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幸福的眩晕
作者:
云中飞燕 更新:2021-06-12 05:29 字数:3193
“小初,何必呢,不过是带孩子出去玩一天,用得着如此严肃么。” Lissom走近了,手搂到简初的肩上,声音温柔又亲切,“上车吧,我只是想让你们母女快乐而已。”
简初后退一步,避开了他的手,打定主意要与他保持着距离,更没心情出去玩了,恨不得立即带着晨晨回家,立即义正言辞地说道:“Lissom,今天我没时间出去玩,真有事,快把晨晨放下来吧。”
“不,你会乐意跟我出去玩的。” Lissom突然笑得邪肆,轻轻贴在她的耳边,亲呢之极地说道,“小初,我们走吧,我会让你们母女高兴的。”
他的声音沙哑,带着魅惑,笑声却有些诡异。
简初突然就感到周围阴森森的,寒意袭人。
这一刻,她后悔认识了这个男人!
“Lissom,你究竟想干什么,我不喜欢被人要挟的感觉。”简初不相信他会如此大胆,竟敢在允家的地盘里要挟她。
“小初,怎么会这样想呢,我是诚心想要你高兴的。” Lissom摇摇头,在她耳畔低低说道:“不要忘了,你现在还是加拿大过世富豪的遗霜,这个身份还没来得及解除呢,晨晨现在名义上还是那个死糟老头的女儿,如果你现在改嫁给徐厉容铭,晨晨的抚养权你会拿不到的。”
“不可能。”简初惊得快要跳了起来,“我那个身份是舅舅帮我安的,假的,晨晨是我和徐厉容铭的血肉。”
“不,假不了。” Lissom诡异的一笑,“那个富商其中的一个儿子这几天已经把这个名份给证实了。”
“坐实了又怎么样?首先我这身份是假的,我舅舅是国际刑警,为了办案方便,有时为了案情需要,比如卧底之类,可以获得各种身份,但这完全可以彻底消除的,消除后不会受任何影响。第二,那个老头已经死了,我是晨晨的妈,抚养权自然在我这里,这有什么疑问么?”
“站在你的角度看,当然没有,可是站在人家儿子的角度看,他认为有,他认为可以与你争夺晨晨的抚养权。” Lissom笑得极为邪恶。
简初的大脑转不过弯来,“我跟晨晨与那个家庭什么关系都没有,他为什么要来争夺晨晨的抚养权呢,又有什么用呢,莫名其妙。”
“哎。”Lissom轻叹一声,双手插进裤兜里,“这天下的事无不都是为了一个利字,他这样做的原因当然也是为了钱,如果他争夺到了晨晨的抚养权,可以从那个死老头那里多分割到三分之一的财产,而且他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也可以趁机向你索要财产,这样一举多得的事,谁会白白放弃呢,更何况是你主动送上门的,他那样的老赖唯利是图,休想跟他讲什么原则。”
“没可能,法律不会允许的,这完全就是无中生有,我舅舅也不会同意的。”简初的脸胀得通红,极力想要辩解些什么。
“小初,你太天真了。” Lissom望着她沉沉一笑,“允剑晨确实可以这样做,但他安的身份也是真实的,现在人家顺水推舟,承认了这个事情,就要拿它做文章,你又有什么办法呢?更何况新加坡的法律都是保护本土公民的,对外是有空子可钻的。”
Lissom的话像是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把简初层层叠叠包裹在里面,她只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眼前发黑,身子摇晃着。
“小初,不要着急,一切有我,我会帮你摆平的。” Lissom看着她难过气愤的模样,心中一紧,立即疼惜地安慰着。
“不,我要找舅舅。”她拿出手机来,手指哆嗦着拨打允剑晨的电话号码,可拨过去后,对方提示关机,她不停拨打着……
“小初,不要打了,允剑晨刚把你送回来了,当天晚上就接到紧急任务去执行命令了,现在还不知在哪个山区里剿匪呢,他的电话不是随便就能接的。” Lissom双手插在裤兜,云淡风轻地劝说道。
简初脸色惨白,呆呆站着。
“现在就是允剑晨赶回来撤销掉这一切,但已经被他知道了,他也会与你们打官司的,毕竟迟了,不过,放心,我会帮你的,我已经帮你把身份调出来了,不会让他得势的。” Lissom微微弯腰,满眼里都是柔情与疼惜,轻声安慰着她,“看到你这样我真的很心疼,走吧,我带你们去散散心。”
简初整个脑袋轰轰响着,反应迟钝,满脑海里都是Lissom的话,他趁机牵着她的手,把她带进了豪车里。
中央公园前面。
Lissom的豪车刚到,守侯在一侧的媒体蜂涌般围了上来。
车门打开。
Lissom从前门下去,替简初打开了后车门,绅士般朝她伸出了手。
简初整个人仍在迷迷糊糊的,机械地伸出了手。
Lissom微微一笑,握着她的手,把她带了出来。
镁光灯交替闪铄,各种镜头对准了他们。
保姆抱着晨晨走下来。
Lissom主动上去接过了晨晨抱在怀里。
“来一张全家福,好吗?”有记者在旁边起哄。
Lissom微微一笑,很配合,一手抱着晨晨,一手牵着简初的手,大方自若地站在了镜头下。
闪亮的镁光灯一点点刺激着简初的大脑,突然,她从Lissom手中抢过晨晨,推开媒体的包围圈朝着外面走去。
乐氏集团的总裁办公室里,厉思晗像阵风似的冲了进来。
“乐辰逸,我嫂子是怎么回事?她怎么成了允家的人了,那个Lissom竟然明目张胆地在追求我嫂子了,这样下去我哥要怎么办?”
