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重逢
作者:
汝曷丧 更新:2021-03-15 21:43 字数:4112
我直接道:“不用找了。”
反正老狐狸给的钱够用。
商贩立马一脸笑意的把银子赶紧收了起来,一边笑也一边道谢道:“那就多谢姑娘了。”
商贩走到后面,因为黑犬体格较大,无法就这么带走了。商贩还特地帮我们找了两个大汉帮忙抬走,但是现在青檀还没找来,我也不清楚暂时落脚在哪儿。便先放着在商贩这里了。
大街上却是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但是我却心不在焉。不知为何,在踏入长安城后,内心就有一股极度的不安一涌而上。
总感觉在这里,也许会发生令我难忘的,且不美好的记忆。
青檀找来时,也没花多久时间。让商贩找来的大汉抬着关在笼中的黑犬回了客栈。
青檀找的这家客栈,在来时路上训问了两个大汉。据说是长安城最繁华的客栈,这里面啥都有,奢华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一个客栈了。
吃喝玩乐,美女,美男,美食。全都有,在这个名叫“乐云霄”的客栈内。
在这里住一个晚上,至少就得花费刚刚我所给商贩那块银子的一半。我们有三个,三间房,这住下来别说,消费还挺高的。
三个房间在一排,我住中间那个。至于黑犬的话,暂时就先放到尽空的房间了。毕竟,这也本来就是给他买的。
住下时,只见尽空脸色不大好看。有点勉强的看着大汉把黑犬抬入了他的房间内。
天色已经傍晚了,在外面玩了会儿回来后,在二楼找了个风景好的位置,点了一桌子菜打算饱餐一顿。
看见一碟碟美食端上来后,尽空的眼神看的有点呆。手握着的筷子有点怯意的样子,缩了缩。
也许是他长年以来,待在那种地方,过着那种日子。连一顿饱饭也没吃过,像这样的大餐也没见过吧。
我已经吃了几口了,见尽空还没有动筷,便柔声说道:“吃吧。”
深怕自己声音说大了一点,吓到他一样。虽然这明明就是不可能的,但我依旧这么说。
尽空看了我一眼,眼中的情绪我不大懂。也许是一种感激,激动?
无所谓了,我不大在意。
一顿饭后,各自回了房间。已经入夜了,虽然京城的夜晚也是繁华无比,热闹喧哗,但是我们是赶路来的。
我累了,反正日子还长。先休息一会儿,明日再玩也不迟。
我本来已经脱了衣服,只剩下亵衣。躺在这昂贵客栈的大床上后,困意很快就席卷而来,我脑子里也不知道在乱想什么,但是在我睡着的前一秒,我又爬起来了。
差点忘了那只黑犬的事情。
如果不管管它的话,买回来送给尽空也是死。
客栈的隔音效果很好,我在房间里面时睡得很安静。可一推开门,楼道下面传来热闹的人声还是很喧哗。这里,多的是爱玩乐,以及夜宿不归的富家公子们吧。
尽空的房间在我隔壁,我没有人类那一套,也不会人类那一套繁琐礼节。虽然有点莽撞,我直接推门而入了,尽空也忘了锁门一样。
以至于我倏尓进来,倒是给他吓了一跳。
他还没睡,身上衣服也没脱。尽空已经把关住黑犬的铁笼打开了,但是黑犬依旧趴在里面,虚弱的样子,似乎连动一下都动不了了。
我连面纱也没带,我觉得应该没啥影响吧。尽空迟早也会看到我的真面目,对于尽空没必要遮掩了。
“你……”尽空见我时惊愕的瞬间也是惊艳,想说话,但倏尓又想起来了什么改口称呼我喊道:“主人……你怎么来了?”
他看着我的样子有些慌张,不全是因为看见了我的真容,因为他刚刚那一脸看着黑犬时的伤感,落寞,全部被我收入了眼中。
孤独吗?
