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记忆
作者:晴空蓝兮      更新:2021-06-02 20:52      字数:11897
  曾经他们真正在交往的时候,秦欢一直都知道顾非宸非常忙,但他几乎从不带她出席应酬的场合,而她有时因为课业的关系,偶尔也会住在学校里,所以对于顾非宸夜幕降临之后的生活状态,她其实并不是特别了解。
  直到现在,隔了这么许多年,他和她已然演变成另外一种关系了,她反而逐步真正地走进他的生活。
  多半是饭局,有时候也会是另一些公开活动。但流程基本都是类似的,感受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聊。
  坐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听着各色寒暄、逢迎、赞美和崇敬,她偶尔也会想,他不累吗?每日应付这些无趣至极的人和事,面具戴在脸上愈久,就让她愈加看不透他。
  可随即又反应过来,这些与她有什么相干?
  她才不需要看透他。也许曾经这真是一个愿望,但现在早就不需要了。又或许他累死了更好,这样她就解脱了,再也不用像提线木偶一样,对着一张张不认识的面孔露出自己十足珍贵的笑容。
  可是很显然,在顾非宸被累死之前,他是不会放过她的。如今她反倒怀疑自己撑不了多久了,因为这些应酬实在烦琐得恼人。
  其实自从搬离顾家,在学校里找到工作,秦欢的生活始终尽量保持着低调。为了更快地融入同事们的圈子,她连过去的衣服和鞋包都统统弃之不用。搬家的时候,明明还有一整箱的衣服是连吊牌都没拆下的,住进新公寓之后,她就将它们丢进了衣柜的最深处。
  还有各种名牌手袋和鞋,这些曾经都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后来也统统被扔到了一旁。
  这段日子以来,她已经学会逛最普通的百货,也会被同事拉着一起逛街边的小店。那种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的独立店铺,琳琅满目的衣服和鞋子,有些穿在模特身上摆在小橱窗里,而更多的则是挂在显得十拥挤的架子上。
  她有许多同事擅长淘货,冲进店铺就像一头扎进乐趣无边的海洋,不到半个小时绝对出不来。起初她极不适应,可后来次数多了,居然也能从中挑出一两件喜欢的东西来。
  可是穿着这些是绝对不可能和顾非宸一起外出的。
  所以每一回,但凡他到学校接她参加应酬,第一件事便是临时去购置衣鞋。
  偏偏他又挑剔得很,眼光极高,以前都不见他干涉她的着装,到如今却反倒事事亲力亲为,就连挑选衣服这种小事,他似乎也很有闲心和耐心陪着她一起做,令她十分头疼。
  她记得那天去店里,店员见到她,禁不住笑容满面,美美甜甜地迎上来说:“秦小姐,好久没看见您啦。最近我们有新款送到,正好有您的码数,要不要都拿出来让您看看?”
  她兴致不高,打算随便选两件了事,可她的这副态度似乎很不能让顾非宸满意,她的选择很快就全部被他淘汰掉。
  “我不记得你的眼光有这么普通。”他坐在宽大的单人沙发里,随手朝店员臂弯中点了点,“就那件,你去试一试。”
  另一名店员像领到了圣旨,连忙上前来帮忙,从同事手捧着的几条裙子中拎出顾非宸钦点的那一件,将秦欢送进试衣间。
  片刻之后,她出来,顾非宸扫了两眼却说:“腰线不好,换一件。”
  店员立刻捧上另一条。
  五分钟后,得到的是另一句评价:“这件颜色不衬你。”
  如此这般折腾了三四次,才终于让坐在沙发上发号施令的某人满意。
  那是一件黑色的丝质礼裙,类似旗袍款式,与之前几款比起来,显得中规中矩,甚至堪称保守,只有胸口上方缀着精致华丽的手工蕾丝,隐约露出凝脂般的肌肤。
  店员替她把头发挽起来,用一根深碧色的簪子固定住,镜子里的人气质高洁淡雅,与身上的裙子倒像是天生绝配。可秦欢觉得自己真跟木偶一样,进店之后就任由摆布,所以脸色十分不好看,挑鞋子的时候,她指着一双恨天高说:“就那双。”
  店员笑吟吟地取了鞋子半蹲下来,一边替她穿上一边说:“秦小姐眼光真好,这双是今年纽约时装周上的走秀款呢,前天刚刚到货,您这个号码国内也只有这一双。”
