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熊孩子
作者:
魔主小歪 更新:2021-10-09 02:23 字数:2754
“呼!”
“可算是出来了!”
看着身后的红霞山,秦歌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一副虎口脱险的模样。
自从遇到那个有一堆骨头架子的山洞之后,在红霞山秦歌总有种自己被人盯上不怀好意的感觉,不然也不会急急忙忙就离开红霞山去平远城。
后来被掳上清风寨的时候,秦歌还曾害怕过会继续有这种心悸的感觉。
不过,一连待了那么久,秦歌也没有再次感觉到这种被人盯上的感觉。
可自从在山洞里面苏醒之后,这种心悸的感觉就又重新出现,而且随着时间的过去,心悸的感觉越来越强,仿佛是死亡随时都会降临。
见此,秦歌哪里还敢继续待在红霞山,逃一般的离开红霞山。
咕,咕,咕!
“真是麻烦,怎么这么快就又饿了!”
感觉着身体传来的饥饿感觉,秦歌无奈的揉了揉肚子,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从黄广那里拿来的钱囊。
“哎,这些钱也不知道能吃几顿!”
一想到自己苏醒之后的饭量,秦歌就暗骂自己是一个饭桶。
自从那天在山洞里面苏醒之后,自己身体就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对于能量的需求越来越大。
走不了多长时间就得停下来找点东西填饱肚子,否则身体就吸收真气,一丝也不给秦歌留下。
为此,秦歌不得不一路边走边吃,不然没了真气,应对危险的能力可是要下降不止一筹。
不然秦歌也不会在红霞山里面耽误这么长时间才走出来。
不过,这么能吃也不是没有什么好处!
虽然真气增涨的不多,不过身体的力气却增长了不少。
当然,这种增长不是像从山洞里面苏醒之后的那种突然暴增,而是一天一两斤,四五斤的力量增长。
虽然不多,胜在稳定,掌控起来轻松!
“流金城!”
看着身前和平远城要气派了不止一筹的城池,秦歌轻声念出了城门上方写着流金城三字。
眼前这座流金城,秦歌虽然没有来过,不过洪医这个老头儿却是来过,而且老头儿还在这里留下了不少东西,不然秦歌也不会花费十几天冒险翻越红霞山来到这里。
有那个功夫还不如离开红霞山随便找一个地方凑合。
虽说比不上这里,可起码不用担心红霞山上如哽在噎的危机。
因为惨绿火焰和幽蓝火焰的原因,秦歌虽然得到了一部分老头儿的记忆,不过却是零碎残缺,数量不多。
对于流金城的记忆只有了了几笔!
除了流金城的位置和留下的一处房产之外,秦歌没再得到其他信息。
不过,这些东西对于秦歌来说也是足够了!
对秦歌来说,只有一处真正属于自己的地盘,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他才算是真的融入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无关其他,这只是夏国人传承在血脉灵魂中的土地情怀!
“不错,看来老头儿的记忆不假,这流金城确实要比平远城强上不止一筹!”
自从教了入城费进入流金城之后,秦歌就发现了平远城和流金城的最大差别。
在平远城的时候,城中大多数普通人,偶尔能够遇到的武者也只是淬体境。
不然秦歌也不会在苏家药堂待了半年直到被清风寨十三太保掳走之后才初次接触武道。
而在这流金城,入城以来,秦歌看到的大部分人身上都有几分修炼过的痕迹。
虽然说还未能达到激发气血淬体的境界,不过也要比寻常普通人要强健许多。
而且走几步就能就能遇到几个淬体境界的武者。
虽然不是凝血境,却也足够让秦歌吃惊了!
武者的层次分布就像是金字塔,修为越高人数越少。
不过,也可以看做底层武者越多,对应的武者境界上限就越高。
淬体武者随处可见,那淬体之上的凝血,凝血之上的通脉,肯定就不会少了。
说不准这里还有比通脉还要强大的先天武者!
“这么好的地方,也不知道洪医老头儿为什么不留在这里选择待在清风寨上!”
