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金手指是啥?(正常)
作者:
唐辰仲龙 更新:2021-05-29 11:46 字数:2222
我是不是得了个金手指?
会给宿主洗筋伐髓的那种。
要不就是改造成“全宇宙都不如我、名字多种多样但都很中二羞耻跟玄幻”的体质。
下楼再琢磨。
普诗下到一楼,发现外面已经天黑。
再看时钟,已经晚上十二点了。
自己这一觉睡得可真够长的。
摇摇头,进到兼任洗漱间的厕所。
睡醒起来刷个牙。
然而当普诗挤好牙膏要开始刷的时候,他看到镜子里的自己。
帅哥你sei?
虽然已经有了预感,但初尝金手指的美妙感觉还是带着震撼与惊奇。
看着自己那像是被动加上美白磨皮去痘去异红的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视觉错觉的帅脸,普诗选择……
先刷牙!
再帅脸也在那,我又不是贩卖人体器官简称不要脸的人,只要这金手指是真的,丢不了的——至少能容我刷个牙。
刷完牙、压完枪,再洗个手。
普诗发现自己的手也变好看了:修长洁白,好看过女孩纸的,就差做个美甲了!
想到自己做完美甲的双手捏成兰花指、再对镜头抛了个媚眼,普诗顿时打了个冷颤。
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就该女装了。
强迫自己:“你清醒一点!”
终于停止了胡思乱想。
普诗双手按到脸上,对着镜子跟傻子一样在那里捏成各种鬼脸。
嗯,是真的皮,不是人造革。
再仔细摸摸。
普诗一寸一寸地检查自己脸上的肌肤,确认不是自己眼瞎。
之前因为熬夜、吃辣、上火等各种原因产生的青春痘都不见了,一起不见的还有黑头。
不平滑的地方也变得平滑,肌肤显得饱满、q弹,有点像蒸熟的馒头。
简直完美好吗!
比每天都精心护理的女生还要好的皮肤,不管是近看还是远看都挑不出一点毛病。
嗯?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我……好像……长高了?
普诗看着只到自己锁骨位置的镜子越发肯定自己的想法。
之前俯身刷牙、照镜子还没注意,现在一站直,原先能看到下巴的镜子只能看到胸肌了。
略微估算了下,普诗觉得自己大概是长高了十厘米。
特大喜讯!
特大喜讯!
高中三年只长了三厘米(不是你们想的尺寸)、身高锁定一米七的普诗同学长高了!
已经一米八了,除了仪仗队其他绝大多数军队都能服役了,不像之前只能参加普通部队……
这也在你的计……(走错片场了)
这也是金手指带来的福利吗?
继续、不要停,赶紧用福利砸死我!
略微将节操捡起,普诗停止了自己的自恋行为,走到了客厅里。
坐在沙发上,普诗开始思考一个重要而严肃的问题:
华为这么牛逼!所以到底要不要买mate x?
嗯,思索了一番,普诗决定放弃思考这个会让他发现“我现在没有经济来源”的现实的复杂问题。
那么,来想点不用钱的。
身体里的金手指,出现得没有任何征兆。
我确实是没有跳悬崖、翻古物、用电脑、遇老头等等哪怕有一丝可能的经历。
而结合我是个孤儿的设定,这可能是我的血脉基因觉醒?
我刚刚做的那个梦,应该和我的金手指有关。
那么,综合现在能得到的所有信息,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老子是奥特曼!我会变成光!
普诗心情复杂地接受了自己不是人、最起码也是个半人半奥特曼混血的残酷现实。
那,我的变身器呢?
在将家里都找遍都没有发现相关的可疑物品,普诗放弃了寻找。
所以,如果我是混血,到底我爸跟我妈,谁是奥特曼、谁是人类?
又怎么生下的我?
如果我爸是人类……
牙签搅大缸?(应该不会被404吧?)
如果我妈是人类……
奥特曼有那个部位?
话说起来,奥特曼到底是穿着衣服?还是没有?
……
话题跑远了……
说回金手指。
现在看来,我的金手指应该是体质型的,我的得到的改造应该不止是变帅变高皮肤变好这么简单。
肯定还有更厉害的地方是我没发现的。
那?去测试一下?
普诗有些蠢蠢欲动。
身为男生,谁不想自己的力量强大?
只是有的人天生瘦弱体型娇小,比起力量更适合往智慧型发展。
但如果能够拥有力量,在付出的代价不算太大的情况下,应该没有谁会拒绝。
走,去找个工地搬搬砖练练手。
做好决定,普诗豁然从沙发上站起来。
感觉视野前所未有的开阔。
走到门口,突发的状况像之前的金手指一样袭来。
“咕~~~”
一阵巨大的声音从普诗的腹部传出。
看来普诗的身体确实是全方位地变好了,就连肚子饿都这么响。
额……
金手指又怎样?该恰饭不还是要恰饭。
还是先去填饱肚子再说。
现在这个点的话,只能找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开封菜”跟“金拱门”,要不就是大排档。
金拱门和“开封菜”普诗是不爱的,还是去选一家大排档吧。
……
“吃饱了,现在该去工地了。”
走在小巷子里,吃饱喝足的普诗自言自语道。
去哪个工地好呢?
也不知道哪一家的砖多一点,给的工钱多一些?
普诗暗暗思索。
小巷子是普诗日常外出的主要道路。
因为住的地方“与众不同”,所以普诗对这些隐藏在建筑群当中的隐秘通道知根知底。
现在已经是晚上六点,城市的绝大多数地方都华灯初上。
唯有这些窄小狭长的小巷子,虽然安了挂灯,但远的地方还是阴暗昏晦。
它们夹在墙与墙之间,只有贪图快捷的路人会经过这里。
所以,人迹罕有。
普诗倒是完全不怕。
这条巷子他都走过不知多少回了,熟悉得很。
当然,夜路走多了,虽说不会遇到鬼,但遇到来这里为爱鼓掌的情侣也是挺尴尬的。
总有那么一群人喜欢刺激,时不时冒出点大胆的想法,更关键的是他们敢把这种想法变成现实。
“话说回来,那件事好像就发生在这种地方。”
将那些毫无廉耻却居然有女朋友的人狠狠谴责了一番后,普诗回想起了从前。
“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以她的能力,应该已经考上一所好大学了吧。”
普诗摇摇头,自己应该不会再和她遇见了。
毕竟现在是个纯血的宅男。
“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