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4)
作者:
余温 更新:2021-05-17 08:09 字数:3969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杨峰这些年躲过的暗杀不计其数,他自然不会让行刺的事件再发生一次。
他进医院看望“苏烟”的时候,里面的“苏烟”早被搜查过了,他们确定,整个房间里,还有她的身上,没有也不可能藏有一件尖锐的利器,哪怕是一根细小的银针也不可能。她不可能成功行刺。
但是她还是成功了。
因为杨峰一进门的时候,就怀疑这个“苏烟”不是真的苏烟。
一个人,可以伪装成另一个人的样子,穿上她的衣服,学上她的动作,但有一样,无法伪装,那就是每个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所具备的独一无二的气质。
杨峰和苏烟在一栋房间里生活了几年,他进病房的第一眼,就知道那个坐在病床上、脸部缠满纱布的女人不是苏烟,那个女人的眼睛怔怔地望着他。他能感觉到她在发抖,因为恨而发抖。
他一步步缓慢地走了过去,他小心翼翼,靴子在地板发出踢踏的声响。
那段只有几米的路,却像是被覆上了一道慢镜头。
杨峰不相信别人,所以就算那个人不是苏烟,他也要亲眼见证。
他走了过去,站在床侧,伸出手,一圈圈地揭开她脸上的纱布,她的眼睛望着他,依旧岿然不动。
然后他看到她落满斫痕的脸,敷满药,但依旧能看出来,不是苏烟。
“你不是苏烟,真正的苏烟已经走了,我猜,你是秋海棠。”
他见过秋海棠,在百乐门,那次她坐在他身边,他没有正眼看她,并不记得她的样子。
他冷冷地留下这句,便转身准备离开。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一直沉默的她,突然变成了凶猛的小兽,猛地从身后凑过来,趴在了他的身上,准备咬他的脖子。
却被他两手一挥,她的牙便落在了他的左胳膊上,她紧紧地抓着他的左手,用力地在他的手上一咬。她似乎是用尽了最后的气力。他的嘴角发出“呲呲”的疼痛声。
被咬的地方很快变得青紫。
杨峰取出腰间的手枪,回过身,对着她的腹部就是两枪。
他的膝盖向上一顶,再一踢,她便被甩到了一旁。
秋海棠应声倒地,嘴角溢满鲜血,她哈哈笑开,她本就以身试毒,死亡不过旦夕。
死有何惧?于她,生不过苟且。
死前的最后一刻,她爬到了病床的角落里,然后一点点地顺着墙壁爬起来,爬在了窗户上,她缓缓地伸出手,外面恰好还有几朵未衰落的秋海棠。
可她终究摘不到。
也许那是天意吧,秋海棠七月开花,八月结果,偏偏还有这么几朵,留给了她。
她闭上了眼,模模糊糊地,脑海里浮现出同他初相识时的对话。
“嘿,谢谢你帮忙,你叫什么?”