  秦欢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站起来,走到顾非宸面前的时候停也不停,径直往门外去了。
  结果那场无聊的酒会一直持续了三四个小时。
  顾非宸作为主办方的特邀嘉宾,除了应邀上台说了两句话之外,整个晚上都与主人站在一起寒暄聊天。
  秦欢心里只暗暗叫苦。她穿六号鞋,原本大小正适合,可白天几乎在学校里忙了一整天,连坐下喝杯水的工夫都没有,下了班又被顾非宸接去店里买东西,如今一双脚竟有些浮肿,鞋子套在脚上微微感觉有些挤,令她的脚趾和脚跟都开始隐隐作痛。
  她不得不趁着顾非宸与人交谈的时候偷偷溜开,绕过大堂四周的食物台,最后终于在酒店阳台上找到一张沙发。
  这里大概是专供客人小憩的,可此时大家兴致正酣,明亮的巨型水晶吊灯下,云香鬓影、光彩明媚,阳台上的清静与里面的热闹非凡恍如隔着两重空间。
  这个阳台正对着酒店花园正中间的喷泉,是巨大的欧式风格雕塑,隔得有些远,喷泉周围却开了射灯,所以可以清楚看见那是两位圣洁的女神被四五个小天使环绕着,薄纱覆着丰润的身体,体态极具美感。
  明明只隔了一层玻璃门,大堂里的一切却似乎都被隔绝在了门那边。阳台上难得清静,秦欢便脱了鞋,坐在沙发上,望着远处的喷泉发呆。
  脱掉鞋子才发现,脚后跟竟然真的被磨得通红,怪不得那么疼。她弯腰揉了两下,就听见后面传来响动。
  有人将玻璃门拉开来,一下子,喧闹的声嚣涌出来,她下意识地回过头去,那人身形修长挺拔,可因为背着光,五官都隐匿在暗处。
  她只愣了一下便停住手,若无其事地直起身体,重新望向阳台外的远处。
  “在干什么?”
  “透透气。”
  草坪中央的喷泉哗的一声忽然涌高,然后又急速落下,隔得这样远望过去,只能看见一片迷蒙的白雾,很快就消失在闷热的空气中。
  门没关严,隐约有华尔兹的乐曲声从门缝里飘出来。
  她停了一会儿终于回头问:“你是来找我的?”
  “嗯,”顾非宸回答得很简练,目光在她赤着的双脚上停住,说:“跳完最后几支舞曲,里边就结束了。”
  “那走吧。”
  她站起来很快把鞋子穿好,走到他面前,见他仍旧站着没动,她有些奇怪地抬头看了看他。
  其实穿了十厘米的鞋子,她看他的时候仍需要微微仰起脸。
  阳台上有些暗,但她此刻正对着玻璃门,大堂里亮如白昼的光线恰好映在她的脸上,半明半暗间,仿佛流彩之中的莹莹白玉,一双眼睛却又那样黑,又深又亮,嵌在其中,璀璨明媚,煞是动人。
  顾非宸的目光在她脸上微微一凝,仿佛忽然勾动了某些久远的记忆。在许多年前,当她还是那个天真懵懂的小姑娘的时候,她似乎总是喜欢微微仰起头来看他,眼中带着盈盈笑意,像是流动的波光,又仿佛那样珍贵易碎,令人不舍得伸手去碰一碰,唯恐将它们打碎了。
  过了半晌,他才发觉自己恍了神,而此刻的秦欢早已经别过脸去,眼神平淡地盯着门内的那满室喧哗热闹,脸上也没什么表情。
  他伸手将门彻底打开,说:“进去吧。”
  里面果真在放着华尔兹舞曲,偌大的场地,中央被当做舞池,灯光也调暗下来,现场的男男女女有些已放下酒杯,围在场边。
  主办方代表见到顾非宸,立刻迎上来,说:“请顾总替我们开舞。”
  顾非宸客套地推让,结果对方比他更加客气,坚持邀请他先入舞池。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顾非宸转过头,朝秦欢看了看,秦欢正自脚痛,但一句异议都没表示,就直接挽住他的手臂。
  这也许是第一次,她与他在这样的场合共舞。却也同样是第一次,秦欢觉得跳舞跳得这样痛苦。
  其实她从小学习舞蹈,古典、爵士都难不倒她,像这种社交舞虽然跳得少,但在十六岁之前也是被母亲亲手调教过的。
  听说母亲年轻时是社交界的红人,举手投足皆尽风情万种,迷倒过不少富家子弟。当然这些都是从管家那里听来的小道消息,根本无从求证,因为当她好奇去问母亲的时候,得到的永远都是一句严厉训责。
  她在母亲的眼里永远都是孩子,孩子不应该好奇大人的事。
  舞曲悠扬婉转,小提琴带着迷人的诱惑力。秦欢知道,此刻自己就是全场目光的焦点,她在旋转的同时甚至可以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注视。
  其实与顾非宸在这里双双现身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引起大家的注意了,况且如今他又带着她跳舞。
