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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瑜:《海商法的精神——中国的实践和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张湘兰:《海商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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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良宜:《提单》,大连海运学院出版社1994年版。
张凤翔:《连带责任的司法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李浩:《民事举证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王威:“港口履约方若干法律问题浅析”,载刘正江主编:《2009郑和与航海国际论坛论文集》,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期刊论文
司玉琢:“《鹿特丹规则》的评价与展望”,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1-2期。
司玉琢:“承运人责任基础的新构建——评《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基础条款”,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3期。
朱作贤、司玉琢:“论《海牙规则》‘首要义务’原则——兼评UNCITRIAL运输法承运人责任基础条款”,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2年第1期。
司玉琢、郭萍、韩立新:“美国99年COGSA的主要变化、影响及我国对策分析”,载《中国海商法年刊》1999年第1期。
朱曾杰:“初评《鹿特丹规则》”,载《 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1-2期。
赵亮:“《鹿特丹规则》之控制权的中国司法实践和立法反思”,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1-2期。
王堉苓:“简评《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之规定”,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3期。
刘寿杰:“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3期。
凯特·兰纳:“《鹿特丹规则》的构建”,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4期。
向力:“国际海运业承运人责任体制的传承与发展——《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规则介评”,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4期。
袁发强、马之遥:“平衡抑或完善——评《鹿特丹规则》对海运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制”,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第4期。
李海:“《鹿特丹规则》:一个值得珍惜的统一法律的机会”,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1期。
张永坚:“如何评价《鹿特丹规则》”,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1期。
蒋跃川、朱作贤:“《鹿特丹规则》的立法特点及对其中涉及重大利益的几个问题分析”,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1期。
韩立新:“《鹿特丹规则》对港口经营人的影响”,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1期。
李小年:“《鹿特丹规则》对不可流通运输单证的法律协调”,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1期。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等国际组织赞赏欧洲议会支持《鹿特丹规则》”,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2期。
张永坚:“对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努力的思考”,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2期。
郭萍:“从货方的视角看《鹿特丹规则》”,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2期。
韩立新:“《鹿特丹规则》下可流通提单‘物权凭证’功能沦丧抑或传承”,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3期。
张丽英、景晴:“《鹿特丹规则》下批量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探析”,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3期。
王秋雯:“区别而论的责任体系:《鹿特丹规则》履约方制度的引入——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选择”,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第3期。
吴煦、司玉琢:“《鹿特丹规则》中货物控制权之法律性质”,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1年第1期。
王威:“我国航运业引入《鹿特丹规则》的障碍及其解决路径选择——以港口履约方无单放货为例”,载《社会科学家》2010年第10期。
王威:“ 《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赔偿责任的理论探讨”,载《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年第1期。
王威:“《鹿特丹规则》下批量合同自由法律问题研究”,载《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第1期。
王威:“港口履约方与海运货物控制权的行使”,载《广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8期。
王威:“《鹿特丹规则》下中国与泰国海运立法探讨”,载《东南亚纵横》2010年第7期。
王威、关正义:“《鹿特丹规则》背景下《东盟多式联运框架协议》问题研究”,载《东南亚纵横》2011年第5期。
王威:“港口经营人抵押权之刍议”,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11年第2期。
王威:“关于海洋环境污染中国家民事索赔之研究”,载《广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9期。
刘奕彤、郭萍:“海运履约方之法律责任问题探析”,载《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3期。
陈敬根、关正义:“《鹿特丹规则》下混合原因致货物损毁时赔偿责任的分担”,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郭萍、张文广:“《鹿特丹规则》述评”,载《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3期。
司玉琢、李志文:“我国《海商法》下实际承运人责任的理解”,载《海商法研究》2006年第1期。
郭瑜:“论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3期。
司玉琢:“国际货物运输立法的新发展——评CMI运输法框架文件”,载《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2年第1期。
司玉琢:“论喜玛拉雅条款的沿革及理论基础——兼评UNCITRAL《运输法草案》下的海上履约方”,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司玉琢:“中国海商法下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载《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闻银玲:“试论UNCITRAL运输法公约中的海运履约方制度”,载《武汉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会议论文
司玉琢、韩立新:《〈鹿特丹规则〉中中国观点之反映及国际社会对其态度之介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0年两岸三地海商法研讨交流会论文集,北京,2010年。
王威. A Study on Civil Clair pensation. In:Deit Maastricht.MPLP2009Intl Conference on bility & Policy Papers Collection,dalian,2009:614-622.
王威:《关于〈鹿特丹规则〉与三大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之比较研究——兼评我国〈海商法〉的修改》,2010年度中国海商法协会年会,北京,2010年。
陈敬根、刘忠:《有关海上承运人货物留置权的三次大辩论及其反思》,2007年海商法国际研讨会,武汉,2007年。
学位论文
赵伟:“论UNCITRAL运输法草案中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上海海事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卢新:“运输法草案中海上履约方及其责任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梁晓燕:“港口经营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刘雨佳:“论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履约方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制度”,上海海事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沙伦赛:“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李章军:“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徐晓红:“《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责任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刘扬:“《鹿特丹规则》之海运履约方制度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于跃:“《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制度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李玫:“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法律问题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陈敬根:“国际海运承运人在多因致损下的赔偿责任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
外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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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ex/news.中国海商法协会网:“近日,协会得到联合国贸法会秘书局法律官员Kate Lannan提供的消息:欧盟议会于2010年5月5日通过决议,敦促其成员国签署、批准和实施鹿特丹规则(决议第15项);随后,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国际航运商会(ICS)、波罗的海国际海运公会(Bimco)和世界海运理事会(WSC)四个船东组织发表声明,欢迎欧盟议会的该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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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玛”轮迟延交货纠纷案.class.wtojob.coss95_42731.shtml.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radine.V.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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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献
课题组:《〈联合国统一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研究课题中期研究报告》,(第二次修改稿)(以wp56文件为主,并结合2006年6月、11月会议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司玉琢于2009年为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博士生讲课所用的课件。
课题组:《〈运输法草案〉中涉及利益的重要问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