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欲言又止
作者:月老不老      更新:2021-05-20 21:57      字数:4016
  祝遥哪会那么小气,既然答应了人家,她就一定会信守承诺。
  这是王凯一直教(误)育(导)她的。
  当然。
  这个还得分人分情况,要是对待奸猾之人,信守承诺就做不得数了。
  “啦啦啦啦~”
  三个人此刻正御剑南行。
  一路上,端木千仪都哼着歌儿,看上去心情颇佳。
  其实一个可爱的小萝莉唱唱歌,赶路途中聊以慰藉的打发枯燥,也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儿。
  可谁来解释一下,为何端木千仪如百灵鸟动听的哼歌声中,时不时就掺杂一些不着调的嚎叫,这是个什么鬼?
  王凯看了看祝遥右后边唱得正欢,浑然未觉,还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端木博星,抖了抖眉角。
  可能祝遥也留意到了,不禁侧头问道,“你们俩哼的是什么?”
  “我们端木家的儿歌,嘻嘻~”千仪笑得甜。
  “你们两个唱得都是同一首?”祝遥追问。
  “是啊。”
  “恩恩。”端木博星。
  见到端木博星没羞没臊的点头,王凯在心里默默道了声:才怪!
  不过话说回来,王凯倒是挺佩服端木千仪的,不仅唱得好,稳定性也很惊人,她竟然能在不被端木博星影响的情况下,跟他完美无缝地完成兄妹二重唱,真真是个人才没跑了。
  虽然王凯不是很能理解这种音乐艺术,但也因这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逗比兄妹,使得赶路也变得轻松热闹起来。
  他们走得比较早,下午的时候就抵达了南禺山脚的镇子--金花镇。
  别听这名字俗气,但到了镇上,任谁都会误以为自己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城。
  触目所及皆是雕梁画栋,名楼酒家鳞次栉比,街上行人穿得皆个顶个得好。
  “不愧是赫赫有名的金花镇,普通百姓都穿金戴银的,好不富裕啊。”端木博星东瞧瞧西望望,不由发出感叹。
  看样子他也是第一次来。
  一行人在镇子上闲逛。
  “哇,千仪你快看,那边有卖糖葫芦的!”博星突然喊道。
  端木千仪一听是自己最喜欢的冰糖葫芦,先是两眼发光,可她毕竟是女孩子,心智自是要成熟些,她还没忘自己姓端木,刚朝博星所指的方向望了一眼,然后就傲娇地别开头,扬起小鼻尖,“糖葫芦怎么了?咱们苍云也有,有什么好稀奇的?”
  “金花镇享誉修凡两界,地缘富庶,或许连糖葫芦都比别的地方更香更甜!”
  千仪头一扭,双臂交叠抱胸,“哼,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那你想不想吃?”
  “…………”千仪憋了半天,最后还是老实道,“想。”脸颊立即飞上两团羞涩的红晕。
  端木博星龇牙一笑,“走,买去!”刚拽着千仪准备过去,骤然想起还有祝遥,遂回头问,“祝遥你要吗?”
  祝遥面无表情地摇摇头,“我先去前面等你们。”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端木博星不再强求,“好,我们一会儿就追上来。”
  两个跟屁虫终于走了,王凯这才有机会跟祝遥说会儿话。
  其实他们两个完全可以用心念沟通,但王凯还是喜欢像人一样正常发声和交流,仿佛这样才有活着的实质感。
  如今他们在大街上,周围人来人往,刚好不会有人留意到他们。
  “司徒家的请帖上有写选拔的时间地点吗?”
  祝遥望着周围像是跟空气说话般回答王凯的问题,“有,这月初八,在南禺山的紫苑峰上。”
  “初八,不就是后天?”
  “嗯。”
  “从金花镇去南禺山要多久?”