  经过这段时间的公开出入,恐怕众人早就知道了她的身份。过去陈泽如曾笑她是“养在深闺无人识”,哪怕当年和顾非宸订婚这样大的事,也因为顾家人行事一贯低调,所以没几个人知道。可如今,大概没有人会不晓得她就是顾非宸的未婚妻了吧。
  秦欢任由自己的思绪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分散一点注意力,不再关注自己已经痛到锥心的双脚。
  她竟然还因此联想到了美人鱼。为了爱情失去声音和鱼尾的小美人鱼,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但她还是快乐地和王子跳完了最初也是最后一支舞。而她怀疑自己与这位悲情的童话人物差不多了,因为脚痛得就快像不是自己的一样。
  她机械麻木地着跟顾非宸的脚步旋转,恍惚中感觉到他托在自己腰后的手劲似乎加大了些。或许是出于本能,她下意识地就将自己身体的重量一点点地交了过去。
  其实舞曲的时间并不长,最多四五分钟,但对于她来讲却是度秒如年。最后只恨不得自己被他整个儿托住,因为多走一步路都是一种折磨。
  好不容易熬到一曲终了,其实还剩一点点结尾,可顾非宸突然带着她停了下来。
  她还有些诧异,只觉得这样的结束有些突兀,顾非宸却已经揽着她的腰,将她带回场边。其余客人见他们停了下来,而音乐还在继续,便三三两两地结伴下了舞池。
  顾非宸在一旁站了一会儿,便转头跟主办方代表说:“抱歉,我还有些重要的事,要先走一步。”
  主办方连连说:“顾总您真是太客气了,您先忙。今晚非常感谢,那我们有空再联络。”
  顾非宸的手依旧放在秦欢腰间,点头说:“再会。”
  秦欢几乎是被顾非宸的力量带着才能勉强挪出酒店,小刘早已接到电话,将车停在门廊外头。上了车,秦欢忍不住皱着眉将鞋子除下来,车内灯不知何时被点亮了,照在她的双脚脚趾和后跟上,赫然几个水泡令人触目惊心。
  “和我吵架的时候不是能说会道吗?今晚怎么成了哑巴!”男人冷峻的声音从她头顶上方传过来。
  听在秦欢耳里却是十足的冷嘲热讽,她才没空理会,只拿手指轻轻去碰那水泡,可刚挨到便疼得整个人瑟缩一下,触电般收回手来。
  “直接回家。”顾非宸吩咐小刘。
  她一愣,刚想抗议,却瞥见一旁递来的冰冷严厉的眼神:“我不想这个时候跟你吵,你要是想让自己好得快一点,最好乖乖跟我回去,让用人帮忙处理一下。”
  一想到明天自己还要在学校忙一天,秦欢动了动嘴唇,终究还是没发出什么声音来。
  顾家的客厅里亮如白昼,赵阿姨早叫用人拿了药箱来,从中找出银针,在火上消了毒,又用棉签蘸酒精擦了一遍,才让秦欢抬起脚来。
  秦欢有些不好意思,执意要自己动手。赵阿姨看看她,说:“哎哟我的小祖宗,十年前你搬来这儿的时候,连内衣都是我替你收去洗的,现在怎么跟我这么生疏了?”一边不由分说抓起她的脚放在自己膝前,一边假意威胁:“你再这样阿姨可真的生气了。”
  “……谢谢。”秦欢只好乖乖地任由赵阿姨帮她挑破水泡。
  其实她会窘迫,倒并不是因为长大了所以就生疏了,而是此时此刻,她的旁边还坐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正用一双猫咪一般的杏眼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
  她当然记得这个人。
  那天在餐厅里,顾非宸和这个女人一起吃饭,看样子关系熟稔。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今天一进门,居然看见她也在这里,穿着休闲坐在沙发上看娱乐节目,头发还湿漉漉地搭在肩头。
  “温如青。”顾非宸只是极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这女人的名字,其余的一概没说。
  倒是温如青大大方方地冲她笑:“嘿,我知道你,你叫秦欢对吧?我是顾的老同学,最近借住在这里。”
  当赵阿姨替她挑完所有水泡,又用消毒药水搽过一遍之后,秦欢准备起身告辞。
