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作者:冰清少年      更新:2021-05-09 01:51      字数:4317
  1
  约朋友去看《美女与野兽》,她问我:你没听过这个故事吗?
  我说,听过啊,怎么了?
  她说,不就是个老套结局的故事吗,男女主角必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想了想。
  美女与野兽的确是个老套的故事。
  野兽本是王子,他不懂爱情,自私自利受到惩罚变成野兽。贝儿是个乡村姑娘,却聪明独立又善良,最终贝儿和野兽相爱,解除了野兽的诅咒。
  多么老套。
  其实整部电影看得我很出戏,电影考究的细节和精致的画面足够吸引我,只是艾玛沃森总让我有种“她太精致了所以丧失了天真感”的感觉。
  可我依旧喜欢这个故事,喜欢《美女与野兽》的故事。
  王子如果不变成野兽,大概永远不会懂什么是爱情。因为身为王子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别人的爱慕。
  可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是想触碰却又缩回手,爱情是永恒的问题:我爱的人真的能爱我吗?
  2
  是野兽先爱上贝儿的。
  我想因为贝儿是第一个平等看待他的人,原本他是王子,世人都巴结崇拜,后来他沦为怪兽,世人都厌恶唾弃。唯独贝儿,愿意以对待一个普通人的态度对待他,即使他是世上最怪的人(或许在世人看来,他甚至算不上一个人)。
  野兽受伤时,本可以一走了之的贝儿没有丢下他,她说:请你帮帮我,自己站起来。
  贝儿热爱读书,野兽说:如果你喜欢,这里的书送给你。
  野兽一直以来脾气暴躁,贝儿牵着野兽的手轻抚白马,贝儿说:试着感受它。
  思念父亲的贝儿落泪那一刻,野兽说:你走吧,从今以后你自由了,别耽误时间。
  尽管他根本不想贝儿离开。
  爱会让人变得用心。
  他开始注意到前所未有的风景,或者说那些风景他从来都看得到,却从未觉得风景是那么美。
  他跟贝儿一起站在桥边,发现荒芜也有了生色;他跟贝儿一起走在雪地,发现寒冷也有了温度。
  像极了你自己,那些景色真有那么重要吗?那些街道你也曾经走过很多遍,下雨的屋檐对你不过是一个躲雨的地方,却都因为你爱的人在身边而有了意义。我们会记住在街边的烧烤摊,我们会记住逛街时看到的路牌,都是因为你在我身边。
  可他不敢说出他对贝儿的爱。
  因为他不仅是别人眼中的怪人,还是自己眼中的怪人。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叫《creep》。
  歌词是这么唱的:你在我面前的那一刻,不敢直视你的双眼。你就像一个天使,是那么与众不同。而我呢,我只是一个爬虫,我只是一个古怪的人。
  当他们目光相视时,他觉得两个人的关系有所拉近却又觉得只是巧合;当他偷偷碰了她的手时她没有躲闪,他忍不住胡思乱想却又自我否定:我这个样子,她怎么会爱上我呢?当贝儿答应跟他一起跳舞时,他有多爱她,就有多紧张。你看看他如临大敌般紧急打扮自己,笨拙而认真。
  像不像你第一次跟喜欢的人,约会时的场景?
  你小心翼翼选最喜欢的裙子,喷上最好闻的香水,却又犹豫紧张,永远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
  原来爱上一个人会让人自卑。
  亲爱的野兽,你终于懂得什么是爱了。
  3
  那么贝儿呢?她又何尝不是别人眼中的怪人。
  被其他村民嘲笑甚至欺侮,原因不过是因为她教孩子认字。
  这时有个叫加斯顿的人疯狂地追求她,但她拒绝了,甚至没有考虑过一次。
  为什么呢?