“嘿嘿,也是,要是洪医老头儿没留在清风寨上,让自己遇到,这么一处好地方也轮不到自己!”
咕,咕,咕!
“还是先吃饭要紧,吃饭要紧!”
感觉着肚子又抗议了起来,秦歌也不再想为什么洪医放在这么好的地方不去非要待在清风寨里面,开始寻找吃饭的地方。
“包子,卖包子嘞!”
“皮薄馅多,好吃不贵的大包子嘞!”
“包子,卖包子嘞!”
“皮薄馅多,好吃不贵!”
“包子!”
看到道路前方的包子铺,秦歌眼睛一亮!
“来两屉包子!”
“两屉包子!”
听到秦歌的话,卖包子的店家看着秦歌面露犹疑之色!
“怎么!”
“不卖吗?”
“卖!”
“只不过,两屉包子,你确定能吃的下?”
“两屉,吃得下!”
“这!”
看到店家犹犹豫豫的模样,秦歌也意识到了什么。
卖包子的店家或许不是担心什么自己能不能吃的下,而是担心自己能不能买的起。
对于自己现在的尊容,虽然没用镜子,秦歌也能想象的出来。
毕竟在红霞山里面风餐露宿,还要提防危险,忙着赶路,根本没工夫捯饬自己。
自己这个时候的模样应该不会比路边上的乞丐差不了多少。
“多少钱!”
想到这里,秦歌也没有什么解释的想法,一切还是拿钱出来实际。
说着就从怀里取出钱囊,拿出一块碎银子!
“这些够了吧!”
“够了,够了!”
看到卖包子的店家的模样,秦歌也不意外!
两屉包子,顶多几十文铜钱,一块半两大小碎银子保准是要足够的。
“多出来的银钱不用找了,当然我也是有条件的!”
“你们开店总不能少了水吧,我想借你们的地方好好清洗一番,要是能帮我换一件普通衣服就更好了!”
“怎么样,可以吧!”
嗒,嗒,嗒,嗒!
“滚开,滚开!”
突然一阵马蹄声从城门口处传来,就见一个劲装青年骑着一匹棕色大马飞驰过来。
一路上的行人纷纷避让!
“啊!”
“啊!”
虽然有些仓促拥挤,不过,因为男子从城门口就大喊滚开的缘故,倒也没人傻傻的挡在路上。
不过,意外总是无处不在,尤其是在纵马在城里飞奔的时候,总会出现那么一点意外。
就在秦歌身后一个四五岁男孩儿就作死的站在道路中间,不顾飞驰过来的棕色大马!
“熊孩子真是无处不在!”
看到这一幕,秦歌暗骂了一声熊孩子无处不在,不过他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将真气加持在腿上,转身冲了过去,一把把熊孩子给拉到路边。
嗒,嗒,嗒,嗒!
索幸不是马下夺人,不然秦歌也不敢出手!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钢铁之躯,被飞驰的高头大马撞一下,虽然说死不了,可也落不了什么好。
而且,能够当街纵马,显然不是什么一般人。
马下救人,吃力不讨好,为一个熊孩子刚入城就得罪人,秦歌显然没这么圣人。
“呜呜!”
“熊孩子!”
人和马过去,秦歌也看到了手上的熊孩子刚才在地上干什么。
一串糖葫芦!
看到秦歌脸色发黑!
这是真熊孩子!
“宝儿!”
“宝儿!”
人马过去,躲开的人群也重新恢复之前的模样,熊孩子的家人这才发现熊孩子人没了。
“找你家人去吧!”
说着也不管接下来是什么悲情大戏,秦歌重新回到包子铺。
“怎么样,能答应吗!”
“可以,可以,您里边请!”
再次听到秦歌的话,卖包子的店家根本就没有什么迟疑,一口答应下来。
能够在飞驰的马匹之下救人,再怎么看也不像是坏人。
更何况,半两银子,自己卖一天包子也挣不了这么多钱!
而几盆水一件衣服一共才能值几个钱,能够这么轻松得到半两银子,傻子才不会答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