  赵阿姨拦住她,眼睛看向顾非宸。而后者此前一直都坐在一张单人沙发里翻报纸,这时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地说:“今晚就住在这里,明天送你回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不看他,“我想回家睡。”
  “那你试着穿上鞋走走看。”
  他的语气轻飘,仿佛是真的随便她。但秦欢只刚将脚塞进拖鞋里,便发觉破皮的地方被蹭得生疼生疼。
  她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温青如见状机灵地站起来拉住她的手,笑嘻嘻地挽留:“不如留下来,我们也可以讲讲话。虽然只见过两面,但其实我一直想认识你呢。”
  秦欢没想到她居然这样热情随和,况且大家都是女同胞,她也断然不能像对待某人那样拉下脸来拒绝。她还在犹豫,温如青又说了:“而且你要是现在回去,把伤口弄得更严重,有人会心疼的。”
  她说话的时候始终带着一种精灵俏皮的笑意,秦欢听她讲得这样直白,又是在用人们面前,当下不觉怔了一下,又下意识去看另一个人的反应——果然,顾非宸的脸已经沉下来。
  “你在中国的事情如果办得差不多了,是不是该考虑从这里搬出去了?”他放下报纸,淡淡地开口。
  “还早着呢,不急着搬。”温如青倒是一点也不怕他,转头就促狭地眨眨眼睛,悄声跟秦欢说,“……你看,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
  秦欢也微微有点窘,一时之间摸不清温如青与顾非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她能看得出,温如青的性格直爽,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这时赵阿姨见机行事,在一旁顺水推舟,连忙招呼用人去把房间收拾一下,连反驳的机会都不再给她。
  房间仍是她以前的那间,似乎自从她搬出去之后就再没有人动过,所有一切都维持着原样。
  应该每天都会有人进来打扫,今晚只不过是替她换了一套干净的被褥和枕头。
  洗澡之前,她居然还在衣帽间里找到一条全新的睡裙。是浓艳的红色,薄纱质地,轻柔得仿佛一团红雾,可以轻易攥在手心里。这睡裙还是她去年这个时候买的,纯粹心血来潮,因为从未穿过这样香艳的款式,而她那段时间正好心情低落,经过橱窗便进去买了这条裙子,希望可以给自己的心情带来一点色彩。
  可是,买下它的第二天,她便发现自己怀孕了。
  是顾非宸的孩子。
  生活突然变得灰暗一片,即便丢进染缸里恐怕也着不上任何颜色。而裙子被用人拿去漂洗之后,就一直放在衣柜里。
  如今她把防尘袋拆开,看着这抹浓烈的红,盯了良久,才走进浴室。
  浴巾毛巾都是全新的,沐浴用品则是她多年用惯了的那种,所以淋浴的时候,秦欢有很短暂的一阵恍惚,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更忘了这么久以来都发生过什么。
  微烫的水冲在皮肤上,脚上隐隐作痛,但一会儿适合了水流也就麻木了。她闭上眼睛,满屋子都是蒸汽,镜子上早就一片水雾,其实这样炎热的夏季,这种温度几乎能让人窒息,可她一直冲到皮肤发红才擦干了出来。
  没想到赵阿姨正等在门外。见她终于现身,问她:“要不要吃夜宵?厨房晚上做了鹅肝燕窝酥,你是下去吃,还是我替你拿一碟上来?”
  “不用了,阿姨。”
  “听说你晚上陪着去应酬了,现在怎么着也该饿了。下楼去吧,顾先生这会儿不在家。”
  “他又出门了?”问完才发觉失言,她淡淡地别开脸去说,“我又不是为了躲他。”
  “知道知道,你不是躲他,你只是不饿嘛。”赵阿姨无奈地摇头,似乎又好气又好笑,仍把她当做孩子,只能温言劝道,“那你陪阿姨下楼坐坐,顺便把头发晾干。好不好?”
  “那好吧。”
  秦欢勉勉强强地下楼,发现温如青仍盘腿坐在客厅,正百无聊赖地调着电视频道。
  见她出现,温如青冲她招手:“快过来坐。”
  “你和顾非宸是同学?”吃夜宵的时候,秦欢随口问。
  “对啊,我们的交情很长,不过可惜从来没机会和你见面。我回国的次数比较少。”
  “我以前也在国外住。”
  “知道。你十六岁搬来这里的嘛,后来成了他的女朋友,再后来,又分手了。”
  秦欢有点讶异:“你全都知道?”