  “御剑大概一炷香的功夫。”
  “那还挺远的。”王凯以为随便走走就到了,没想到御剑都要御一炷香。
  “天色将晚,今天就在金花镇宿一夜吧。”
  “嗯。”祝遥也是这么打算的,其实一开始她就在找客栈。
  金花镇是有名的商镇,地处南禺灵山附近,贸易很是发达。
  在镇子的东边还有港口,船只挤满了港湾。
  据说金花镇的镇长曾授业于司徒家,有了这层关系,加上镇长的治理有方和经商有道,修凡两界很多人都慕名前来打好关系。
  既能有利可图,又能扩张人脉,何乐而不为呢?长此以往,金花镇就成了远近驰名的贸易枢纽。
  所谓知己知彼。
  在来的路上,千仪和博星已经给祝遥上过课了。
  王凯也在旁听了一耳朵,所以见到大街上身着各色服饰的人,他一点儿也不意外。
  尤其见到一家秦楼楚馆的门口,竟还站着几位金发碧眼的洋妞,王凯也只是颇为感怀地看了两眼。
  这让他不禁想起了前世,在现代的时候。
  他没想到在玄幻的世界也能看到外国友人呢。
  呃姆……(严肃脸)要不要去照顾一下生意呢?
  王凯还没决定出个所以然,祝遥已经带他去了别处。
  啊——
  不远处传来了吵嚷。
  吸引了不少人前去围观。
  “前面发生了什么?”王凯有点好奇。
  许是见王凯想凑热闹,祝遥便顺着人流不紧不慢地跟过去。
  人还未至,剑拔弩张的吵架声便迎面扑来。
  “还不快滚?就你们这些个下三流的功夫也好意思自称修士?”
  “你们打了人,你们还有理了?”
  “哼~果真是不入流的散修,没一点儿家教,给你们跟名门切磋的机会,不知感恩就罢了,还在这里血口喷人!”
  “你们简直颠倒黑白,什么切磋?明明就是仗势欺人!司……司徒家的人了不起啊?”
  “哟嗬,还有点眼力见嘛,知道我们是什么谁,还敢在南禺放肆,我看你小子活腻歪了!”
  被人群围着的一共五个人。
  一个半坐在地上,捂着胸口,口角流血,一看就是受害方。
  而他身边站着的同僚正为他据理力争。
  但结果显而易见。
  这两兄弟的对面站着三个衣着不凡的男人,为首一个年纪约莫二十五六,长得倒是人模人样,就是讲话不好好讲,阴阳怪气的,让人一听就反感。
  他胸口有凤凰牡丹的家徽,应是司徒家的人没错了。
  而他身后的两个人,应是随从。
  王凯虽没看到起因,但就二人一番唇齿之争,事情的原委已经了解得差不多。
  司徒家的人还真是嚣张跋扈,连在大街上都能恃强凌弱。
  王凯稍微感受了一下在场五人的修为,不出意料,除了那个阴阳怪气的还能望,其他几个都属于战五渣。
  弱肉强食,这就是弱者的悲哀。
  “猜我看到了什么?当街霸凌?啧啧啧,足见司徒家风不怎么样嘛。”
  人群里突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嗓音。
  “……”王凯无语,半眯眼缝,因为光听声音他已经猜到本尊是谁了。
  “谁?谁在这儿口出狂言?有本事给小爷我站出来!”司徒家为首的男子本就阴阳怪气,此刻被人言语一激,又见不到骂他的人,扯嚷着,声音更加难听起来,标准的公鸭嗓。
  “呵呵,再加一条,当街叫嚣,简直丢人啊。”这回说话的是个女人。
  “谁啊!出来!”公鸭嗓已经气急败坏。
  王凯无奈扶额。
  不多时,周围的人群主动让道,将那两个公然‘数落’司徒家的人亮相于人前——
  一个少年气盛,一个萝莉娇俏,论气质和相貌,哪怕在金花镇上也难找到第二家。
  司徒一族善于经商,族中后人生下来便耳濡目染,见多识广,稍微有点出息的,哪一个不是相人无数?
  好歹也姓司徒不是?
  公鸭嗓一看到仪态非凡的端木千仪和端木博星立刻淡定了许多。
  司徒家的人有着商人的血统,天生敏锐,所以在不明底细的情况下,他们是不会轻易选择与人交恶,他们会先摸清虚实,再做打算。
  “还未请教?”