就算是跟着我了,也没办法一下子就适应得了。没办法快速熟络起来吧,他一定很想念那陪伴他的,现在却已经离他而去的人。
我眼角还带这些惺忪的样子,有点困。我垂下了眼眸,可能是放才吃饭时,被客栈的小二那口才诱惑的喝了点小酒。
人类的酒可真是辣嗓子,不过我也只喝了一杯。应该没什么很大的后劲。
“嗯。”我哼哼的看了眼尽空向他走进一边道:“我来看看这条黑犬。”
尽空眼眸微垂,看向黑犬的眼神有些难过的道:“它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商贩也说了,它快死了呢,主人花了那么多钱买下来,真是浪费了。”
我没答复他,只是一步步走近后在黑犬打开着的牢笼前蹲下了。
我盯了会儿黑犬,不是因为我在打量黑犬。而是因为这会儿我有点困,要缓一缓,不然的话我感觉我下一秒就会倒下睡死过去。
“主人?”尽空疑惑的唤了我一声,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一样。
“嘘。”我困了就觉得啥声音都吵,做出禁声的手势让尽空别说话。
尽空立马闭了嘴,看着我。
我手下开始动作了,抓住黑犬的铁笼。一圈圈淡蓝色的法术注入铁笼上,不过三秒。
“哐当”一声。
铁笼四分五裂的向四周倒下了,因为我觉得铁笼的开口只有一面,黑犬也不出来,不方便我动手。
尽空除了一脸惊愕以外,还咽了口口水。
这个铁笼也不是一般的铁笼,用来关押这种较大型动物的,商贩也是有脑子的。铁质材料肯定不一般,没想到主人居然能面无表情,且好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让铁笼自己分开了。
黑犬黝黑无神的眼眸中似是闪过一抹亮光,但被布满的血丝隐藏于下,以至于根本没谁看见,我也没看见。
我靠近,伸出手抚摸上了黑犬的脑袋。毛发很多,很柔软。触摸到他的毛发后,深入的是皮肤。
炽热的皮肤,就像是发了高烧一样的触感。
我大概知道,这是一种什么病了。
这种病,不只是动物会患,妖也会。
病名为抑,压抑。
长期的不自由,与压抑的性情,严重到灼伤了内心。
内心像是着了火一样的难受,但却也无法反抗。无法逃脱,这是黑犬长期以来的心情吧,以至于他会变成这样。
就像妖一样,患病的妖,大多数都是被人捕获的妖奴。一旦血契烙印在了他们身上之后,变再也无法消除了,从此一辈子为奴。
所有的行为做法,都不能由衷,而是被人所控制。这样的日子,谁不会压抑呢?
就看我都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我也被人烙印上了血契。我大概也会死吧。
“呜呜……”
黑犬发出微弱的低鸣声。
我手中传入的微弱法术,也许让它减少了不少的难受。
动物换了病,比妖奴好治的多。至少他们没有被契约所控制而妖奴就不一样了。他们已经无法反抗,烙上血契印记的那一刻起,他们日后的生活大概都仿佛已经变成一片漆黑的世界了吧。
这种病,无药可治。能治的,只有心灵沟通。
我传达了我的意思于黑犬,至于它能不能相信,能不能接受,便是靠它自己了。
能不能治好这个病,也得靠他自己。
片刻之后,我收回了手。温柔了揉了揉黑犬头顶的毛发,只道:“疏通了心灵,你便不会死了。”
我站起了身,但却站立不稳的摇晃两下身子。还好尽空及时扶住了我,要不然我可能就就要极其不雅观的倒下了,实在是有损我的形象。
“主人……”尽空面色有些难看,扶住我的姿势也有些僵硬。
在意礼节吗?
好吧,这客栈的那一杯酒劲道可真是厉害。我只喝了一杯而已啊。
我手中捏了一团淡蓝色的光点,对着自己太阳穴挤了进去。
刺激刺激我自己,勉强让我清醒一下吧。
我缓了缓后自己站稳了身子,半睁不开的眼睛从看着黑犬的视线转移到了尽空身上。
我声音缓慢的道:“很晚了,休息吧。”
说完我便转身要走,但尽空还没搞明白我到底做了什么,依旧有些在意黑犬的连忙问道:“主人,那黑犬呢?”
