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不再是他
作者:毁伤贼      更新:2021-05-25 07:30      字数:2576
  天已经泛起鱼肚白。
  沈欢走回网吧内,静悄悄的,好些人熬了一晚上,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
  走到吧台面前,先前抱摔他的那个网管也在打瞌睡。
  沈欢敲了敲桌子。
  网管抬起头来,先是眯了一下,看清沈欢,马上冷笑起来。
  “怎么,小子,挨打了不服气,换了衣服想回来找场子?”
  现在沈欢一身干干净净,那个网管才会这么认为。
  好嚣张啊,完全就没把沈欢放在眼里。
  沈欢冷笑一声,揪住那网管的衣领,啪啪就是两耳光。
  “操你妈找死啊。”网管哇哇大叫。
  那几个还在上网的小混混儿闻声又冲了过来,不由分说又开始动手。
  但现在的沈欢又怎么会像先前那样任人宰割,短短时间,他已经脱胎换骨。
  三下五除二,那几个小混混儿便全部被打倒在地。
  那个网管站在吧台内,身体止不住的颤抖,就像见鬼一样,指着沈欢,“你,你,你…”
  沈欢冷冷瞥了他一眼,“兵哥和林芳琴在哪里?”
  被他眼睛一瞥,网管顿时一股寒意直透心底。
  咽了口唾沫,他颤抖道:“他,他们回家去了。”
  原来兵哥和林芳琴被沈欢打断之后,性致不减,于是跑回家继续再战去了。
  沈欢一声冷哼,闪电般又是一耳光。
  “我叫沈欢,不服,就来高二(11)班找我。”
  说完,他转身而去。
  回到学校,校门还没有打开,不过门口的面馆已经开始营业了。
  刚刚经历过元婴夺舍伐毛洗髓,紧接着又跑回网吧报仇,折腾了大半晚上,能量消耗十分巨大,而且他刚踏进筑基期,还没有达到辟谷的境界,所以沈欢此刻隐隐也有些饿了。
  走进一家面馆,点了一碗酸菜肉丝面。
  吃完。
  嗯?
  饿。
  又点了一碗。
  嗯?
  还是饿。
  一连吃了八碗,才终于止住心中饥饿的感觉。
  面馆的老板已经目瞪口呆,这小子看起来瘦瘦弱弱清清秀秀,怎么比猪还能吃?
  沈欢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肚皮,吃了这么多碗面,肚皮竟然还是平的。
  算了,不管它。
  他已经知道了原因。
  掏出钱付账,裤兜很深,很幸运的钱没有弄丢,只是自己那个老爷山寨手机进了水,报废了。
  八碗面,九块钱二两,就是整整七十二块。
  看了眼手里仅剩的两张红泥鳅,沈欢又有些无语起来,要是一直这么能吃,自己怎么吃得消?
  因为家里穷,从读初中开始,沈欢就没有找家里要生活费了,都是自己在外面打工维持着生活,什么端茶倒水洗碗扫地这些,不给钱都可以,就为换顿饭吃。
  上高中之后,他又在县城一家KTV找了一份兼职,每晚上十点半下了晚自习到两点,他都要去帮着打扫卫生,每个月六百块钱,昨晚就是做完兼职之后去那间网吧上网,才发生的那些事情。
  因为学校每到十二点就要关校门,他只好在校外租了房子,每个月还要付一百块钱房租。
  今天才九月十一号,离发工资还有大半个月,照这种吃法,自己怎么支持得住?
  不过一想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普通人了,他的担心马上又随风消散。
  车到山前必有路,自己堂堂紫罗天尊衣钵传人,还会被活生生饿死不成,那传出去,估计就成了修仙界最大的笑柄了。
  出了面馆,沈欢想了想,又在校门口的小推车上买了一袋豆浆包子。
  校门已经打开,他正准备进去,身后传来一声大喝。
  “小子,给老子站住。”
  回头一看,兵哥还有林芳琴领着十多个小混混儿向自己跑来,包括那个网管和那几个被自己打翻的小混混儿,应该是自己走后没多久,他就通知了兵哥。
  星期天的早上没多少人,学校保安看到那群混混儿也赶紧缩了回去,只要不是发生在校门内的事情,他们就不会管。
  沈欢一手提着包子豆浆,笑道:“你们来得挺快的啊,我还说有空了就去找你们。”
  “哟呵,小子变嚣张了啊。”
  一群人把沈欢团团围住,兵哥手里提了根球棒,一些路过的学生见此情形,都赶紧躲得远远的,这可是社会上的混混儿,他们惹不起。
  沈欢看了他两眼,突然道:“你身上带钱了吗?”