  “我其实见过你的照片。”温如青不以为意地笑,“是我让顾非宸从网上传给我的。”
  秦欢垂着眼睛用叉子拨了拨小碟里的糕点,语气听起来有些淡:“我和他没有合照。”
  “我看到的是你的单人照。”
  “哪张?”
  “嗯……我想想……应该是你躺在露台上晒太阳的照片,穿一件白色的上衣,牛仔热裤,那天的阳光估计很好,看上去你整个人懒洋洋的,捧着书都快睡着了。”
  听到这样的描述,秦欢努力回想了一下,却毫无印象:“我不记得拍过这样一张照片。”
  温如青低下头吃了口东西,只是笑了笑,似乎一点也不惊讶:“说不定是偷拍的呢?”
  秦欢不由得哑然,好半天才低低“哦”了声,神色有点尴尬。
  其实那些往事,越是甜蜜,到如今便越是伤人。仿佛曾经的蜜糖已统统化成了砒霜,无色无味,却鸩杀着每一根神经和每一个细胞,毫不留情。
  她甚至不愿去想照片里的场景。
  因为她以前确实喜欢跑到三楼露台上看书,那里有一张躺椅,是顾怀山特意替她定制的,长度宽度包括每一道曲线的设计,都与她的身体相契合。
  春暖花开的季节,躺在上面晒太阳是一种极为满足的享受。
  也许照片真是偷拍的,但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顾非宸会做这种事。他的手机似乎只是用来打电话的,偶尔同她发短信,那也是在她强烈要求之下,他才妥协。
  要不然,常常她一通几百字的短信发过去,换来的只是一两分钟的通话。他并不理解女孩子的心思,有时候她要的,只是隔着时空但彼此牵挂的交流。
  这天晚上,直到她们吃完东西上楼去睡觉之前,顾非宸都还没有回来。
  倒是第二天,秦欢醒得很早。自从上班之后,她每天都必须这个时间起床,才能保证不迟到。
  睁开眼睛之后花了足足十来秒,大脑才清醒过来。她想起自己昨夜睡在哪里,同时又惊讶于自己的一夜熟睡。
  明明已经离开一年了,可睡在这张床上,居然还是令她有回到家的安心。
  原来身体是真的可以存住记忆的。
  哪怕心里很想忘记。
  洗漱过后下楼用早餐。饭厅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个用人静静立在一旁伺候。厨房依照她的口味,很快就端上中式和西式两份套餐。
  她喝了一口牛奶,一边切三明治一边随意地问:“顾非宸有交代过今天谁送我回去吗?”
  赵阿姨正好走过来,说:“一会儿小刘会送你去学校。”似乎犹豫了一下,才又告诉她:“……顾先生昨天半夜哮喘犯了,现在还没起来。”
  “是么。”刀叉在瓷盘上微微一顿,半秒之后却又若无其事地将刚才的切割动作熟练流畅地继续下去,秦欢头也没抬,叉起一小块三明治,说,“好吧,麻烦您让小刘在门口等我,五分钟后出发。”
  赵阿姨欲言又止。临到她收拾停当要出门了,才建议:“不如今天别上班了。”
  她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却摇头:“不行,学校最近特别忙,我们要举办一台欢迎新生入学晚会,有好多事情要提前准备。算了,不说这个了,等有空我再来看您。”
  她走得很潇洒,只在车子拐出前院大门的时候,因为角度的关系,她抬眼看了看今天的天气,因此顺便瞟到二楼某间卧室的窗户。
  那里窗帘微微开了一条缝,因为距离太远,看不出里面的任何动静。
  汽车喇叭响了一下,气势恢弘的镂花大门应声缓缓打开。她很快就自觉无趣,沉默地收回目光,系好了安全带。
  “她走了。”温如青站在窗户边上,饶有兴致地透过窗帘缝隙朝外头观望,过了好久才终于舍得转过头来,脸上神情却有些复杂,“我挺佩服她的。”
  已经从床上坐起来的男人只淡淡地看她一眼,似乎情绪不佳:“你经常这样一大清早闯入男人的房间吗?”
