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赵大力的中学时代
作者:花主      更新:2021-03-26 18:37      字数:2373
  他们叫我赵大力,其实我叫赵力,他们指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包括我妈,虽然赵力的名字是她取得。
  据说早在十三年前户口登记的时候就有了繁体字不得入内这一说法,于是兜里成天揣着粉笔头的李三自作主张把我的名字登记成赵大力,李三这种逻辑他该叫李一一一,不过李三是负责村东头那块小黑板的,从那以后我妈也喊我赵大力。
  我十三岁时正在山崖读初一,这个地点确实真实存在。王玉当时二十三岁,是我们班主任,教我们英语。从我们村到山崖有十多里路,所以每天骑着自行车上下学就和吃饭拉尿一样少不了。
  我考的双百分,在当时那是一个神奇的数字,所以我妈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在太阳当空照的日子里闪瞎了无数二手车手们的狗眼。当然东东和二娃的骑的车只能是家里退下来的旧货,谁让他们俩加起来考了才一百分。如果二蛙考上大学的话,他应该会惊喜的发现原来他初中时候骑得那个用脚刹车的旧货被追捧的称为死飞。
  不过让我郁闷不已的是我的新车总是掉链子,掉的那么那么深,那么认真。每次走完那条横穿庄稼地的土路,我的手总会像戴了一副被理发店朱四他老婆用过的手套一样,据说她们家祖训就是专注焗油三十年。
  其实我挺喜欢去朱四那边理发,因为当年每次理发我都会说:都剪得一样长短,最好和没剪过一样。
  其他理发师都会不耐烦的说:和没剪过一样,那还理什么发。每当这时候我总会想说:老子怎么知道理什么发。可是那个理发师与冬瓜的故事,让我颤惧不已。
  想象一下十年前一个敏感的土鳖,对于自己外貌极其在意,异常怕出现理发三天丑的局面,又不好意思说出来,只好通过和另一个土鳖理发师交流一下,尽力去维持最起码不要比现在差的底线。而理发师的那个土鳖明显是一个麻木的土鳖。
  我一直渴望碰到个和我一样的土鳖,终于朱四出现了,他给了我不一样的答案:是不是要让别人觉得你理过发了,但又看不出你理发了。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因此,第二天上学前我特意早起半个小时,烧了壶水洗了头。
  那段土路占整个路程的三分之二,每次快到了土路的尽头我的新车总会再掉一次链子,然后我就推着它飞快的跑到水泥路上,之所以没用柏油马路这种诗意的字眼,是因为这是一篇乡土文学小说。
  在路上等着东东和二蛙,他们快过来时我立马上车,然后他俩相视一笑,一人一只手,像电视上演的武侠片里运功疗伤一般,一人推我一边肩膀,然后三个刚开始放开生长速度的小伙,嗷嗷的向前方冲去。每次嗷嗷的最响亮的总是我,因为我也想显得我很出力的样子。
  我们也会做一些难度低但危险系数较高的动作,每次看见有拉砖的拖拉机,我们总会调整姿势,向它靠拢,然后右边的二蛙抓住拖拉机的车斗,我抓住二蛙肩膀,东东抓住我肩膀,然后我们三个就像拴在车斗上的串起来的蚂蚱一样,省力而又得瑟的随着拖拉机一起“突突”。这时候拖拉机司机是不敢使坏的,因为我们随时可以在车上抽出一块砖头。
  每天早上六点就要开始上早读,我一辈子早起额度都花给初中那三年了。到了学校,停好车,如果今天值日的是我的对头王猛的话,我肯定会一脚把头上排得整齐的自行车踹倒,然后看着远处依次倒下的自行车怡然自得。东东虽然长得比我多点肉,可是每次他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不如我,他在一班,二蛙在八班,我在三班。王玉是三班班主任,教三班四班英语。
  每次东东都会假装把车无意间停倒了,然后飞快的跑远像看多米诺一样兴奋而又颤抖着。这让我和二蛙对他异常不齿。不齿归不齿,扯着嗓子喊一声:一班的许东把车推到了!也是必不可少的。
  每次当我把脸拍在桌子上背英语的时候,王玉总会走过来揪我耳朵,她的手指真好看,纤细且长。
  赵大力,你昨晚没睡觉么!
  她说话的时候我也不愿动弹,反正揪的又不疼,从我侧脸的角度看去正好能看见她的平坦小腹,有阳光的时候能隐约看到里面细腻而又可爱的曲线,甚至有时候离的近些似乎能闻到让我迷恋的味道。
  起来!好好背书!
  她略微加劲,然后我懒洋洋的直起身子。我喜欢这种懒洋洋的态度,因为王玉总会注意到我,然后过来。要么揪我的耳朵,要么拍拍我的肩膀。王玉短发,x不是很大,不过那时候我只懂得在乎形状。曾经不只一次的想象过握住那两个桃子的感觉,却总在一个个湿漉漉的早晨醒来,怅然若失。
  刚上初一的时候是没有晚自习,然后每天四点半放学。
  家离学校的距离大约有五公里,那时候觉得五公里是一个好远的距离,远到可以在路上做好多事玩的累了才到家。那种突如其来的放纵感对于一个小学放学后半个小时内要到家的孩子来说简直是不能想象的,等到我阅历足够的时候我才发现,那种感觉和第一次拥有女人的感觉一样的妙不可言。
  五点不到家家法伺候的家规终于自动废除,也可能是我妈觉得我长大了,我估计她评判我长大的标准就是我能独立骑车去离家五公里的地方上学。
  中午休息的时间是从十一点半到十三点,十三点的说法是我从电子表上学来的,当时我爸是一名光荣的煤矿工人,然后他很有钱,穿长袖衬衣用皮带扎腰,手上还带着一块黑色的天达牌电子表。
  那种表的样子现在我还记得,表面上有两个大按键,中间有一对类似“:”这种标点符号的两个小按钮,一时间竟不得知这个符号怎么读了,看来随着时间一同老去的不只有三山夹两盆的地理知识。
  右边的按键一按,电子表就会发出:咚!北京时间二十三点整。嗷~
  后面的那个嗷字代表的是一声大公鸡的叫声。
  每到晚上我经常会睡不着,睡不着和爱一个人一样,在我看来是不需要的理由的。然后我躺在我独立的小卧室里面,和我独立的小床上面,无聊的睁着眼睛,熄了灯的晚上可真是黑呀。
  我自从学会了伸手不见五指这个成语后就不止一次的去验证,好几次太过专注的去看手掌,看不到后慌忙开灯去找找手是不是还在胳膊上。
  白炽灯泡刚熄灭的时候,钨丝还会有那么一点点的亮光,然后我看着它飞快的开始想象,如果不是飞快的话本就暗淡钨丝就会彻底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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