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意外
作者:
不懂香烟 更新:2021-04-21 12:20 字数:4573
新城,中国北方的一座二线城市,面积中等,人口大约九百万。
北城区,是新城的八大区之一,也是新城最繁华的地方。这里几乎聚集了一个城市该有的一切,尤其是学校特别的多,单单大学就有六所。因此这里又被称作小新城或者大学城,甚至有许多人还调侃的叫它‘蔬菜大棚基地’!
新城外国语大学,坐落在北城区略偏北的星河大道一侧,对面就是新城医科大学。它的南面是一片非常繁华的商业区,各种星级酒店、高端写字楼、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各家银行、各种娱乐场所,可谓是应有尽有!它的西面乃是一片中、高端的居民区,再北面就是新城最大的宠物市场以及北山公园。
我叫宋飞,个子不高,满打满算也就一米七的个头儿。我不胖也不瘦,体重还算是比较标准;皮肤不黑也不白,是典型的从农村走出来的男孩儿;长相也是颇为大众化,是属于那种丢在人堆儿里就很难找到的那种!总体来说,我虽然算不上帅,但也绝对不算丑!
由于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我从小就在父母的熏陶下,养成了非常善良和朴实的性格。我知道父母供我上学很是不容易,是以从跨进大学校园的那一刻,我就想尽各种办法赚钱。因此,一直到我研究生毕业,我都没有再花费父母的一分钱,甚至我还有余力不时地往家里寄一些钱!
而也许是在大学期间经历了太多,又或者是在学习外语时受到的感染太重,是以我的性格也在慢慢的发生着改变。等我颇为诧异的发现这种变化时,我早已经变得不再呆板内向,早已经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大男孩儿了。而对于这样的变化,我自然是欣然接受,因为我觉得这叫适应生活!
也正是由于我这种性格的改变,再加上我在学校期间的确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这才有幸被我的导师林芳教授看重。在林芳老师不遗余力的大力推荐和锲而不舍的奔走之下,我才最终被破格录用,正式成为了新城外国语大学的一名老师。而我在工作之后的表现中,也着实没有辜负林芳老师的期望。
虽然我今年只有二十七岁,但我已经是新城外国语大学的一名优秀教师了!我所在的英语教研组,自从我到来以后,已经连续两年被评为全校最优!之所以能有这样的殊荣,与我的不懈努力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因此,我的为人以及工作能力,也完全得到了人们的认可。
虽然我身在英语教研组,但却有很多其他教研组的同事经常跑过来把我拉走!因为我实际上能够熟练的掌握至少十种语言,无论是在哪一个教研组,我也会同样出色!几乎我身边所有的人都承认,甚至我自己也觉得,在学习各种外语方面,我似乎有着超强的天赋!
都说过目不忘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可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毫不夸张的说,我不仅能做到过目不忘,还能‘过耳不忘’!不但能做到深刻记忆,能深入的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还能做到举一反三!尤其是在相近语种的学习上,我几乎能做到数种外语同时学习的程度!
由于人们认为我在外语方面的造诣,简直就像是名校哈佛大学一样,几乎达到了令他们崇拜的程度!是以在学校里,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他们经常亲切的称我为‘哈飞’。但也可能是我性格的原因,我时不时地就会犯一次‘二’,是以他们在在私底下又给我起了一个‘二哈’的外号!
当我第一次听到‘二哈’这个外号时,着实把我乐坏了!因为不论他们叫我什么,那都是对我的喜爱和认可。‘哈飞’也好‘二哈’也罢,哪一个都让我听了之后心里暖暖的!而且还有一点,我是个很喜欢宠物的人,尤其是狗。而作为狗界中的颜值担当哈士奇,那更是我的最爱!
只不过,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又是刚刚参加工作,还没有能力在新城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再加上我一直都住在大学的教师宿舍里,也确实没有一个养狗的条件。否则的话,以我对狗狗的喜爱程度,一定会养一只早就令我朝思暮想的哈士奇了!
我是一个非常懂得感恩的人,我知道自己能在新城立足,甚至能有今天的成就,林芳老师的恩情那是绝对不能忘的!因此,我一有时间便跑到林芳老师家忙这忙那,既像个免费认真的家政工,又像个懂事听话的乖孩子,甚至像一个细心体贴的好丈夫!