  “偶尔吧。男朋友算不算?”她眨眨眼睛,打算对他的怒气视而不见。
  “可我不是你的男朋友。”
  “我知道呀。所以,你应该感到荣幸。好多男人求我去他们的房间,我都还不答应呢。”
  回应她的只是一声冷哼。
  她又接着刚才的话题,似乎无限感慨:“顾非宸,你觉不觉得她就是你命中的克星?换做其他女人,我相信此时此刻早就奔进来看你了,可是再看看她,头也没回就走掉了。难得这世上还有不稀罕你的女人,我真是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结果她的话引得顾非宸偏过脸去低低咳了两声,脸上的神色却依然很淡,仿佛不以为意,又仿佛早已料到是这个结果。
  “戏看完了,你该出去了。”他说,“我要换衣服。”
  “你病了,今天还要出门?”
  “不出门。”他答得十分干脆,差一点噎死她,“但我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把你赶出去,所以,我现在要换衣服了。”
  温如青从牙缝里深吸一口气,她看着那张英俊冷漠的脸,却也不恼火,只是笑嘻嘻地比了个手势:“OK。不过你猜她今天还会不会回来?”
  “滚。”顾非宸沉着脸简洁明了地下了逐客令。
  温如青在临出门之前,才又回过头,笑得有些神秘得意:“我预测她会回来的。”
  可事实上,此刻秦欢心里并没打算再回顾家。
  车子从近郊一路开往市区,正赶上交通高峰期,一上三环辅路就开始塞车,一路上走走停停,前方是极长的几条车阵,在清早的金色阳光下仿佛蜿蜒的河流,望不到头。
  再急也无济于事,她百无聊赖地打开收音机听新闻。音箱中传出一个甜美清新的声音,正在播报整点路况。末了,主持人似乎有些欷歔:“……这个城市的交通状况越来越糟糕,尾气排放量也严重超标了,现在的夜晚,大家抬起头还能看见星星吗?”
  这个话题很自然地便将随后要播放的一首关于星星的流行歌曲带了出来。
  短暂的停顿之后,漂亮的钢琴前奏响起来。
  其实顾非宸平时坐车极少听广播或CD,他在的时候,车厢里都是绝对安静的。所以,此时广播里传来的声音似乎让司机小刘颇为不适应。
  秦欢感觉到从驾驶座投来的目光,索性也回视过去,笑笑说:“希望不会影响你开车。”
  小刘沉默不语。
  其实她在顾家这么多年,与小刘交谈的次数却并不多。
  她只知道他对顾非宸这个雇主忠心耿耿,十数年如一日,也知道他做事专心细致,兼有一副好身手。据说曾经还是全国散打冠军,后来不知什么缘故,突然退出武术界,居然就留在顾非宸身边当起了司机。
  而且他寡言少语,成天板着一张冰块脸,这方面倒与他的老板十分相似。
  所以没得到对方回应,秦欢一点也不在意,她只是自顾自地调整了椅背,寻到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以应对这看似没有尽头的大堵车。
  车子以恼人的龟速又向前挪移了十来分钟,才终于看见罪魁祸首。
  原来是三辆私家车在中间车道上发生追尾,被挤在当中的还是一辆火红色的敞篷跑车,女车主正坐在车里气急败坏地打着电话,车子熄了火,大约是在等待救援,于是这三部事故车辆便硬生生地堵在路中间。
  行过这一段,大批车辆被重新分流,交通才终于渐渐顺畅起来。
  离上班时间不到十分钟,想要准时赶到学校已经是不可能了。秦欢不得不给同事打了个电话,请他帮忙临时顶替一阵。
  那同事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比秦欢还小一岁,性格幽默风趣,平时在办公室里就爱插科打诨,也喜欢与秦欢调笑。
  便在电话里说:“帮忙可以,中午饭你请啊!”
  秦欢笑道:“没问题。校食堂自助餐,随便你点。”
  同事不依:“这么小气啊!好歹也要一顿火锅。”
  “行。到时候多叫几个人,我请客。”
  “那就择日不如撞日,今晚怎么样?”
  秦欢只略一考虑就同意了:“可以,就今晚吧。”
  工作的事情搞定了,她刚挂掉电话便发现小刘不知何时已扭过头来,正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目光盯着她。
  他们已经下了环路,在市区里等红灯。前面是一辆公交车,大概使用得有些年头了,排气管在空中微微颤动,喷出发黑的尾气。
  秦欢觉得莫名其妙,先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又翻下遮光板上的镜子去照,结果并没发现任何异样。车头迎着东面,正好阳光有些刺眼,她索性用遮光板挡住光线,才问:“怎么了?你这样看着我干吗?”
