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我的二十年》——老李这个人
作者:
我叫杨小二 更新:2021-04-28 07:47 字数:2261
从小被父亲保护得过头了,导致我在学生时代,除了读书,再也找不到其他可以体现我价值的事情,遗憾的是,读书我也读得不怎么好......
老李是我在工作以后认识的人,他不是我的同事,朋友嘛,我觉得也不太算是,他在我眼里更多时候像老陈。
也有可能是我许久不在老陈身边,所以希望在我常年生活的城市里,假想出一个类似于老陈这样的人。
当然老李本人是真实存在的。
他跟老陈一样,受过的文化教育不多,以前我从未好好认真听他说过什么,而他似乎也总是在半夜三更喝多了打电话给我倾诉感情的苦闷。
隔着电话,都能闻到那令人窒息的烟酒气息。
而他似乎习惯了喝了酒便打电话给我诉苦,即便有时候我已经睡着,也不得不被他一个电话叫醒,睡眼惺忪、意识不清地听他在电话那头含糊其辞。
我是个睡觉若是被吵醒,必定会发火翻脸的人,但是对他这样肆无忌惮的打电话吵我的行为,却从未生气过。
不过后来,为了防止他再次打电话吵我,我也不想发脾气,索性就把他的电话丢进黑名单几天了,那段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忙的实在疲累,我确实是再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听他痛诉情史了,只想着能睡个囫囵觉,唯一的方法,只能是暂时将他放在黑名单里面几天,待到我清闲之时,再给其放出来。
我和他认识的时间不算久,在没有一起坐到一张桌子上喝酒聊天之前,我们之间也不过是点头之交而已。
年轻人之间的感情在经过酒精的酝酿之后,总是发酵得特别快,当然这里并不单指男女之间的那点儿事。
就像很多男性一样,彼此在几杯酒下肚后,也能愉快的称兄道弟起来。
老李很喜欢喝酒,经常隔三差五就约上三五好友,撺一场局,约一顿饭,有段时间甚至夜夜宿醉,然后半夜三更打电话向我“痛诉”自己是如何的为情所困,如何的遇人不淑。
“就这么喜欢喝酒吗?醉了吐了的感觉很难受啊!”
“像我这样的,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工作,如果不喝点酒,我快忘记我还是我了。”
“......”
“工作占据我太多时间,下班除了宵夜摊大排档没地方去了,喝点酒,和朋友聊聊天,我才觉得,我是我。”
老李年纪不大,之所以叫他老李,不过是因为过早的进入社会摸爬滚打,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比同龄人更市侩成熟了许多,当然一旦喝了酒,就原形毕露了。
印象中,他总是穿着深色的衣服,两只手臂的袖子微微撩起,露出十分骇人的文身,他说这文身还没完工,等有机会了,就去把剩下的文完。
小手指上,终年戴着一枚金箍造型的尾戒,好似被这枚戒指框死了自己尚年轻却不激情的生活。
后来,因为我的这句话,他在某个喝了酒的夜晚,毅然将这枚尾戒摘下,像是不甘于被命运支使般,决绝的将戒指抛掷出去,像是摆脱什么似的,又像是告别什么似的。
我倒是很喜欢他脖子上挂的一枚犀角样的项链,他说那是一枚骨头做的项链,连接项链的地方已经锈迹斑驳,大约也是有一些年头了。
他是人们口中的tony老师......
拿起剪子的他,似乎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我经常透过背后的镜子观察他在工作时候的表情,他时常皱着眉头,认真的对待每一份仰躺在指尖的发丝。
每每看到他十分严肃认真的表情时,我总会故意说些什么来打断他,而他上一刻还紧皱着的眉头,便会立马舒展开来。
我会常常想,这份工作是他喜欢的,或只是为了更好的活着而不得已选择的一份生计,然看到他这副严谨模样,似乎那一刻,喜欢与否早已被抛诸脑后了。
因为工作的时候,他的眼里心里,似乎只有这眼前的丝丝软发了。
我们在喝过一次酒以后便算是熟识了,这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诚如我所说,年轻人之间的交情在酒精的催化下,总是来得特别快。
他也变得很爱跟我们聊天,可是更多的时候,他却都是在重申,“能和你们成为朋友,真的是我的荣幸。”
我听出了这话中的真诚,也听出了这话中的心酸。
他做这行,已经十年了。
“你有想过,改行么?”
“改啥行啊,年轻的时候曾经想过改行,但是好像只有这行能做得起来。”
我甚至都差点忘记了,坐在我对面,熟练的倒酒抖烟灰的男人,年纪不过才跟我一般无二。
“初中勉强念完,我就去福建,做鞋子了。”
“后来觉得这行来钱不快,就改去学美发了,然后就,十年了......”
烟雾缭绕间,他那张脸显得越发模糊不清了,可那双迷离的眼神却愈发清晰可见。
如今的老李依旧是那家理发店的资深发型师,他也终于从曾经听别人讲课的小学徒成为了站在台上为别人传授饭碗的老师了,他的生活依旧忙碌,理发店的大多是做六休一,若是旺季,连那仅有的一天休息可能也会被剥夺。
他倒是挺会自己找乐子的,经常约我出去喝酒,然后第二天即使是起不来,索性就起不来,迟到罚钱什么的,和暖和的被窝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所以他也就经常因为前天晚上喝太多直接导致第二天起不来,然后被各种扣工资,老李倒是也都淡然了,毕竟钱可以慢慢挣,觉能多睡就该多睡......
在做这期节目的时候,老李已经离开了宁波,去往另一个城市谋生存,他来得毫无预兆,也走得不留痕迹,我也不再喝酒,可能是因为没有老李的酒局让我觉得索然寡味......
我们都是游走在世间的孤魂野鬼,灵魂早在诞生那一刻便被剥离,只是我们从来都不肯承认自己不过是为了承担社会赋予我们责任的行尸走肉,一边麻木的向各种人情世故低头屈服,一边在内心暗暗告诫自己,不可以丢失原有的自己。
直到有那么一天,遇到这么一些人,你以为你终于找到了能和自己产生共鸣的人,于是你很开心,像是被荒废了的灵魂再次被人问津一样,你将他们称之为“知己”。
可是最后发现,所谓的“知己”,所谓的“在思想上有共鸣的人”,也不过是大千世界中,奔波在涌动人潮中的另一个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