  “什么?”兵哥一愣,不晓得这小子为什么说这话。
  沈欢道:“我手机昨晚上被你们弄坏了,现在要你们赔。”
  “哈哈哈哈…”一群人哄然大笑。
  兵哥哂笑道:“小子,你他妈傻了还是咋地。”
  林芳琴站在旁边,看着沈欢,皱了皱眉,她还是担心昨晚上干那事儿会被沈欢说出去,于是道。
  “沈欢,你给兵哥他们道个歉吧。”
  沈欢别过头去,“道歉?我为什么要道歉。”
  “你…”林芳琴气得说不出话。
  兵哥一声冷笑,“小子,昨晚上没长够记性啊,那老子就再给你长长。”
  说完,他抡起球棒就朝沈欢脑袋砸了下去。
  先前那个网管给他打电话,说沈欢又打回来了,他也没当回事儿,在他眼中沈欢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再怎么横能横得过他们人多?
  球棒呼啸而下,这一下要是敲结实了,脑袋还不得开瓢。
  沈欢眼睛一眯,在球棒即将落下的瞬间,探手抓住,然后一脚踢出,踢到兵哥小腿骨。
  兵哥吃痛,一下子跪了下来,沈欢夺过球棒,一下砸到他肩膀上,兵哥向下一扑,脸刚好杵到沈欢鞋子上。
  沈欢啧啧两声,“兵哥是吧,这大清早的就跑来给我舔鞋,我受不起啊。”
  脚一挑,直接把兵哥挑飞了出去。
  这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其他的混混儿都还没反应过来,兵哥就已经飞了出去。
  趁他们没反应过来,沈欢抡起球棒就开打。
  噼噼啪啪,眨眼工夫,一群小混混儿又全都躺在了地上。
  林芳琴站在一旁,吓得两眼发神。
  她毕竟是女生,沈欢也没有打女人的习惯。
  沈欢冷冷道:“你放心吧,昨晚上你的丑事我不会说出去的,但是请你眼睛放亮一点,惹火了我,这就是下场。”
  他走到兵哥面前,啪啪又是两耳光,直接把兵哥扇得晕头转向。
  蹲下去,正要看看他身上有没有什么油水。
  他现在已经穷得快要揭不开锅了,反正兵哥这些家伙都不是好人,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女声,“沈欢,你在干嘛?”
  声音清脆,极为动听。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跳了起来,刚才的威风八面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嘿嘿,清瞳,早上好啊。”
  那是一个极漂亮的女生。
  高挑的身姿,浅色热裤,白色帆布鞋,双腿圆润笔直,头发扎成了好看的丸子头,露出天鹅般修长的脖颈,精致的俏脸未施粉黛,白皙细腻光滑,清纯无双,特别是那一双大眼睛,乌黑纯澈,极其灵动。
  旁边的林芳琴虽然也很漂亮,但比起这个女生来,完全黯然失色。
  李清瞳,庆县中学当之无愧的校花,同时又是重点班高二(1)班的班长,真真正正的学霸级人物。
  按理说李清瞳这样的仙子级女生,沈欢这个毫不起眼的癞蛤蟆是没什么机会交集到的,只不过两人老家在同一个乡镇,小学和初中都在同一个班级,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加上李清瞳性子又好,于是两人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不过因为沈欢成绩不是很好,李清瞳当仁不让的进了重点班,而沈欢则只是进了普通的班级。
  “你在干嘛?”
  李清瞳走了过来,看见躺了一地翻滚哀嚎的小混混儿,皱了皱好看的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