  撇去加斯顿表现出的自私自利自负,我想最开始的原因,是因为加斯顿从不曾真心愿意去了解她,在加斯顿眼里,贝儿依旧是个怪人,只不过她是一个美丽的怪人。
  你大概也遇到过这样的人。
  他哪哪都好,偏偏跟你聊不来。就像加斯顿不懂贝儿最爱的莎士比亚,他也不懂你的那些小爱好。你热爱的阅读,在他看来是浪费时间;你的那些情绪,在他看来不痛不痒。
  大家都劝,你们在一起挺好的,你说,可我不想要。
  于是你宁可一个人,你知道两个人更好,但绝不能跟一个聊不来的人在一起。
  就这个坚持,死也不能让步。
  所幸,她遇到了野兽,一个愿意听她读书的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无比幸运,因为遇到了彼此。
  而我们中的大多数,可能永远不会有童话里的好运气。
  行走世间,都是妖怪。
  这世上所有选择和坚持,都伴随着误解和不屑。
  我们都是另外一个人心目中的怪人,而最糟糕的是,那些说着你奇怪的人,并没有打算了解你。甚至有时我们自己都觉得自己是怪人,于是自我封闭,于是自我保护拒人于千里之外,于是恶性循环,没有人在乎你到底是谁。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听起来更像一个不切实际的祝愿。
  我们都是在现实中摸爬滚打的成年人,身边早就没有了童话。你看就算王子变成了野兽,他也能有一座图书馆的城堡。(而我只有一个出,啊不,书柜)
  可我还是这么希望着,希望有一个人愿意来了解你,愿意看一看你眼里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就像野兽看到了贝儿童年时的巴黎,而贝儿也看到了野兽的柔软一样。当你说起自己的爱好时,他愿意去了解,而不是武断地否定。
  你有你喜欢的书,他有他喜欢的电影,你们不见得都恰好喜欢,却总有那么几件事说到一起去。在某个午后,你可以拍张照片给他;在某个夜晚,你可以分享自己的心情。
  不怕他厌烦,也不怕他敷衍。
  呐,所有的幸运都给你。
  因为我知道你也像那怪人,试着在黑夜点起一把火。
  没关系,你不是这世上唯一的怪人,就算你照亮不了那黑夜,也一定有人能看到你。
  1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去捍卫它。”
  这句话是电影《当幸福来敲门》里的一句台词,我曾经在被窝里看这部电影看得泪流满面。
  这是一部改编自真人真事的电影,故事取材于美国著名黑人投资专家加德纳的人生经历。
  没有什么故事比真实的故事更有力量。
  电影中的这句话,是说给主人公儿子听的,但我想他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那时是他人生中较为惨淡的日子,投资失败,妻子受不了贫困离开了他。没过多久,他又被房东赶出家门,流落街头,甚至一度不得不住在地铁的公共卫生间里。
  好不容易得到实习机会,却没有工资,甚至实习时他周围的人也看不起他。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熬出头,只能努力。
  必须努力,这是他改变人生的最后的办法。
  阿姆有首歌叫《loseyourself》,歌里的第一句是这么唱的:瞧着,如果你拥有一次,一次机会,去完成你曾经梦想拥有的一切,此时此刻,你是抓住它还是仅仅让它溜走?
  如果你有那么一次机会,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代价是清苦,孤独,离群索居,不被人理解。
  你是否愿意拼尽全力去抓住这个梦想。
  换句话说,你想要到达上层,就要改变基础代谢。你要坚定,你要拒绝所有的娱乐,你要一个人前行,你会去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你甚至有段时间会牺牲你的睡眠,你要抛弃你的所有懒惰和犹豫。
  你是否能做得到?
  2
  我的一个师妹,毕业后也选择来了北京。
  在我印象里,她一直都是一个很开朗的人,笑起来眼睛里都闪着小星星。
  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直到某天深夜失眠,我看到她一条朋友圈。
  北京这么大,可为什么我找不到容身之所呢?
