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好意思没忍住
作者:太愁余      更新:2021-03-24 20:25      字数:1889
  看着从六楼一跃而下的幽冥螳螂。
  已经进化成兵阶、生出灵智的幽灵雄狮,眼中凶光一闪,鬃毛上燃烧的死火轰然升腾,庞大身躯化作一团苍白的焰光,猛地扑了上去!
  幽冥螳螂发出戏谑的尖笑,两只砍刀般的螳臂泛起冷光,身体拖出残影,朝猛扑而来的魂狮兜头砍下。
  轰!
  幽灵雄狮如遭雷亟,看似强大的死火瞬间熄灭,被体型比它小一倍还多的幽冥螳螂透体而过。
  要不是身为魂体,这只一招,就足以将它秒杀!
  同样是兵阶,两者实力简直天差地别。
  遭受重创,身躯明显透明下去的幽灵雄狮,发出了痛苦的咆哮,远远飘落在幽冥螳螂前方,充满惊惧与戒备的看着对方,用生涩的声音低吼道:“我……臣服……不……奴隶。”
  生出灵智的它,已经知道,一旦魂体被种下奴隶禁制,就将完全依附于对方而存在,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这对任何拥有灵智的生物而言,都是生不如死的下场。
  然而,幽冥螳螂却毫不在意它的臣服,扬起臂刀,漫不经心的逼了过去:“作为魂体,就应该有被奴役的觉悟,放心,奴隶禁制一种下,没有了反抗意识,你就感觉不到绝望了,哈哈。”
  说罢,它自以为幽默的哈哈大笑。
  幽灵雄狮目露绝望,正要不顾一切拼命之时,不远处的黑雾之中,孟游终于撕碎了面前的人形幽魂,将其彻底吞噬。
  不等他喘口气,莫名的明悟生出,我马上要进化了。
  果然,下一秒,他魂体周围,黑雾爆发出剧烈的波动,翻涌着将他包裹,赫然也形成了一枚黑雾大茧。
  见此情形,九层楼阙上已经略有失望的看客们,一下子来了精神。
  销魂宴中,即将进化出第二只兵阶幽魂!
  正准备给幽灵雄狮种下奴隶禁制的幽冥螳螂,也停下了脚步,饶有兴致的观察起来。
  黑雾大茧之中,孟游的魂体扭曲不定,在代表不同天赋的众多形态中飞速变幻着。
  鱼符投影微微闪烁,在它的筛选之下,适合孟游的的魂体形态迅速变少,最终,只留下了三种差异极大的形态。
  第一种是腹部鼓胀的饿死鬼形态,代表着“暴食”天赋,能通过吞噬快速变强,甚至在士阶之后进化成“饕餮”天赋,拥有伪领域效果。
  第二种,是扁平如纸的黑色无面人形态,代表着“鬼刺”天赋,能在阴影中跳跃闪烁,隐蔽性极强,士阶之后可以进化成“影子杀手”天赋,拥有潜入目标影子中进行刺杀的能力,防不胜防。
  第三种,则是提着一团幽光的斗篷虚影形态,代表着“寄灵鬼兵”天赋。斗篷虚影只是形体,真正的能力取决于那团幽光,幽光只要幻化成某种器物,“寄灵鬼兵”就能寻找这种器物进行寄生,赋予其一项特殊属性。传说中的“器灵”,其实很多就是寄灵鬼兵。
  这三种天赋似乎都很不错,可惜,我只能三选一,还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就在孟游心中惋惜的时候,鱼符投影黯淡了下去,魂体形态瞬间停止了变幻,固定在手提幽光的斗篷虚影形态上。
  孟游打量着自己的新形态,虽然没了五官,不过很帅啊。
  见黑雾大茧还没破裂,他若有所思,看着手里的幽光,思考起应该把这玩意儿幻化成什么器物。
  考虑到外面有大量虎视眈眈的幽冥生物,待会儿估计少不了要打架,最终,他将幽光幻化成一柄长刀,提在手中。
  与此同时,黑雾大茧咔嚓一声,剥裂开来。
  手提长刀,化身斗篷虚影的孟游,出现在所有幽冥生物面前。
  嘶!
  一瞬间,销魂窟内吸气声四起,幽冥生物们面面相觑,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身为销魂窟老板的肥大狐魅,第一个反应过来,发出了歇斯底里的惊喜尖叫:“寄灵鬼兵!我胡十七娘的销魂宴上,进化出了寄灵鬼兵!”
  九层楼阙之上,数百名幽冥生物猛然躁动起来。
  “真的是寄灵鬼兵!而且是长刀类型的寄灵鬼兵,只要收为奴隶,就能多出一柄威力强大的宝刀!”
  “胡十七娘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我买了,三倍冥晶!”
  “三倍冥晶?你怕是活在梦里!我出十倍冥晶!”
  “我出十一倍!”
  就在看台上的幽冥生物疯狂竞价的时候,离孟游不远的幽冥螳螂双眼冒光,激动地几乎颤抖起来。
  身为以肢体作刀锋的螳螂一族,它要是能得到刀类寄灵鬼兵加持,战斗力绝对有质的提升!
  “我出二十倍晶石!”
  吼罢,他看也不看眼前的幽灵雄狮,径直朝孟游扑去:“这只寄灵鬼兵是我的了!”
  短翅剧颤,幽冥螳螂拖出残影,在孟游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一把将他摁进了自己的右肢刀臂之中。
  只见,它右肢的刀臂,在融入孟游这个寄灵鬼兵之后,迅速膨胀了一圈,并泛出青幽的光泽,一看便知威力大增。
  “哈哈,士阶之下,谁能挡我!”
  感受着寄灵鬼兵赋予的“灵魂毒素”属性,幽冥螳螂举起刀臂,豪气干云的仰天狂笑。
  下一秒,它庞大的右肢刀臂微微一动,狂笑声戛然而止。
  在看台上众多幽冥生物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它的脑袋,已被自己的右刀臂轻松割下。
  幽冥螳螂轰然倒地,孟游从它的右刀臂中飘了出来。
  “你姿势摆的太好了,不好意思,没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