厉思晗并不太明白简初的一切,可这些天新闻报纸上面什么说法都有,她也是迷雾般弄不清怎么回事,不知这几年简初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自然而然的,她想到了乐辰逸,毕竟简初失踪前是与他一起来的美国,她要找他问个清楚。
乐辰逸正在办公,冷不防看到厉思晗闯进来,条件反射似的,皱起了剑眉,可很快有股隐隐的惊喜从心底升起来。
她离开的这段时间,他坐在办公室里办公时,时不时竟会期望着出现这样的画面。
原来他早就习惯了她的唐突与任性了。
乐辰逸抬眉凝着她。
女人的脸红红的,满脸的焦急,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说不出的迷人。
今天的厉思晗一改往日牛仔T恤的模样,穿着泡泡袖雪仿衫,迷你短裙,背着小香包,往昔的短发也成了及肩的长发,很有女人味道。
乐辰逸在看到她的同时几乎就是眼前一亮,似乎直到此刻才发现了她的美好般,凝着她的脸有些微的失神。
厉思晗也看到了他眼里异样惊艳的光,脸上一红。
原来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
“咳,咳。”半天也没有得到乐辰逸的回话,厉思晗的脸红到了耳朵根,故意清了清嗓音。
乐辰逸总算回过神来,脸倏地红了。
“你说什么?”他有些结巴地问。
“你……”厉思晗愕然,合着说了半天,他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敢情不是他的亲人,这是漠不关心呢,“算了,当我没说。”
她有些气恼地说,掉头就要走。
“等下,思晗。”乐辰逸立即站了起来从办公桌里面伸出手来及时捉住了她的手臂。
他的手指才触及到她手臂光滑的肌肤,一股电流从二人的手上窜流过,引起一阵颤粟的酥麻。
二人的脸霎时都红到了耳脖根。
这样的一种感觉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他们二人都感到了来自心底的震憾,心剧烈跳动起来。
暖昧的气息在空气中传递着。
“你要干什么?”厉思晗羞红了脸,想要抽出自己的手来。
乐辰逸却紧抓着不放,声音暗沉嘶哑:“别急,我陪你去,我也很担心初初。”
厉思晗眨了眨眉眼,点点头:“那,好吧。”
乐辰逸唇角微微一翘,“等着我,不许先走了。”
厉思晗满脸娇羞,顺从地点了点头。
空气像沾染了蜜汁,香甜的味道。
乐辰逸嘴角含笑,转身走进了套间里,一会儿后,精神奕奕地走了出来。
厉思晗就站在那里,手指握着小香包,有些犯花痴地看着面前这个俊美的男人,眼睛竟移不开目。
他比起五年前成熟了许多,举手投足间,温文尔雅,也透着一股高华清贵,铅华的岁月,沉淀了他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男人。
乐辰逸朝她走来时,厉思晗突然就觉得幸福的眩晕感在向她袭来,心一阵阵猛烈的跳动着。
不是他的温文尔雅让她欣赏,不是他的高大尚让她折服,而是他的态度,对她态度的转变让她惊喜不已。
女人的直觉。
她从乐辰逸带着别样颜色的眸眼里看到了令她兴奋激动的东西。
亦如从前。
乐辰逸来到她身边时,她伸出手来顺其自然的挽起了他的胳膊。
乐辰逸身子稍微一僵后,并没有反对,嘴角竟然浮起抹柔情来。
厉思晗激动得脸上泛红,满脸的羞色,竟然像个小女人般依偎着他。
二人手挽着手朝着外面走去。
公司的职员都在偷偷打量着他们,各种谣言不攻自破。
看来他们的总裁,这个年轻有为的男人也要开始恋爱了!
女职员们什么心里都有,最多的还是酸涩与吃味。
暗暗恨她们没有这个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