  当我想要评论的时候,显示该条朋友圈已删除。
  我知道她向来不是一个愿意在朋友圈里展现脆弱的人。
  该怎么说呢?如果你认识她,你会觉得无论是什么棘手的问题,只要告诉她,她一定能给你一个解决方案。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
  像极了你,安慰别人的时候头头是道,等道理必须要用到自己身上了,又开始怀疑。
  跟她聊天,才知道她前不久刚经历了亲人的离开,回到北京拼命进入工作状态,可还是没做好,被上司批评。话说的很难听,她都虚心接受,可到半夜吃着泡面做报表的时候,突然来了房东的信息,下个月房子到期,续租的话要涨房租。她心里一阵莫名的委屈,眼泪止不住往下掉。
  后来我挂了电话,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过来发现她六点给我发了信息:师哥,别担心我,我还是会元气满满地面对每一天。
  我又想起《当幸福来敲门》,男主角从来没有想要用自己的苦难去获得些什么。在教堂收容所排队时,他从来不曾说:“我有个孩子,先把剩下的房间安排给我”;处处碰壁一夜没睡第二天到了公司,有人问他过得怎么样?他永远说,还不错。
  这样的人,让人佩服又心疼。
  你必须很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因为成人的世界,没有人在乎你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哪怕你昨晚难过的快要死掉了,第二天你还是照常去上课上班。
  成长是把痛苦变成静音的过程,那些苦逼,那些难过,早就没有必要说出来了。
  3
  包子曾经住在一个仓库里,那时我帮他搬家,他却执意不让我搬重物。为了省钱,他连桌椅都没有。人高马大的他,进入仓库还得弯着腰。画面里他的眼神在告诉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用安慰我,其实我过得很好。
  第二天,他一早出门把文件揣在怀里,赶最早班的地铁。
  你有没有在清晨的时候,坐过北京的地铁?
  那么你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有人看起来意气风发,有人看起来疲惫不堪,有人安安静静听着歌,更多的是,你能看到这拥挤不堪的地铁里,每个人眼神里都写着梦想。
  我知道你可能刚刚毕业,选择北上广,一个人离开家生活。
  有人问你,为什么不在老家待着呢,多安稳。
  我知道你有一个想实现的梦想,非实现不可。
  有天你跟朋友聊起梦想,他们说,挺好的啊,加油。
  然而你知道他们的眼神里写着“别做梦了,怎么可能呢?”
  你终于明白,有时候跟别人说起梦想时,他们根本无法理解。
  你想看看世界多大,你想知道自己能做多远,于是你选择一个陌生的城市,却不得不拖着行李四处奔波。
  4
  人生中较为惨淡的那段日子。
  我也像电影情节中一样,拖着行李走遍上海的每条小巷。没有地方可去,只能窝在地铁站里。印象很深的是,当我说我要出书时,有一个人当着所有朋友的面说,你看看人家梦想是大作家哦,大作家啧啧啧厉害啦。
  我听得出来是嘲讽,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我常去书店看那些书,暗自发誓将来有一本书会放在这里,写着我的名字。
  这是我的梦想,它让我辗转反侧。
  2011年到2012年,我往返于图书馆和单身宿舍之间,不停地写稿再一键删除,如果晚上压力大,就去便利店买最便宜的啤酒,躲在阳台上看着已经没有车路过的马路。
  这样的日子,每个追逐梦想的人都会经历。
  很幸运,在吃完整整三箱泡面的之后,我的梦想实现了。
  我有了一本可以放在书店的书。
  得到消息的时候,我走在大街上,人来人往。先是难以置信,接着是让我无法呼吸的兴奋。
  就像《当幸福来敲门》里男主角终于实现梦想,走在人群中给自己鼓掌。
  这种幸福,值得你拼尽全力用自己所有的时间去换。
  就是这么值得。
  这篇文章给所有有梦想的人。
  你有千万种借口来降低你的底线,偏偏那些借口很面善,于是你渐渐地模糊了自己想要的,变成了一个自己不认识的自己。
  可生活从来不会因为你放弃理想而简单一点点。
  这世上没有比卯足劲去追逐自己的目标更好的事了。
  youcandoanythingyousetyourmindto,man.
  扔掉你的犹豫,那只会浪费时间;扔掉你的担心,那只会让你分心。
  别让机会从你手中溜走,我知道你能抓住它的。
  这是我们说好的,你可别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