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人生中的第一束捧花
作者:
来辛 更新:2021-05-14 22:44 字数:2402
今天就是可莹结婚的日子,我一大早便从床上爬了起来。昨夜我睡得很早,却做了太多的梦,梦里的内容醒来便全部忘记了,怎么也寻不到一丝记忆的碎片,只留下一些疲惫。
我走出房间,正要去洗漱,碰上爷爷,爷爷大吃一惊,说现在才六点不到呢,你怎么就爬起来了。我说昨晚睡很早,便也醒的早了。爷爷又说得赶紧给我热早餐去。
我洗漱完,看到厨房里已经备好了粥和一些小菜,还有我最喜欢吃的流沙包。
“这家的包子不是很难买的么?”我跟爷爷说,然后拆开了包子外面的纸吃了一口。
“可不是嘛,我5点多就走去了,那会儿人还比较少。”爷爷乐呵呵的说,“多吃些、多吃些。”
爷爷向来睡得少,自打奶奶过世之后,他神经恍惚不少。
奶奶当年是病死的,所以爷爷常说奶奶托梦给他,说她这儿痛那儿痛,他要给奶奶多烧些纸钱治病。
爷爷常说他这两年心头跳得比寻常人快很多,怕是活不久了,要去寻老伴儿了之类的话。父亲几次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开完了所有检查,也没查出爷爷有什么问题,医生说是心病的成分居多。
爷爷的房间总是打扫得一尘不染,上面似乎未留下任何一丝一毫奶奶生活过的痕迹。所有与奶奶有关的东西都被母亲收了起来,不能给爷爷看见,否则爷爷看到又要落泪伤心很久。
我回家大概是爷爷最开心的事情之一,爷爷会翻来覆去地给我准备各种食物。但父亲却不喜欢我三天两头的跑回家,说这样会像个没断奶的孩子,既然读了大学,就应该更加独立的生活。
爷爷喜欢做菜、喜欢热闹,过年的时候,他都会亲自下厨给大家做他最拿手的红烧鱼、炸酥肉,其他事情他也喜欢插手帮忙,只是他年事已高,母亲常常把他请出厨房,让他好好休息。
我跟爷爷说这次回来是为了参加同学的婚礼,所以今天的午饭和晚饭都不在家吃了。爷爷听了有些失落,转眼又精神矍铄的问了我许多问题,诸如你的同学多大年纪了?现在就结婚了?我家诗音可有男朋友了?
我在心里想了想,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情,便没把我和邱子凡的事情告诉爷爷。
吃过早餐,我换上礼服裙,外面套了件薄的白色针织外套出门,走出门口的时候觉得外面冷了许多,我又折回家换上一件羽绒外套。
等我打车来到可莹家的时候,不过七点半,但她家楼下已经聚集了很多亲戚,热闹非凡。
我在一楼遇见可莹的妈妈,她告诉我可莹正在三楼的房间里化妆,我一路来到可莹的房间,听到有人说“可莹你的朋友好漂亮哦!”
“那当然!诗音是我们学校最好看的人儿,要不是我妈坚持要找个最漂亮的女孩子做伴娘,我还不敢让诗音做我的伴娘。”可莹说。
“可莹,你把我说得夸张了吧。”我说。
早在之前,可莹便告诉我,她的妈妈去算了命,说她必须要找一个漂亮女孩儿做伴娘,这样可以确保生出来的孩子漂亮、水灵。
可莹是个厉害的女孩,十六岁时便一个人去了国外的高中读书,还连跳两级考取了著名的常春藤大学。照理说,这样的人该是半个天之骄子了吧,她怎么还真的信这些?
我虽觉得疑惑,不过无所谓了,倒是因为做了伴娘,第一次完整的体验了一场婚礼。
可莹的丈夫是她的大学同学,长得也是一表人才,家世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婚礼席开100桌,我只记得一路陪着可莹去敬酒的时候自己快要累趴下了。
不知那几位在婚礼上一直吹萨克斯、拉小提琴和弹钢琴的师傅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筋疲力竭。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晚上十二点,家人都睡下了,邱子凡发来的信息我现在才有空看。
“今天第一次做伴娘可顺利?”
“非常顺利!你看这是什么?”我发了一张图片过去。
“捧花?”
“可不是嘛!”我得意的回复他。
要抢捧花的时候,作为伴娘的我,就近站在了可莹身后不远的地方,根本没报什么希望。
谁知可莹的力气细如春日软绵绵的雨,捧花只抛出一米多的距离,那花束悠悠的降落到我的面前,就像是飞机降落在了它预定的跑道上。于是,我伸手便接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束捧花。
邱子凡似乎比我还要开心,他说必须要奖励我才是,我说要不你来陪我练习马拉松吧?他说好。
等到约好的那天,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运动服在学校等我。
这是我第一次见邱子凡穿运动服的样子,头发也不似往日的往后梳起来,这样一来,他整个都像是变了个人的似的,此刻他就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
我忍不住垫起脚,伸手摸了摸他细软光滑的头发,结果被他趁机把我揽入怀里。我抬起头看他的时候,他的目光笼罩着我,我太了解他想做什么了。
操场上人很多,我立刻反应过来推开了他,但他将我抱得很紧,于是我们就一起倒在了草坪里。我压在他身上,被他紧紧的搂住,他对我一笑,然后用手扣住我的头,他嘴唇印上我的嘴唇,我们接了一个很长的吻。
虽然我很喜欢和他这样亲昵,但我依旧有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
我以为邱子凡这种没经过跑步训练的人,跑起来定是上气不接下气的,但我实在低估了男女体能的差距,一直跑了七、八公里,他依然面不改气不喘的和我一同跑着,还不忘调侃我跑得实在太慢。
“你天天待在办公室的人,怎么会这么有力气跑!”我问他。
“这个距离很短啊,我以前读书的时候训练过的距离比这长多了,而且我一直有在运动。”他说。
“又是你在国外的时候?”我说,“该不会那时候也学会的追女孩子?”
他怔了怔,然后笑了,“这没有。”
“怎么可能没有?”
“真的,除了你,我没追过任何人。”
“真的?”
“自然是真的。”他说。
“你……”我停了下来看着他,他也停下来看着我。
“怎么了?”他问。
“你抽烟吗?”我问他。
“不抽烟。”他摇摇头。
“去夜店?”
“不喜欢。”
“也不喜欢喝酒?”
“酒偶尔喝。”他终于没再摇头。
“你难得的竟然什么恶习都没沾染?”我沉思,这跟我在书里还是什么地方看的不一样啊?
“你这脑袋,一天到晚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他笑着说,“快跟上步伐。”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的跟着他跑了十来公里。跑完后的第二天,两腿酸痛到不行,走起路来万分别扭。
马拉松的确是对人极大的考验,怪不得系里常年无人报名,我也不确定自己能否完成半程马拉松,但既然报了名,我就开始坚持每天训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