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乱世双姝
作者:
弼马won 更新:2021-04-26 04:22 字数:2046
艳春笑嘻嘻问:“原来二位认识啊,那公子就别着急走了,待我艳春再带两位公子上去回春阁喝上两盅热酒再走不迟啊。”
那人听了,更加愤愤了。
他从鼻孔里发出冷笑,转头望着我,一字一字地说:“你根本就不配苟且地活在世上!”
这个人长着一双明亮的双眼,唇红齿白,鼻梁高挺,加上一脸正气,是个美男子。
“我真有这么帅气的同窗?”我心里琢磨着。
“阁下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希望他认错人了。被长得这么气派正当的人指责,实在是件难堪的事。
他皱着眉头,上下打量我一番,狐疑地盯着我的眼睛,缓缓说:“青山但见白云飞,高鹤唯慕日长鸣。”
天啊!还有暗号!
我真不知道下两句是什么啊?
那人见我真有点迷糊,不知他所谓,眼中闪过一点失望,却又不甘心。
“班家之门,一文一武。文者之作,流传千古。武之定远,权重西域。”他是在提示我吗?
班固、班超两人,一文一武。一个作《汉书》,名流千古;班超是名将,出兵西域,镇守边疆。
难道这人是我的堂弟?表弟?曾经和我有过什么文武之约?
我一脸懵逼。
他也开始有点动摇,眼神柔软下来,大概在想:“天下间竟有这么相似的人?难道我真的认错了?”
艳春趁着我们两个出神的一会,一把拉起那个同龄人,一边一个把自己夹在中间,三人走上了楼梯。
“两位又文又武的,我老婆子听不懂。小凤、小萍两人沐浴更衣妥当,把两位客人都伺候好了,我就懂!”说完,自顾自地肆意笑起来。
那人一听,仿佛触碰了他的底线。
他愤怒地挣脱艳春的拉扯,跺了跺脚,“呸”了一声,马上转身就冲下楼,把我和艳春这个老乌鸦弄得一阵莫名其妙。
“这人真是神经质!”我摇摇头。
就在这么想着的时候,已经来到了回春阁。
“小凤,小萍!你们快来接贵人啊!”艳春拉长了声音,那尖细的嗓音这么一吊,和那张尖酸刻薄的脸互相辉映,真是令人作呕。
我忍住恶心,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办。
嘎吱一声,回春阁的两扇门缓缓打开,露出一条门缝。
昏暗暧昧的暖光从门缝里流出来,铺洒在我的脚下,我的脸上。
门缝中露出一张清瘦的脸,一对清澈的眼睛,在红光中显得神圣多于风尘。
我为之凛然一动。
不由分说地,艳春把我推了进门,嘻嘻一笑:“你们两个,要好生把公子服侍好了,要不然,我绕不了你们。”
开门的是小萍,和小凤同龄。
这两个女孩也就十三四岁,瘦弱、苍白、无知、满满的畏惧。
见艳春走远了,便怯生生地把我拉到床榻前,请我躺下。
小凤娴熟地从床榻中间的小扁橱里拿出一支长土枪(大烟斗),小萍则从中取出一小盒膏脂(鸦片),放在那斗上。
两人装好了烟,见我还直直地坐在床榻上,便羞答答地蹲下来,要给我脱鞋子。
我醒过神来,赶紧跟他们说:“不用,真的不用这样。我,我只是路过蟠龙,见你们艰难,想上来,上来看看。”我怕她们也误会我,以为我有所图。
小萍双手递过装好了粮草的枪,我一闻那堆黑色的膏脂,只有一点甜味,还是刺鼻。
这种英国佬拿来毒害中国人的货色,怎么就会有人上瘾了呢?
我连连摇头,推开小萍递过来的枪。
小萍低着头,不说话。
小凤见状,缓缓挪到我的身边,抓起我的手,往她身上摸索。
我大吃一惊,大力挣脱她的手。
小凤也不说话,抬起头望了小萍一眼,从她手中接过那支枪,从烛台上挑起一点火星,把枪给点着了。
她轻轻地抽了一口。
小凤薄薄的嘴唇涂得猩红,脸上的肉不到一两,那口烟被无肉的双颊包藏在口腔里酝酿着。
小凤缓缓向我靠的更近。
她突然伸出双手,轻轻把我抱住,将整个身体重心落在我的身上。
我惊慌地躲避开去,她便咕咚一声,扑倒在床榻上。
那口烟被吹了出来,把她呛得只咳嗽。
我大骇:“你们,你们是要我抽大烟?”
小凤顾得上咳,顾不上说话。
这时候,小萍突然在我面前跪下,双手抱着我的双腿,泪流满面,轻声说:“公子,求求公子,了结我二人的性命吧!”
我问这是为什么。
小萍轻轻哭泣:“今晚我们的任务是把公子灌醉,并且卖出至少两份福寿膏,我们才把今晚的饭菜钱赚回来。如果公子不吃烟,不喝酒,我们今晚吃了艳春姐的饭菜,穿了两身上等的衣服,就总共又算欠了她四两银子。我们如何还得起!”
我明白了:今晚我上来回春阁,小凤和小萍,是有销售任务的---酒水和大烟。至少要卖出这么些东西,艳春给她俩吃的饭食,身上穿的衣服,才算平账。否则,就算这两个姑娘亏欠着艳春。
这就是艳春的商道:无论如何,这些姑娘是不会赚到足够的钱和艳春给与的这些明码实价的东西平账的。
姑娘们做到死,最终也还是欠着这个老乌鸦的。
我内心悲哀不已。
小萍扶着已经停止了咳嗽的小凤,对我说:“我二人本是表姐妹。小凤的母亲是我的姑姑,我是小凤的表姐。姑父、姑姑早丧,表妹投靠到我家。我家也家穷,父母只要男孩,不要女孩,就把我俩都卖到江月楼来。”
关于这种悲惨事件,我只在史书或者民间野史中读过。
当真正自己目睹这种悲剧,并且就在身边发生时,却是我无能为力之时。
真是讽刺!
为什么我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呢?或者,至少是个可以为女孩赎身的有钱人家少爷也好啊!
为什么我偏偏是个不为当朝所能接受、自身难保的“长毛余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