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年 1 月 狭隘与阴谋皆悲剧(四)
作者:
杨蔚然 更新:2021-05-07 23:26 字数:2457
把湘江水吸干的超级大乱麻
那天追出门时,顺着一台启动车的声音,阿球看到熟悉的那台宝马,他大步狂奔上前,手已抓到把手了,可惜曼丽狠心一脚油门,他一下被力量带到了地上,爬起来扭头跑到自己车上,点火,松刹,换挡,油门一脚,差点剐到一台车。
死盯着车牌,紧追不舍,曼丽要命,他不要,曼丽不敢闯红灯,他敢。终在曙光路段,他冲到前面,随一声扎耳的刹车声,他成功将车从左边超过去横在对方车前。
被纠缠被破坏被死追被吓坏到遍体鳞伤的曼丽放弃了倒车,干脆下来,愤怒地下来,车门也忘记关地对阿球失控地狂吼:“你这个伢子怕是有点宝吧。讲清楚了,你紧是这样追干什么?你到底要何解?”
阿球也气愤地下车摔门,大声道:“你这么躲我干什么?我想问明白,我算什么?我们算什么?”
“算什么?好笑,什么都不算。大家玩玩而已!”
这时后面的车开始两台三台四台地聚多,喇叭也叫得人更躁。投入骂仗的两人充耳不闻。
像个大男孩的阿球,急、气,眼泪在眼里转,声音大到超过曼丽,冲上前抓住曼丽双臂,近乎哀求:“我不是玩!我爱你!你莫是这样对我!”
曼丽没有挣脱,冷笑一声,说:“你爱我?你这个伢仔就好笑来,我们熟吗?你了解我吗?你贵姓?不好意思,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你,请你不要自作多情!”
听到这句,阿球失望走向无望,他木然地松开了手。
想用激将法击退对方的葛曼丽继续加磅,说:“莫自以为有好帅,帅哥我见多了,你并没你自己想象的那样优秀。我警告你,你再是这样纠缠我,我报警!”
周围看祸兮的人越聚越多,后面的司机干脆不按喇叭也下来加入观赏。看着周围似嘲笑的表情,阿球退了两步,看了一下曼丽的车,抬手指了指对方,用社会腔说:“好,可以,算你狠,你给我记嗒。”
曼丽不接话,伴着高跟鞋声,在阿球的注视下,很性感地转身上车。
认为是受到莫大侮辱的阿球本以为放了狠话曼丽会吵闹或改变态度,没想人家不吃这套直接上车,懒得策。他只好在各位观众的注视下一脸土灰地无言上车,启动车时他还是不甘心地增加一个动作——扭头将眼光露凶地杀向曼丽。令他更没面子的是,曼丽目光与他相遇竟没有一点惧意,他被彻底打败。车不再横拦,觉得没戏看的人群失望地散走,各自回家看《蜗居》找未了的满足。
曙光路很曙光地畅通起来。
阿球从曙光路上了车站路,再从车站路到八一路转回到芙蓉华天美食街,这个过程非常致命,因为,他起了杀心。
至于回到美食街,他为什么要撒谎说没追到曼丽,法庭上不会涉及,但我知,他在防我,想表明从追出那刻起,跟曼丽就无任何接触和牵扯。他开始比“老树咖啡事件”后更肯定我在中间搞了什么鬼。不想我知道,是因为杀人计划谁也不能知道。
阿球在放狠话前,不是看了一眼曼丽的车吗?是的,他看到了曼丽车的前玻璃里放着希尔顿大酒店的免费停车证,他断定她上班或长住的地方就在希尔顿酒店。从此,一有时间他就守候,等曼丽的车出来,进行跟踪,摸她每日的行程规律,筹谋下手的时间与方式。终在两个月后,他算准了时间,一早把车停在自家的车库里没开(这个警方已经取到证,阿球对警方所说车子拿去保养不攻自破),打的上班。下午,约好我一起吃饭,然后坐我的车从公司出发一同去酒店对面的竹琪吃饭。饭罢,还未到曼丽下班的时间,我们点了茶,聊工作。看到曼丽的车从酒店出来,又谎说突然想起有个急事要办,借我车用,一小时后回还。他拿了我的车钥匙,从摸清的算好所用时间的另一条近路奔碧翠园。到了碧翠园,比曼丽早到十分钟的阿球,把车停在不起眼的地方,换了衣服,戴上棒球帽、口罩,等待宝马车的出现。
八点,是各家在家吃饭休息的时间,车库再没有新车新人。曼丽如常地停车下车锁车。按了电梯上楼键,电梯门打开,欲上时,阿球冲上前一把擒住,拖到一旁(车库监控的盲区)。娇小的曼丽哪是人高马大的阿球的对手,浑身力都用上也不过是轻微的没指望的挣扎——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要自己得不到还赐予侮辱,阿球只有要她死。拖着曼丽撞开安全门,上台阶,在拐角处,阿球倾尽仇恨、爱绝、压抑之力,死钳那柔细的脖颈,一刻也不松,任其伸手打、动脚踢、表情最终变得看到一生未看到又终会看到的死神。
曼丽无挣扎了,身软如水,瘫在地上。
一切都能满足法医学上所说的机械性窒息,眼睛表现为球结膜下出血。干完,被魔鬼控制的何球仍未觉得味尽,报复、追求自我满足和最终占
有,他解开葛曼丽的裤子,实施了梦寐以求的与葛曼丽的这一生中的第二次性爱——
阿球的新女友无法证明那晚六点到十点和他在一起,因为怕事,也因为有人证明她没和他在一起,诸如此等,加上死者颈上的掐印、身上的指纹、未擦干净的**、阿球的关键性口供以及现场指认等,庭审变成“过场”。一堆铁证,跑也跑不脱。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尸罪,现在属侮辱尸体罪,判三年以下。
法官宣判:何球,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坐在最后一排,远远地看到阿球听罢宣判,泪流满面,瘫软如泥地被法警架走。
“我儿子没罪,你们这些王八蛋不能这样把我儿子带走!”这是阿球母亲凄厉的声音。现场有些骚乱。我的心更是乱极,是叹挽一个年轻人的毁灭?还是后怕,差点我就成了死刑犯?还是,为曼丽高兴,杀人犯终得恶果?
我讲不清,一坨可以把湘江水吸干的超级大乱麻。
回家路上,我的脑子里开始装满葛曼丽。
因此突然想到另一命题:我所知道曼丽第二次怀上的那个孩子,如果她没打掉他(或她),而是生下来,孩子在哪?如果她没有打掉,一直在养胎,算一下,从她要我陪去香港见庄学钟(2008年7月,已怀孕一个月)到后来生孩子,十个月,她生孩子的那个月应该是在2009年4月,而我在香港机场拿
错行李箱也是在2009年4月18日。庄学钟和我同班机去港,这么说,他那个月在长沙!这意味着什么?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