我最后一次反头,对他摆了摆手道:“无碍了,明日晨时,他大概就能好了,不会死的。”
最后,我强撑着自己昏昏欲睡的意识。摸索着房门打开,进了自己房间后,到头就在床上睡下了。以至于我走错了方向,走错了门,进错了房间我也没发现。
反正我直接倒头就睡了,完全没发现房间内还有一个人坐在桌前。因为这间房和我的那间房内的摆设是一模一样的,想要搞清楚也很困难啊。
虽然我没看见到底进的是谁的房间,但是还在这个房间里的人,却是看清楚了我。
他本是一边擦试着自己的那把银白色的妖刀,脑袋里想的也是一些来到京城后要做的重要的事情,没想到居然有人倏尓推门而入。
他原本是可以直接把人打一顿再赶出去的,但是他看到来者面目后,却停顿了。甚至连手上擦拭剑锋都动作都愣住了。
我迷迷糊糊的倒在床上,蹬掉脚上出门时随踏上的鞋子,扯过被子就睡了。
离厌倏尓把光煞用力的拍在了桌子上,自己站了起来。不得不说,时隔六年,离厌的俊容越发俊美。
棱角分明的五官,迷人的双凤眼。就算是我看见了,也要愣住。
我活在世间百年,也没见过这样美貌的男子。
可惜的是,我根本没看见这个人。
而且就算看见了,我也认不出来了。关于他的记忆,早就被忘记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离厌眼神微微眯起的向我走来,他俊美的脸蛋就像是冰块一样,冰冷的气息。脸上的表情甚至连一点变化都没有,如果要仔细比较的话。我的身高,大概只能够得着这个人肩膀还要下方的胸口处了。
而我睡得跟个猪一样死,对于有人靠近,我半点反应也没有。
离厌轻轻的在床边坐下,一言不发。他仔细的盯着我的样貌,细细打量着。
伸出宽大的手掌,细长的手指抚摸在了我的脸上。
当他触碰到我的脸蛋后,这冰冷的没有表情的面孔终于有了一丝变化。至少从冷漠的眼神中,看到了些许动荡。
他看了眼自己手心,那块本来与我有契约蛇纹印章的地方,此时已经消失成空荡。剩下的,只有六年前的那日,在妖剑谷活的光煞时留下的疤痕。
“你……回来了……?”他的声音,比从前听起来跟成熟了些。少年的还剩下的那一点稚嫩已经完全拖去了,青年时的离厌,此时正是最迷人的时候。
“主人。”光煞被放在桌子上,但他也能感觉得到。这强大的,被藏住的妖气。
光煞唤了声离厌后道:“主人,我们此次来京城,是有事情的。就算遇见了她,最好还是先不要互相认识比较好。这样会阻碍主人办事的。”
离厌冷眼的扫视了一眼桌上的光煞,语气较为冰冷的道:“我自然知道,何须你多言?”
光煞立马闭了嘴。
不知为何,这六年内,离厌的性格越来越冷漠。脾气也越来越差,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日日想念竺瑶却见不着的原因。
还是他日渐长大,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他身上所背负的也越来越多。以至于他不得不变成这个样子,但每一天他都感觉比较累。
可却只在看见竺瑶的那一刻,他变感觉整个人都内心都松懈了。
竺瑶的样子,还是六年前那样美丽呢,真是一点儿也没有变化。
“主人,那现在该怎么办?”光煞说着,他指的是此时躺在这床上的我。
离厌闭了闭眼,暂未答复。只是弯腰附身,撩开我的发丝,在我脸上轻轻落下一吻后,片刻也没停留。拦腰将我抱起一边道:“送她回房,然后明日晨,我们早些离开。”
光煞知道主人的心情,但此时,这样做才是最好的。
找到我所在的房间,对于离厌来说很简单,他记得我身上的气味,以至于根本不需要询问谁就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