“我叫秋海棠。”
“海棠?中国古代有个诗人,叫苏东坡,很喜欢海棠,他写过一首诗,很有名,就是赞美海棠的。”
“东坡?我知道附近有家饭店做东坡肉做得特别好吃。”
他笑了,“好,那我请你去吃东坡肉。”
那是她年少爱情的开场。平凡,俗气,却也绵长,热烈。
诗她也记下了,永生未忘。
望着窗外那几朵隽秀的海棠,她开始背起来:“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秋海棠的身体缓缓地倒在了地上。
闭上眼的那一瞬间,她的心里,却有朵花绽放开了。
她只给苏烟留下了那一句,“野丫头,为大爱而死,我已经很值得,勿念,祝和舟宇幸福。”
秋海棠为爱而死,苏烟,却选择了为爱而活。
战争胜利后,苏烟带陆舟宇回了一趟梅花甸,他们去拜祭了父亲,母亲的头发已经苍白,走路颤巍,好在弟弟娶来的媳妇都还算孝顺,对母亲也算照顾有加。母亲已经有些痴呆了,苏烟絮絮叨叨地同她讲了很多这些年的事,开始还听着,到后来索性睡着了。母亲醒了以后,见到苏烟,叫着她的小名,乐呵呵地笑着,昨天说的,就又不记得了。苏烟鼻子发酸。
陪了母亲几天,苏烟就又和陆舟宇回到了上海,重新住进了老西门的弄堂里。是苏烟执意坚持的,她已经习惯了那里的一切,她说,只要住在那里,仿佛就还能感受到秋海棠的陪伴。
陆舟宇带苏烟去见了家长,他父亲前几年因为脑溢血去世了,如今家中只剩下了母亲。母亲自然是反对他们在一起的,毕竟门不当户不对,苏烟的出身也不好。那日周遥乐恰好也在,她还是个大小姐的装扮,这十年的生活似乎并未在她的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可周遥乐却主动帮她说起话来,变着法地夸着苏烟,先是说她重情义,又说她厉害能干,当年把玫瑰饭庄经营得怎么怎么样。苏烟听到,都要脸红。
许是女人心软的天性,陆舟宇的母亲竟也慢慢对苏烟改观起来。
临走前,周遥乐拍了拍苏烟的肩膀,冲她眨巴眼睛,“放心吧,你和我表哥的亲事,就交给我了。”
苏烟不明白周遥乐何以这么帮她。她只见过周遥乐四次,一次是在南京下关,她与陆舟宇初识,一次是在百乐门舞厅,她为周遥乐解围,一次是在杭城灯会,周遥乐还嘲笑过她,最后一次,则是在周遥乐的婚礼上,那次她本来想问周遥乐关于陆舟宇的情况,却最终没问,她们没有交流。
“表哥跟我说了你的事,我很佩服你,”周遥乐灿然一笑,“不过,也别小瞧我,经历这么多,我也长大了。”
苏烟心头一暖,与周遥乐相互拥抱。
她觉得感慨,究竟是自己做过的什么事,让周遥乐对自己改观了呢?
但她最终也没问,只是说,“谢谢你。”
经历这么多的浮沉,命运再度回到最初,她又一次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但她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玫瑰饭庄被还给了苏烟,苏烟再一次踏进去的时候,发现早已面目全非,好在老金还在,撸着袖子说要和她重新开始。
哦,是重新开始经营玫瑰饭庄。
苏烟和老金便重新开始弄起来,这次加入的,还有她的未婚夫陆舟宇。自然是一堆琐事要处理,苏烟庆幸自己虽然经历了这么多,却还依旧年轻,还能像五年前那样,满怀希望,对未来保有无限憧憬。
三个人常常忙到半夜,这时候老金就会去厨房里炖一盅黑芝麻糊,整个饭庄便都氤氲着香气,令人充满干劲。
苏烟又费了好久功夫,才找到当年那两个小姑娘留给自己的联系地址,寄了信过去,问她们愿不愿意回来做。寄出去后,苏烟便巴巴地等着了。她没等到信,等到的是人。原来两个姑娘接到信后,立马收拾了东西,驮着自家的特产,一路南下,昼夜颠簸,最终等在了玫瑰饭庄的门口。
那天苏烟鸡鸣时分去开门,蒙蒙亮的清晨,她刚伸了个懒腰,就看到门前的角落里躺着两个女人,枕在巨大的麻布袋上,打着呼噜,说着梦话。
苏烟走过去,蹲下来,一把抱住了她们。
望着睡眼惺忪、不知所措的两个老姑娘,苏烟笑着说,“欢迎回家。”
那一年,上海过圣诞的气氛还不浓烈,热热闹闹的集体婚礼却重新风靡起来。
1945年12月25日,为了呼应政府节约生活的主张,上海市社会局举办了“胜利纪念集团结婚”,这也是抗日战争胜利后的第一次集团婚礼。苏烟同陆舟宇报名参加了。
说是婚礼,可那时他们忙着弄饭庄的事情,前夜依旧弄到很晚,苏烟趴在桌子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苏烟被陆舟宇叫醒的时候,离婚礼开始的时间只剩下一个半钟头。
她揉着头发,望着眼前已经收拾妥当、西装革履的陆舟宇,一脸气愤,责怪道,“你怎么不早点叫我起来呢?”