因为林芳老师的丈夫早在数年前就因车祸去世了,而她自此之后便一直都是单身。虽然她有一个还在上中学的女儿小倩,但两人的关系似乎并不好,小倩几乎都是在奶奶家吃住的。好在我与小倩的关系还不错,也曾经试图劝说小倩缓和与林芳老师的关系,但却是效果不佳!
我有一个女朋友,是大学期间在一次男女生宿舍联谊会上认识的。她是我们学校对面新城医科大学的学生,比我小两界,因此现在还在上学,再有多半年她也就研究生毕业了。因为她家就在新城,而我也在新城落脚,是以她准备毕业之后便留在新城。
我女朋友姓萧名雪,是她家的老大,家里还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萧冰。萧雪很漂亮,身材也很好,人们都说她长得很像迪丽热巴,我也这么认为。她若是不穿高跟鞋的话,也只比我矮了两三公分而已。她家条件很好,母亲是公务员,父亲是个在新城颇有成就的商人。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像她这样的白富美,是怎么看上我这个其貌不扬的穷小子的?而不单单是我,便是周围的人也都有些想不通,这里面自然也包括她的父母和弟弟。但是,萧雪是一个颇为内向但又十分有主见的人,只要是她认定的人和事,没有人能左右得了她!
本来对于我来说,我也觉得自己的确是高攀了人家。不论是外貌长相还是家庭条件,我都与人家有着很大的差距,的确有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嫌疑!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自卑或者逃避,而是以一颗真诚的心与她交往。我想着,只要萧雪不嫌弃我,其他的我也都无所谓了!
到了今年,已经是我们相恋的第六个年头了!这六年来,我们之间经历了很多,但绝大部分都是美好的。我们两个非常相爱,彼此的感情非常的深厚,早已经到了不可分割的程度了。按照我们私底下偷偷地约定,一等到她毕业,不管她父母同不同意,我们都要牵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我喜欢狗,她也喜欢狗,尤其是对哈士奇,我们俩更是情有独钟!对于这一种堪称神奇的动物,我们俩总有聊不完的话题。而每次一说起哈士奇,她都会非常的开心。因此,每当我们有空的时候,都会去不远处的宠物市场转悠一番。每一次都会在有哈士奇的地方驻足很久,久久的不愿意离开。
在我的宿舍里,有一个我的同事,也是我在新城几乎最好的哥们儿之一。他叫张志峰,是教日语的,人长得高大帅气,在性格方面与我很是相投。我们俩在一起的时间,几乎要比我和萧雪在一起的时间多出了几倍!因为除了我们本身在一个宿舍的原因之外,每次我和萧雪出去吃饭,他几乎都要跟在一起。
我曾经好多次无语的问过他,我和萧雪难得吃一回饭,你这大帅哥就这么屁颠屁颠的跟着当电灯泡,你到底是什么居心?可他却总是一脸无辜又委屈的样子耍赖,总能说出各种各样的理由继续厚着脸皮蹭饭吃!好在我和萧雪都是相对比较保守的人,尤其是萧雪,否则的话,我早就把他打跑了!
这家伙与我同岁,是我的大学同学,更是一个典型的高富帅!早在上大学的时候,他就已经开着豪车到处把妹了。可前前后后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女朋友,却是几乎没有一个相处超过三个月的!而直到今天,都已经工作两年多了,这家伙居然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女朋友!
十月二十号这一天,正好是礼拜六,我和萧雪都放假,是以昨天晚上便约好了今天去宠物市场的。因为上个礼拜我们去的时候,发现有一只哈士奇似乎是病了,而且还病得不轻。那只哈士奇应该是接近一岁的样子,由于一直都是萎靡不振一副病殃殃的模样,是以店家一直也没能将它卖出去。
但是,这只哈士奇每一次见到我们便显得十分的兴奋,我们都能看的出来它很想让我们抱走它。只可惜,我们两个谁也没有条件养它,是以尽管我们也很想和它在一起,却也只能是有心无力。但我和萧雪却是几乎每个礼拜都去看它,每次都给它带去不少的好吃的,可以说是不算主人胜似主人了!
