皮,原主把心输给这样的男人,也算不上太挫败了。
  如果不是武松人品太渣,她也就不觉得原主太蠢。
  武松和邹桑的眼神对上,她的眼神清冷无比,武松率先移开了眼神,整理的下有些凌乱的衣服朝邹桑那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