陆舟宇说,“我见你这两天太累了,想让你多睡一会。”
苏烟哭笑不得,她指着自己鸡窝一般的头发,几乎要尖叫,第一次如此失态,“我脸还没洗,我的头发还没弄,妆还没化,衣服还没穿,难道就这么去参加婚礼,那可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
陆舟宇递上了洗漱用具,讨好道,“没事儿,你不管怎么样,在我眼里都是最美的。”
苏烟瞪他一眼,时间不多,她可不能浪费在争吵上。
苏烟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完,时间还剩下一个钟头。
她对着镜子检查了一遍,深呼吸一口气,推开门,望着等待的陆舟宇,忐忑不安,“我好了。”
“那我们走吧。”陆舟宇回过头,话还没说出口,却望呆了。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苏烟,一袭圣洁的白婚纱,脖颈修长,珍珠项链在静静闪耀。隔着薄薄的白纱,陆舟宇看见苏烟脸上那一抹独属于新妇的娇羞,令他尤其动容。
苏烟被看得不好意思,她拽着陆舟宇的胳膊,在他的耳边柔声催促,“别看了,快走吧,大傻瓜,再不走真的要来不及了。”
两人走出了门,这天天气很好,但两人刚跑两步,没想到祸不单行,苏烟的水晶鞋便卡在了弄堂里的青石板之间。
“舟宇,等一下……”
苏烟蹲下来,满头大汗,却怎么也拔不出来鞋后跟。
该死,多少次都是因为高跟鞋误事,踏了几年平底鞋,好不容易穿一次,还卡住了。
这么想着,心里一着急,鞋子拔了出来,鞋跟却断了,剩余的那一小半段停留在两块青石板间,笔直地立着。
苏烟欲哭无泪。
高跟鞋已经不能穿了,索性扔在了地上。
她知道自己赶不上了。也许是老天爷根本就不想让她结婚。
陆舟宇却走了回来,脱下西服外套,丢在苏烟怀里,又夺过她手中的鞋,弯下腰,半蹲在苏烟面前,指指自己的背,“上来。”
“什么?”苏烟微愣,没明白。
陆舟宇重复了一遍,“上来,我背你。”
见苏烟依旧没有反应,陆舟宇又主动迈了一点步子,全蹲下来,一把将她扛到自己的背上。
两人在一起后,苏烟胖了不少,如今体重并不轻,陆舟宇走得哼哧,早已经到了寒冬天,白衬衫后面依旧渗了细密的两层汗。
速度慢,两个人自然是赶不上那场婚礼了。
陆舟宇从小弄堂里晃悠悠地走出去,又蹒跚在林荫大道上,一黑一白的两人,倒也成了道独特的风景。
苏烟趴在他的背上,用手绢擦去陆舟宇额头的汗,又忽然咯咯笑开。
陆舟宇问,“你笑什么?”
“笑你像蜗牛,驮着家,走得慢。”
“你不就是家吗?”陆舟宇机智地反问一句,又说,“就这样,背你一辈子好不好。”
“好。”
苏烟咯咯笑得更欢了。她早上的焦急心情一扫而光,忽然觉得这婚礼赶不上也无所谓了,大不了明天去社会局补领一张结婚证。婚怎么样都是结,只要是那个人,就好。
两人快走到了礼堂门口,张望着的老金早已等得着急,他扑了上来,“哎呀,你们怎么到现在才来?”
陆舟宇放下苏烟。两人已经听到礼堂的音乐,有些感动,“还在等我们?”
老金拍着手,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是啊,大喜的日子,等再久都要等!”
苏烟忍了大半天,这会终于喜极而泣。
那天,她在陆舟宇和老金的陪同下,一瘸一拐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