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被虐
作者:我只是一条狗      更新:2021-03-19 02:08      字数:4113
  只听一声惨叫,路朝天已挥剑削去了朱泳权的双手,挑断了他的脚筋。
  朱泳权当然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他的心情已不能用一句话来形容,惊恐、疑惑、畏惧、不甘,实在是太复杂。
  “万万没想到,楚国竟有如此少年英雄。”朱泳权有太多话想说,但一切都不重要了,他明白自己已经输了,现在他只说出了最想说的话。
  路朝天道,“我并不是什么英雄,我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无名武士。”
  朱泳权道,“或许现在还不算是,但将来必定是,天下风云,尔必为一大主角。”
  路朝天的内心毫无波澜,他将黑剑扔进苍穹,随后飞到上官舞的身旁,将她叫醒,此时阿乐正围着上官舞焦急地来回跑动,见上官舞醒来,连连仰头长嘶。
  上官舞睁眼就看见了阿乐和路朝天,第二眼就看见了倒在地上的朱泳权,立马飞了过去,手中多了柄又长又细的剑,她自己的剑。
  路朝天赶紧跟过去,道,“不要杀他。”
  上官舞的剑已扬起在半空,瞪了路朝天一眼,道,“为什么?”
  路朝天道,“我打算将他作为见面礼送给你的父亲,我想他对你父亲来说一定有用。”
  上官舞冷哼了一声,道,“带他回去岂不是给他机会刺杀我爹?”
  一句话说完,上官舞的剑便砍了下去,一剑削掉了朱泳权的人头,血柱喷了一丈高,看起来非常血腥,但上官舞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一脚将人头踢到了阿乐的面前。
  阿乐意会到上官舞的意思,一口将其吃了进去,咀嚼几下便吞入腹中蹲在一旁,舔了舔舌头,露出满意的表情看着上官舞。
  路朝天嘴唇微动,欲言又止。
  被削去双手的朱泳权又怎么会有杀人的实力?上官舞之所以非要杀他,只因为报私仇泄愤罢了。路朝天当然知道这一点。
  真是个意气用事的小孩子,路朝天瞧着一脸认真和执拗的上官舞,心里在这样想着。
  几人再次踏上前路,上官舞用绳子将朱泳权的无头尸体系在马车后,拖地而行,一路上还恶狠狠地对其进行鞭笞。
  路朝天注视着这一切,突然觉得有些恶心以及难言的倦意,他索性不再去看,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此时他亦浑身伤痛,恨不能长睡一场。
  不知过了多久,等路朝天睁开眼睛的时候,竟发现自己的手脚已被细线捆住,绑在一个十字架上,他稍微一动就痛得要命,观察了一下四周,已不在车里,此处阴潮黑暗,摆着许多刑具,更像是个关押犯人的牢房。
  上官舞笑吟吟的站在他的对面,将手里的银票扬了扬,道,“三千两银票,想不想要呀?”
  路朝天冷冷的瞧着上官舞的眼睛,没有说话。
  上官舞被他这么盯着,仿佛觉得不太舒服,她皱了皱眉,道,“你干嘛这么看着人家啊?喏,这银票是属于你的,现在给你好了。”
  她走过去将银票塞进路朝天的怀里,然后又笑吟吟的瞧着路朝天,道,“现在满意了吧?”
  路朝天道,“不知上官小姐这是什么意思?”
  上官舞笑道,“我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所以想跟你交个朋友。”
  路朝天道,“朋友?”
  上官舞道,“不错,现在我先给你打个记号。”
  她来到火炉旁,从炉中取出一块红得发亮的烙铁,然后走到了路朝天的背后。
  路朝天的身上已被混合着血渍的汗水淋湿了,他冷冷道,“你要做什么?”