  小刘动动嘴唇,欲言又止。
  她越发觉得奇怪:“有话就说吧。”
  “难道下了班你不回去了吗?”惜字如金的人终于开口了。
  回去?秦欢有一点蒙,好半天才理解他的意思,于是反问:“我为什么还要回去?”
  “因为顾先生病了。”
  “所以呢?”
  “你晚上应该回去看一看。”
  “……”
  “顾先生对你和对别人不一样,难道你真的看不出来吗?”
  秦欢本还想接话,可是突然发现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微微皱着眉心看了小刘半晌,才幽幽地说:“直到今天我才发觉你的话很多。”
  小刘脸上没什么表情,因为信号灯已经变了,他们的车子跟在公交车后面过了十字路口,然后轻巧地变道提速,平稳而迅捷地超了过去。
  “所以我认为你晚上应该回去看他。”过了一会儿,他重新接上自己的话,只不过这一次,他专心致志地盯着前方,一边开车一边说。
  秦欢捺着性子:“可是你刚才也听到了,我晚上另有安排。”
  结果不说倒好,说完她立刻接收到对方迅速瞥来的眼神。那眼神仿佛显而易见地在问一个问题:吃饭能比探望顾非宸更重要?
  在那一瞬间,秦欢甚至觉得自己被赤裸裸地鄙视了。
  她面子上有些下不来,因为这个理由确实太烂太没力度。又或许是她的良心在作祟,因为换做正常情况下,问候一个病人当然要比请客吃饭优先得多,所以一时之间,她竟然没法再和小刘继续对话。
  幸好这位一向少言的司机同志很快就又恢复了本性,在之后的路途中没有再唠叨她。
  谢天谢地。
  车子开到学校的后门,那里距离教师办公区最近。秦欢解开安全带,手都已经碰到车门了,却突然停下来。
  她似乎有点好奇,思索片刻之后便半笑着问:“顾非宸对我和对别人哪里不一样了?”
  小刘闻言似乎愣了愣。
  真是活见鬼了!她忍不住暗暗骂了一句。不过是人家随口一句话,又是十多分钟前说的,为什么自己不但记住了,居然还这样在意!
  心里着实懊悔,所以她不等对方回答就迅速打开车门,大踏步地离开了。
  照例是忙碌的一天。只是在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突然接到加拿大的电话。
  这是自从秦欢与顾非宸签完协议之后,叔叔第一次主动打电话过来。
  叔叔和蔼地问:“小欢,在忙什么呢?”
  秦欢正在整理桌面上的文件,有点心不在焉:“……在做事。公司没出什么问题吧?”
  那边此刻该是凌晨四五点的样子,可叔叔的声音听起来倒还十分精神:“没有没有。你瞧你这孩子,怎么净说些不吉利的话。公司现在好着呢,就因为顾非宸肯出手帮忙,目前难关已经过了,总算是有惊无险。”
  “那就好。”
  “你呢,最近工作如何?”
  “还可以。”
  说话间,对桌的同事朝这边比了个手势,指着手表示意下班时间已到。他们约好去聚餐,于是秦欢跟同事点点头,又对着电话说:“我要出去一下,先挂了。公司的事就有劳您了。”
  “你这孩子,都是一家人,还跟我客气什么。”叔叔哈哈笑着,听声音似乎心情不错,与上一次通话时的状态完全不同。
  资金危机解除了,自然一身轻松。
  秦欢却笑不出来,敷衍了两句准备收线,结果又听见听筒里传来叔叔的声音,显得有些支吾:“……小欢哪,你能不能告诉叔叔你是怎么打算的?我是说……等你和顾非宸结了婚,还会回这边来么?”
  秦欢微微一愣,反问道:“怎么了?”
  “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顾非宸对于我们的公司是否有兴趣?”
  “他?”秦欢不自觉地皱眉,老实说,“我不知道。”
  这样的问题既突兀又奇怪,是她从来没有考虑过的。
  “我现在也只是帮你代为管理,虽然我也有股份,但毕竟这公司是你的……所以,如果你嫁给顾非宸,到时候他会不会派人来接手管理公司的业务?你或许不知道,我跟你婶婶虽然只生了阿影这一个女儿,但是在我心里,这公司就跟我亲生儿子没两样。我虽然本事没你父亲大,但这么些年好歹也付出了这么多心血,我在公司里的时间比在家里还要多。如果到时候你和顾非宸直接把它从我手上抢走了,那可就是和我抢儿子,我说什么也不乐意的。”
  兜了一个大圈子,秦欢终于听明白了叔叔的担忧和计较。这时候,她已经走到办公室外头,或许是这夏末傍晚残留的暑气让人觉得有些胸闷头晕,她缓了好半天才发出声音,语气波澜不惊地说:“您放心,不存在这个问题。”
  “你确定?”