而这一次,为了摆脱那个烦人的家伙,我刻意编了个谎话,直拖到九点钟才溜了出来。因为那家伙已经变态到连周末也要插上一脚的程度,这简直让我‘忍无可忍’了!上一次他就死皮赖脸的非要跟着去,但这一次我是断然不会再带上他了!因为这一次,我想带萧雪去一个特殊的地方!
今天天气有些阴沉,虽然空气有些污染,但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北方的十月,几乎已经接近十一月份,这样的天气还是很凉的!虽然我穿的挺暖和,但还是顺手拿了一件紫色的风衣。这件风衣是萧雪给我买的,不但颜色和款式偏向女性,甚至连号码也小了两号!我一度怀疑她根本就是给她自己买的,只不过就是放在我这里而已!
之所以要带上这件我根本穿不上的风衣,那是因为我知道,萧雪似乎很喜欢‘美丽冻人’的样子。我若是不给她拿点儿衣服穿,恐怕到时候她又要冻的哆哆嗦嗦,又要大秀她那诱人的‘造热舞蹈’了!是以这几年中,我早就养成了热带雨伞寒带衣帽的习惯了!
当我急匆匆地赶到她家所在的小区时,也就刚好九点半钟。若是不堵车的话,当十点钟宠物市场开门时,我们便能在第一时间见到那只令我们颇为挂念的哈士奇了。由于这时萧雪还没有下来,我只好在小区的大门外等着,想来过不了几分钟她就会出来。
几分钟后,正当我下意识地向小区内张望的时候,一辆崭新的蓝色保时捷缓缓地停在了我的身后。我猜想车主应该不是这个小区的人,否则的话,她不可能将车停在这个位置。我颇为羡慕的看了一眼那辆豪车,随即又转头向小区内看去,总算是看到了萧雪那‘美丽冻人’的身影。
汪!
汪汪汪!
可就在我刚要与萧雪打招呼的时候,却是突然间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只小泰迪!只见它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一边狂叫一边托着一条狗绳急速地向着小区外跑来。而它奔跑的方向,正是朝着拐角处我的背面而来。
我原本想要一把抓住它的狗绳,可就在我转身刚要弯腰的时候,那辆保时捷却是突然间亮起了倒车灯!我不由脸色一紧,却是忍不住心叫一声不妙!因为女司机的威力我是知道的,是以面对女司机我总是尽可能的保持安全距离。但这个时候,我是无论如何也要先把那小泰迪的狗绳给抓住的!
呼!
砰!
咔嚓!
但是,我还是高估了我的反应速度,还是低估了女司机的真正威力!就在我快步上前捡起狗绳的时候,那辆保时捷突然一个加速倒车,直接就将我撞倒,却是硬生生把我碾压在车轮之下!我甚至都来不及叫一声,便随即眼前一黑,紧接着便彻底的没了知觉!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当我突然间又自醒来时,却发现我居然身在几米高的半空中!而第一眼呈现在我面前的,居然是已经哭晕的萧雪,以及一大群人,还有依旧在车轮下却早已经直接死亡的我自己!
我的胸口已经完全被压扁,身下一大滩鲜红的血液还在缓缓的向外漫延。几根白里透红的肋骨刺破了我的胸腔,刺破了我的衣服,就那么明晃晃的暴露在空气中。我的左手还挂着一个袋子,里面是萧雪给我买的风衣,此刻已然渗入了一些血液。我的右手拎着一根空空的狗绳,而那只小泰迪却早已经不知去向!
我的口鼻中都是血痕,两眼尤自睁的老圆,似乎到死都不敢相信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毫无疑问!眼前的我已经死了,已经是死到连神仙也救不了的程度了!可是,我实在不明白的是,如今的我又是怎么一回事?我就这么看着我自己,看着萧雪,看着所有人,可人们却怎么对我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呢?
“不会吧?!我到底是死了没有?!又或者说,难道我这是在做梦么?!”我忍不住狠狠地吓了一跳,不由顿时满脑子胡思乱想起来!
呼!
正当我一时太过恐惧,情急之下想要通过‘尿床’这种最灵验的方式来验证一番时,却是突然间刮起了一阵大风!这阵风很是猛烈,让我根本做不出反应便立马又是眼前一黑,却是又自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