  上官舞嘻嘻一笑,眼睛在发光,似乎十分兴奋,她将烙铁往路朝天的身上用力一杵,火红的烙铁便与路朝天的肌肤贴在了一起,只听嗤嗤的油爆声,起了一阵黑烟。
  在一声惨叫之后,路朝天昏死过去。
  上官舞一愣,伸手在路朝天的人中处探了探,松了口气,瞧着昏死过去的路朝天,嘟嘴道,“什么嘛,这就昏过去了,一点都不好玩儿。”
  她的眼珠转了转,哼了声道,“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
  上官舞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条又细又长的鞭子,这鞭子材质特殊,混合了精钢、兽筋、树皮,十分结实,用了好几年一次也没有断过,她现在要用它来玩弄路朝天。
  她剥开了路朝天的衣服,由于背后打烙印的部位衣服已经融进了路朝天的肉里,褪不下去,所以她只能将他的衣服褪到一半。
  路朝天裸露出来的身体只看得到一片红色和黑色,红色的当然是血,黑色的是烧焦后的肌肤,还有的地方皮肤已溃烂化脓。
  换做别人,看见路朝天这幅身体,恐怕要忍不住泛起一股恶心,但上官舞却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只见她的嘴角带着喜滋滋的笑意,就像个偷到了糖果的小孩子。
  鞭子已扬起,上官舞用力一挥,打在了路朝天的背上,不见血印,因为就算有血印也已被掩盖,不过脓血已经流了出来,上官舞一抽,又一鞭打在了路朝天的背上……
  到最后,惨象不忍形容,上官舞似乎终于觉得路朝天的背已经失去了鞭打的价值,于是把目标转移到了路朝天的腿上。
  等到打够了的时候,上官舞叫来阿乐,将路朝天叼了出去。
  路朝天苏醒时感觉到身处一个潮湿温热的地方,并且像是正发生地震一样,他不得不四处滚动,然而随着他吸一口气,只觉得一股强烈的腥臭味毁灭了自己的嗅觉,紧接着一阵头晕目眩,又昏了过去。
  阿乐飞出上官府,跑到一片林子里将路朝天吐了出来,然后就离开了。
  路朝天于夜幕降临时醒来,他一睁眼就看见天幕中的漆黑,稀零的星星如棋子散落银河,一轮皎月正在冉冉升起。
  他微微一动,全身的剧痛便随之苏醒,但他仍旧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之前经历的事情一幕幕在脑子里上演。
  路朝天记得自己是在马车中睡着的,不知为何一觉醒来便已在牢中,想来是睡着时被上官舞下了药,他身受重伤,意识模糊,当然也就无法察觉,最后他就被上官舞用了鞭刑。
  至于上官舞为什么要这么做?路朝天懒得去想,因为这种无聊的女人本就狠毒无情,她虐待别人哪里需要太多理由,说不定只是为了她自己好玩。
  路朝天伸手向怀里掏出银票看了眼,确保它还在,然后又将它揣了回去,嘴里冷冷道,“可恶的女人,最好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说着话的同时,路朝天开始挪动脚步,他听见前方有水声,打算去洗一洗身子,然后找个地方休养疗伤再行回程去大同县找铸剑师李新象。
  前方果然有一条溪流,溪水清澈,夜鱼漫游,生机浮现,月影随着被荡开的水波徐徐摇曳,路朝天的脸映在了水月中,他掬一把水一饮而尽,随即踏入水中,躺了下去,任水流冲过他的身体,带走他身上的血渍,裸露出红中泛白的伤口。
  路朝天是三品武士,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许多倍,虽然体力和实力远未恢复,伤口却愈合得很快,除了胸口那道被剑刺出来的伤口和背上那块被烙铁烫出来的伤口,其他的伤口都已结痂。
  年轻人出来混,难免会受伤,这个道理对于路朝天来说格外简单,他根本不会去怜惜自己的伤口,只会痛恨它们不争气。
  路朝天闭上了双眼,感受着这一刻的舒缓和放松,微风拂面,送来野花野草的香气,他的心里终于感觉到了一丝愉悦,可就在他沉浸在这种愉悦中时,他忽然闻见一股奇怪的气味。
  那股气味里包含着血汗的腥臭,生肉的腐味,以及难以言喻的野兽所特有的体味,或许还有别的味道。
  气味越近,越浓,越刺鼻,路朝天皱起了眉头,看来这难得的一刻放松和享受就要被破坏了,他缓缓从溪水中站起了身子。
  路朝天目光一扫,已看见不下十对发着森然幽光的眼睛,就像是在暗夜中亮起的点点鬼火,那是狼的眼睛,也许是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将它们吸引了过来,路朝天这样想着,他并不确定,但这已经不重要。
  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对付这群狼?
