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积分大战(二)
作者:
我也想变强 更新:2021-03-29 00:45 字数:3624
“第一题刑法(单选)
一、下列哪种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
a甲为了得到提拔,便捏造同事曹某包养情人并匿名举报,使曹某失去晋升机会
b乙捏造“文某明知王某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人而向其提供资金”的事实,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c丙捏造同事贾某受贿10万元的事实,并写成500份传单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
d丁匿名举报单位领导王某贪污救灾款50万元。事后查明,王某只贪污了救灾款5000元”
“我选b”王小明不假思索道。
“回答正确,积分+1
答案解析
诬告陷害罪的主观目的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因此,行为人捏造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才成立本罪。同时,成立该罪要求告诉必须是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a选项中的事实“包养情人”并不属于刑法上的犯罪行为。
b选项中,乙捏造的事实属于资助恐怖活动罪的内容,并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足以引起公安机关的刑事追究活动,构成本罪。故b项当选。
c选项中,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丙虽然捏造同事受贿10万元的事实,但并没有向司法机关告发,从其行为表现“写成500份传单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来看,其目的在于毁坏同事贾某的名誉,成立诽谤罪。故c项不当选。
d选项中,行为人举报的情况是存在的,只是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王某也确实有犯罪事实,本来就应该受到刑事追究。贪污罪的数额只会引起刑罚轻重的不同,但那是刑事诉讼的终点,对于刑事诉讼的入口——立案追究而言,则没有区别。根据刑法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故d项不当选。”
“下一题”王小明道。
“第二题刑事诉讼法(单选)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我选c”王小明回答。
“回答正确,积分+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了报案、控告、举报的区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109条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控告、报案、举报都是立案的重要材料来源。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司法机关告发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不包括被害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
总结一下,报案与举报的区别是:报案一般针对犯罪事实的发生,报案材料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较为简单笼统,往往不能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而举报内容则不仅有犯罪事实的发生,通常还具体地指明了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对具体和详细。
控告与举报的联系与区别:就内容而言二者基本是一样的,都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二者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即控告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提出,而举报则一般是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
告诉在《刑事诉讼法》中特指自诉案件范围中的一个类别。本题中,赵某并非被害人,他对同事李某的告发,有明确的指控对象和指控事实,是一种举报行为,本题答案为c。”
“下一题”王小明道。
“第三题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单选)
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a检察监督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我选c”王小明回答。
“回答正确,积分+1
答案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检察监督原则的规定,故a项说法不符合题意。
《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中行使诉讼权利或履行诉讼义务,以及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国家审判权进行审判行为时,应当公正、诚实、守信。诚实信用原则与诉讼公正价值一脉相承,是诉讼公正这一基本价值目标的具体化。故b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事人平等原则,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2.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3.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一切诉讼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的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遵守法律,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内涵,故c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了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这一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也是保护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但并不是完全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对等原则,有可能会导致对参诉人有不同的权利限制。故d项说法错误。”
“下一题”王小明道。
“第四题民法(单选)
四、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径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我选c”王小明道。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a,积分-3,剩余积分19
答案解析
过错责任是指加害人主观上对于侵害行为具有过错(故意或者过失)的,才成立侵权责任。作为侵权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的方式一般是由原告(受害人)负举证责任,证明被告(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否则,不成立一般侵权责任。作为过错责任适用中的例外,法律明确规定的,则由被告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民法称之为“过错推定”——如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不成立侵权责任;否则就推定有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加害人主观上对于侵害行为没有过错,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无过错责任下,被告举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是毫无意义的。作为侵权行为的特殊归责原则,只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别侵权责任。
就本题而言,《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施工侵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本题中,施工人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并采取了安全措施,因此,不对丁的损害承担责任。
丙对丁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而应当免责,险情是由乙引起的,所以应该由乙来承担。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此a正确。
总结:本题考查的主题就是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以及施工侵权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属于过错责任的一种具体应用形式)。”
“继续吧”王小明说道。
“第五题民法(多选)
五、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这个,我选ab”王小明道。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abcd,积分-3,剩余积分16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职务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丙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丁撞伤,应由机关单位对丁的损害程度赔偿责任,与甲、乙、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bc错误。
另外,经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即丙的机关单位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一半,而非全部责任,另外一半由受害人丁自负。因此,d项错误。”
“下一组”王小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