  “嗯。”她无奈地笑了笑,“当初我父母走得那么突然,倘若没有叔叔您,我自己是肯定打理不好公司业务的。所以,以后还是要继续依靠您的帮忙才行。我目前的工作生活都挺稳定的,暂时没有回加拿大的打算。”她停了停,声音越发淡下去:“况且,顾非宸自己的生意那么大,应该也没有闲工夫再插手我们的事。”
  可是叔叔似乎不太相信她的说辞,犹犹豫豫地质疑:“果真像你说的这样?其实有件事,我本不想告诉你……”
  “什么事?”
  “昨天中午我和顾非宸通过电话。其实是他让秘书联络我的……怎么,这事你知不知道?”
  秦欢正抽出钥匙锁门,动作不由得停顿了一下:“不知道。”
  “他问了我一些问题,都是关于公司运作和业务规划的,而且问得很细致很专业。我承认,这次的危机全靠他才能安然度过,不过他到底不是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甚至半点关系也没有,所以他质疑我操作公司的手法,这点让我很不高兴,也很难接受。”仿佛仍有点将信将疑,叔叔再次确认,“他这样做,难道真的不是你授意的?”
  昨天中午?
  那是加拿大的时间。倘若换算成中国时间,大概就是今天凌晨的样子了。
  秦欢惊讶之余,心思快速转动,可一时之间竟也理不出一个清晰的头绪来。
  她确实不知道顾非宸在凌晨时分找过她叔叔。况且,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出面过问她父亲留下来的生意。
  “我不清楚这件事。”她沉默片刻,才又问,“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似乎不太赞同我在生意上的处理方式。具体说了什么,既然你不知道这事,我也不好再跟你透露。不过,只要你刚才说的都是实话,那我就放心了。对了,你刚刚不是说要出去办事吗?快去吧。有空再聊,挂了。”
  叔叔明显一副不愿细谈的样子。其实秦欢心里倒能理解七八分。她清楚顾非宸的性格和手段,更清楚自己叔叔的那点本事,若论起做生意,叔叔根本不是那块料,否则也不会短短几年时间就连续亏去那样大一笔钱,最后沦落到需要顾家出手支援的地步。所以,叔叔的经营手法落在顾非宸眼里,断然是不会被他看上的。
  其实,哪怕是这一整家公司,也恐怕不会被顾非宸放在眼里吧。
  可是她真的不知道,他竟然会为了这样的小事,三更半夜打越洋电话去过问。
  是因为他借出了一大笔资金,担心日后连本金都收不回来吗?
  还是他善心大发,想要拯救公司于水深火热的边缘?
  因为她记得两人正式签协议的那天,是在顾非宸的办公室里。她将白纸黑字一式两份,整整齐齐地摆在桌上。宽大气派的黑檀木,将这两份文件衬得格外单薄,显得十分没有气势。
  而他站在桌前,微微低头俯视着她,直到她在两张纸上都签好自己的名字,他才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拨,将轻薄的纸张转到自己面前。
  其实他的动作有些轻佻,就连脸上的神情亦是如此:“这件事对你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她生怕他临时又变卦反悔,或者又想出其他花样来为难她,所以皱起眉说:“重不重要,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不冷不热地一笑,没再看她,却终于拿起签字笔俯下身去。
  她看着那飞扬洒脱的字迹呈现在纸上,一时没忍住,到底还是告诉他:“这是我父母留下的唯一的东西,我当然要尽全力保住它。”
  “但是,我不认为目前的管理者和执行者有那个能力。”她记得他这样评价道。
  当时,她觉得有点丢脸,但又根本无从反驳。
  难道,这就是他半夜不睡觉,连夜打电话去加拿大询问公司业务情况的原因?
  不不不。
  秦欢摇了摇头,极力阻止自己再胡乱猜测下去。
  她怎么会如此天真,竟会认为他有了替她保住公司的想法?甚至还可能因此导致身体疲劳过度,哮喘发作?
  真是太天真了。
  他何时这样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