  路朝天身负重伤,战斗力处于十分低下的状态,目前恐怕比一个普通人强不到哪里去,到底该怎么办?
  路朝天深锁眉头,他的眼神也渐渐冷了下去,甚至比狼的眼睛更冷。
  狼群正在向路朝天靠近,它们对路朝天形成的包围圈正在缩小,距离十丈远同时停下了步伐,齐齐盯着路朝天,却不肯轻易发动进攻。
  路朝天曾听师兄说过,狼是一种很有谋略和智慧的动物,并且也很有计划性和组织性,此刻看来,它们果然不简单。
  “你们站在哪里不动,是要等我先过去然后好露出破绽么?我是不会上当的,你们不必再等,一起上吧。”
  路朝天向对面的狼群大声说话,语气里带着挑衅的意味。
  头狼一声长嘶,狼群已从四面八方箭一般冲出。
  路朝天赤手空拳与狼群搏斗,不停出拳,打死了来得最快的六头狼。
  头狼冲了过来,一口咬住路朝天的大腿,几头狼围攻路朝天,将他拖倒在地。
  路朝天遭到围攻,双手不得空,被头狼咬住了肩膀,剧烈的疼痛让他陷入了疯狂,他突然张嘴咬住了头狼的脖子,用尽所有力气拉扯撕咬,生生将头狼脖子上的一块肉咬了下来。
  为了生存,他竟变得和狼一样,为了生存,一切合理!
  人狼大战,最终以路朝天获胜告终,他的身上被咬出二十几个血洞,而狼更加惨烈,有的被打断脊骨,有的被打碎脑袋,有的咬断脖子。
  路朝天站了起来,他的周身全是狼的尸体,血液横流,将溪水染红,他踏入水中,快速洗净身上的血迹,然后离开这里踏上前往大同县的道路。
  由于他身负重伤,一路小心翼翼,所以整整十天后才来到了大同县,这十天以来,他为了赶路风餐露宿,饿了的时候找不到吃饭的地方就啃野果,吃野草的草根,渴了就喝地下水或者溪水,本来路途上多有美景,他却无暇欣赏,就像那无脚的鸟儿,不停向前飞去。
  路朝天一心只想着铸造自己的本心剑,现在他走进了竹林,站在李新象家的屋外。
  此刻是傍晚时分,门是关着的,李新象并不在家,但路朝天并不心急,因为他知道自己最好的办法只有等待。
  没过多久,李新象回来了,还是披头散发,一身布衣,手里提着个深红色酒葫芦,葫芦里却并没有酒,他的眼里也没有醉意,他在看见路朝天的一瞬间愣了愣,随即就皱起了眉头,哼了声说道,“你怎么又来了?”
  路朝天目中带着笑意,道,“前辈应该知道我来的目的。”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了怀里的银票,送到李新象的身前。
  李新象淡淡瞟了一眼,却是摇了摇头,兀自开门进屋,道,“年轻人,你有这股恒心的确让我很意外,但我是不会帮你的。”
  路朝天皱眉道,“为什么?”
  李新象道,“因为我早已洗手不干。”说完这句话,他向路朝天挥了挥手,最后关上了房门。
  路朝天怔了怔,忽然大声说道,“前辈说过只要我拿出三千两银票就为我铸剑,莫非是存心戏弄晚辈,说话不算话?”
  屋子里没有回音,过了半晌才听李新象失笑道,“倒的确是我失礼了,对不住啦。”
  路朝天愣了愣,一下子无话可说,低头沉吟许久后,转身向竹林外走去,他知道对付这样的人当然不能来硬的,只能来软的,他已经想到了一个办法。
  集市的夜晚总是特别繁华热闹,有人在放声高歌,有人在嬉笑怒骂,有人在河边放河灯,路朝天没有去看一眼,只有在经过亭间看见亭子里依偎在一起的青年男女时,才突然想起了一个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