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开膛手杰克10》
作者:江城老龚      更新:2021-03-28 12:26      字数:2220
  尽管知道了开膛手杰克的真正身份,但警方搜遍全场也找不到他的踪迹,他不入网,任务就完成不了。
  可在如此拥挤的都市找到一个善于伪装的人是何等的难啊!
  罗基要求理查德局长对艾玛男爵夫人的住所进行搜查,甚至提出让福尔摩斯亲自带警察去搜寻。
  因为莱昂在男爵府居住过几年,靠着福尔摩斯的细心观察,一定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罗基有一种直觉:莱昂,也就是杰克,他会再次作案。
  但要了解一个凶手下次作案的目标,必须要了解他过去的经历。
  从摄影楼的照片显示,他至今作案的目标都曾经是他的模特,但三人除了职业都是陪酒女,有私生子外,似乎并没有其他的共同点。
  难道跟他作案的动机和本人的身世有关系?
  福尔摩斯带来了一件最值得参考的资料,是一本莱昂的日记。
  “这本日记藏着莱昂房间极为隐秘,在床底的夹板内,还有一张女子的照片,应该是他母亲吧。希望你能如愿找到线索发现杰克的踪迹,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福尔摩斯如此说。
  罗基下意识看了看显示屏,仅剩下12小时。
  时不待我啊!
  罗基感谢福尔摩斯这位超牛b的npc的好意提醒,急忙翻开日记。
  莱昂的日记没有特别的规律,有时候是几个月写一篇,有时是几年写一篇,第一篇大约是他上中学时开始。
  开膛手杰克的学生时代:
  我出生在伦敦的郊区,邻近是一个牧场,偶尔会有人举办野餐晚会,我家的房子在最靠近牧场的边缘。
  又脏,又臭。
  我的童年就在满是泥泞和动物粪便中长大。
  我父亲是位名医,他开的诊所生意不错,足够养活我们一家人。
  家里所有的地方我都能够去,唯独地下室的手术室,父亲不知为什么,从不让我下去。
  我上中学那会曾经偷摸去过一次,那里冰冷冷的,我从未到过那么冰凉死气沉沉的地方。
  架子上满是各式各样的大瓶子,药水瓶子里有的放着动物的内脏,有的浸泡着一些植物,有一个特别大的瓶子引起了我的兴趣,那里面放着一个巴掌大的婴儿!
  那婴儿手脚卷曲着,皮肤通透,泛着幽蓝的微光。
  后来我才知道,父亲不仅是名优秀的外科医生,也偶尔会接一些见不到阳光的手术,给未婚女子打胎,往往是最赚钱的手术之一。
  我的母亲是后母,她严肃且挑剔,整天抱怨,对天气、对食物、对我,永远是她抱怨的主题。
  父亲从未责怪过她,后母的姐姐嫁给的是一位男爵,按照社会等阶的划分来看,父亲属于高攀啦,哪怕后母除了泡茶以外,其他家务都不会做。
  等阶,这个观念是我后母口中常念叨的两个词,她告诉我,如今的社会分为三个阶级动物、狮子、猎犬、家畜。
  虽说同是动物,地位却有本质区别。
  狮子有特权,有獠牙,有荣耀的历史,有财狼和家畜难以企及的财富。
  猎犬是维护统治者的护卫,有它们在,家畜只能在划分的区域苟延残喘。
  家畜的数量众多,它们需要劳动、需要生育、同时也更容易满足。
  “父亲是什么呢?”我曾经如此问过后母。
  “他是专门给家畜看病的兽医........”后母如此说。
  受到后母的影响,我羞于和那些下层人打交道,尽管我们家属于中产阶级,后母却整天抱怨我和父亲的生活方式和家畜无异。
  十二岁时我进入一间学校,那是一家私立中学,每天都要歌颂神明的那一种。
  学校的生活规律且烦闷,一个班四十几位男生同吃同睡在教室和寝室间不断的游走,任由班主任差使。
  那时候我感觉心中有个声音在说:“你不该这么生活,你不是工厂流水线的那颗卑微的螺丝钉,你是拎紧螺丝钉的那个人!”
  但生活告诉我,那个时间段我不仅不能掌握别人的命运,连自己什么时候吃饭睡觉都掌握在班主任手中。
  回顾那几年的时光,我学会两个技能,一个是绘画的才能,一个对解剖课的痴迷。
  绘画来自于班主任的熏陶,他是一位有点名气的画家,擅长画女人,尤其是不穿衣服的那一种。
  他卖画的收入大部分用来请漂亮女孩当**模特,如此这般,乐此不疲。
  财色双收引得无数学生效防,我也是其中之一。
  大人口中所说的远大前程和理性:事业和爱情,说穿了不就是金钱和女人么?
  我素描的突飞猛进引起了班主任的注意,甚至有一次他愿意带我进他公寓,一起临摹成熟女性人体素描。
  那是我第一次对异性起了兴趣,但并非想要占为己有。
  而是想看那美丽外表如果被扭曲、被人撕裂划破,是何等的奇妙!
  班主任有一天被辞退了,理由是他蛊惑校长夫人,为她画了一幅堪比大师级别的肖像画,甚至在艺术节上获得了银奖。
  辞退的原因大家都瞧得真切,校长的夫人怀孕了。
  很快地,我对绘画失去了原有的兴趣,开始对刚开的解剖课产生了浓厚兴趣。
  一只呱呱叫的青蛙,在自己手上一刀刀的被肢解,停止了令人心烦的呱躁,我终于明白了后母口中猎犬是如何掌握别人的命运。
  其实依靠的仅仅是一把小小的手术刀........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解剖课,尤其是那些胆小如鼠的男生,他们见到鲜血会恐惧会恶心,有一位农夫的儿子居然当场呕吐起来。
  后母说的对家畜是见不得血的,他们很容易将血液和死亡联系在一起。
  反观,猎犬和雄狮则不同,古代斗兽场的互相厮杀不就是他们喜欢观赏的节目嘛。
  从第一次用手术刀划破青蛙的肚皮,当点点滴滴的鲜血从体内流出来时,我能感觉自己全身在颤抖。
  不是害怕,是一种重生的兴奋。
  猎犬追逐猎物,见猎心喜,不是它喜欢打猎,而是本能。
  后来,我喜欢在学校后巷墙壁上的悄摸摸的蹲守。
  那个巷子是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学生的赛场,我从不参与,却喜欢看那种血溅四射的场面。
  每当这时,我仿佛回到了几个世纪前,观看古代斗兽场的野兽和奴隶互相厮杀。
  美好的童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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