  公鸭嗓问话的态度不是很好,但在王凯看来,他没发作已经很给面子了。
  哦?不错嘛,还知道收敛。
  “我是……”端木博星欲言又止。
  他本想报上自己的大名,可一想,他跟千仪此番是来作陪的,本就应该夹着尾巴,低调行事,只为混进秘境拿法器。
  要是被人知道他俩的身份,只怕会坏事。
  “我们是谁不重要,你只要知道我们家主人出身苍云就好。”
  “苍云?”公鸭嗓暗想,那不是端木家吗?
  都说端木一门个个妖孽,端木子孙生来就比旁人天赋高,哪怕顽童都修为高寻常人一筹,所以四大家族一直都以苍云为首。
  对面的这一男一女气度不凡,他原本以为是端木家哪个有资历的弟子,但听他们说随主人前来,竟还有主人?只怕修为还在他之上,这还得了?可见传说准得很呐。
  公鸭嗓早已暗地感受了一下端木千仪和端木博星的灵压,他什么都没感受到,这也就意味着,对面两个的修为都远超他。
  公鸭嗓不禁流下冷汗,想来他最初的判断是正确的。
  别说他打不过人家,何况还是两个?
  而且入境选拔在即,公然跟端木家的人交恶,实非明智之举。
  “即是苍云的师兄师姐,适才师弟多有得罪,还望见谅。”这回公鸭嗓终于客气了,“师弟想起家中还有要事,就不耽误师兄师姐了,告辞!”
  公鸭嗓反应也算快,话一说完,一溜烟就带人跑了。
  反正千仪和博星就是打抱不平,眼见闹事者都灰溜溜地走了,他们也没什么留下来的理由,找到祝遥后,连忙跑到她身边。
  端木千仪迫不及待就跟祝遥炫耀她的‘战利品’,端木博星手里抓着一大堆干货,有吃的有玩的。
  王凯见此,又忍不住吐槽了,“这俩兄妹真是游山玩水来了。”
  祝遥在心里回了他一句,“有他们在,热闹了许多不是吗?”
  “算辈分,他们在苍云还是你的长辈呢,你还真是尊老。”
  “有吗?”
  “有。”
  “谢谢。”
  “……不是夸你。”--|||
  不知是不是王凯的错觉,他觉得祝遥最近似乎长心眼了。
  ……
  在金花镇住了一宿,由于任务在身,几个人玩心再重,也知道先办正事。
  修仙者本就有早起的习惯。
  王凯打从认识祝遥,就没见她睡过懒觉。(昏迷不算)
  所以一大早,祝遥正于房中打坐修炼,天刚亮,千仪和博星就找她出去吃早点了。
  说到金花镇的食令,那可是一大特色,据说全部不带重样的吃上一遍,得要花一个月的时间。
  这里简直就是吃货的天堂。
  只可惜,他们现在没有多余的时间逗留。
  要不王凯也想见识一下舌尖上的金花镇呢。
  他虽不能吃,但饱眼福他也是很乐意的。
  吃过早点后,三个人便御剑直接上了南禺灵山。
  记得很早的时候,王凯在苍云时就经常听弟子间议论司徒家的南禺山其实是一座金山。
  众所周知司徒一族执掌天下货币。
  就拿市面上流通的货币单位,一司钱,一司银,一司金,用的都是司徒姓氏的第一个字,其目的就是要昭告天下,劳资司徒最有钱!
  王凯第一次听到这个时,还觉得谣传有些言过其实。
  但到了金花镇,亲眼目睹了镇上的繁华与富庶,他开始相信传言的真实性。
  当祝遥三人御剑进入司徒家的范围,空中已有等候之人。
  他们的衣服上均有司徒家的家徽,但款式上略有不同。
  王凯曾见过司徒凌朝衣服上的家徽,跟沿路见到的家徽想比,司徒凌朝的家徽明显要雍容华贵得多。
  譬如司徒凌朝衣服上的金凤牡丹,人家的牡丹可能是淡粉色的,淡蓝色的,紫色的,但绝不会是金黄色的。
  人家的凤凰可能是三尾的,四尾的,绝不会是六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