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23.大战前夕
作者:大圣之殇      更新:2021-08-15 21:04      字数:3163
  胜天峰为什么叫“胜天峰”?
  在凡人和神佛的心中,天都是至高存在,他们一方面对其无比崇敬,一方面又以天为目标,企图征服天,如悟空自号齐天大圣,就有此意。
  为胜天峰命名的人雄心更壮,悟空只是想“齐天”,他却是要胜过天,比天更上一层。
  为胜天峰命名的不是解阳山中的一众妖王,也不是妖王之王杉王,这个名字自古流传,当她们还是初开灵智的小妖的时候,胜天峰就叫胜天峰,就是杉王这个修行久远的老妖也是这样。没有人知道胜天峰的由来,也没有人去追究。她们只知道,解阳山中最强者,必居胜天峰,这是她们一脉相承的传统。
  身为胜天峰的王者,杉王不知道胜天峰的奥妙,却知道一件秘事。她曾经独自多次攀过胜天峰的第二峰,慑于雷霆之威,她并没有攀上去,可是随着她境界越来越高,法力越来越强大,攀上去的高度也越来越高。最近一次的攀登,也就是八十年前,当她力竭正要返回时,重重云雾之中忽然显现出来一个门户,门户中好像有神明,和门户一般高大,向她望来,面目却看不清。杉王运目想要看清楚时,门户中忽然炸开一团刺目的光,她的眼睛瞬间被神光所伤,眼前一黑,骇然坠落雷层。在眼前变黑的最后一瞬间,她隐隐约约看到光芒万丈中一棵植株从门户中飞出,向山下飞来。
  此后,杉王广收门徒,收的都是些树妖藤怪,希望将那棵从门户中飞出的植株收入门下,又派紫荆秘密搜查胜天峰附近,凡有稀奇苗木都移植到洞府中,以防其尚没有开启灵智。
  杉王医治了八十年,她的双眼依旧没有完全复原,此事除了紫荆没人知道。她本来就生性小心谨慎,遇到此事更不敢为非作歹,以是有食唐僧肉长生不老的机会也不敢明目张胆去抓捕唐僧,打的算盘是其他妖王得了唐僧,她从中分一杯羹。
  身为王中之王,杉王的耳目遍布解阳山中,鹰王得到唐僧的事怎么可能瞒过她。鹰王这人狡猾狠辣,得到唐僧必然会抓紧时间吃掉,以免夜长梦多。杉王得到消息,第一时间借着夜色潜往鹰王的老巢——霄云峰。
  霄云峰拔地而起,通体直径相若,和一根巨柱差不多,比杉王所居的胜天峰尚高出一些。此地即便是等闲的妖王也难以攀登,至高处罡风烈烈,纵有飞行神通,没有高绝本事也无法登峰。
  对杉王来说,登峰自然简单轻松。绝顶的罡风之威再厉害,以她的体魄还不放在眼中。杉王的飞行神通与众不同,她是树精得道,没有鹰王那样的飞行天赋。她到得霄云峰下,变回原形,是一株高古的红杉树,长着无数粗大的根须,所有根须嘭一声拍在大地上,借助反冲力立时离地而去,纵上数十丈力道将竭时,又嘭一声拍在山崖之上,如此再三,终于到得峰巅。
  杉王直接闯入霄云宫,避过宫中众妖,潜入鹰王的密室。鹰王喝了几杯美酒,一手持樽,一手长指甲从唐僧光滑的脸蛋上划过,骇得圣僧禁闭双眼,瑟瑟发抖。
  鹰王对杉王的到来不以为意,好像早料到她会识破自己的计谋,脸上带着讥讽意味道:“原来万王之王的杉王竟然没有飞行神通,不如让本王这个空中王者传给杉王一门飞行术吧。”
  原来鹰王早将杉王的到来看在眼里,知道她借外力才能飞纵,没有独立飞行的法门。
  杉王也表现得不以为意,哈哈一笑,望了一眼唐三藏,眼神一亮,立马敛神,打量四周,顾左右而言他:“原来鹰王的霄云府还有这等简朴的洞府,鹰王身为鹰族之王,能够居高位而思艰苦,身体力行,甘于平淡,着实让本王佩服。”
  霄云府的奢华在解阳山中无人不知,鹰王享受物欲,极尽奢淫,杉王这几句话鹰王怎么会不知道是反唇相讥。
  两人针锋相对,只是互相哈哈一笑,各自暗中咬牙切齿问候对方的祖孙十八代,脸上没有显露出丝毫的不愉快。
  鹰王请杉王入座,亲自为杉王斟满酒,相对饮下,问道:“我霄云峰的水酒,杉王喝的还习惯?”
  杉王端着酒樽,叹道:“酒是好酒,美中不足的是没有好的下酒菜啊。”
  鹰王见她刚坐下就说出正题,知道她说的好的下酒菜就是自己抓来的大唐圣僧,也不啰嗦,直言快语道:“我记得杉王说各凭本事,谁能得手,这和尚就是谁的下酒菜。我等妖王一敬大王法力无边,二敬大王言出如山。现在大王的话还在耳边,不是要反悔了吧?”
  杉王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脸色不变:“本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自然说到做到,要不然怎么能服众呢。”
  杉王已经有近千年没有出过手,她现在修行到了什么境界没有人知道,如果不是迫不得已,鹰王也不愿意和她作对,听了此话脸色稍缓,只见杉王饮下手中美酒,继续不紧不慢说道:“不过本王好像从来没有说过各凭本领,谁得到唐僧,唐僧就是谁的。”
  鹰王想不到她这么厚颜无耻,居然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手爪不自觉地抓紧酒樽,戾目瞪着杉王,冷哼一声。
  杉王哈哈一笑:“鹰王不要以为本王不守信用,本王向来是说到做到。当初在妖王大会上,说各位各凭本事的是本王的弟子紫荆,而非本王,鹰王切莫错怪了本王。”
  若不是杉王神通广大,鹰王不敢妄动,早一口痰吐在这张无耻之尤的脸上,杉王摆明了不认帐,推在紫荆身上,其实若没有她的吩咐,紫荆怎敢自作主张。鹰王也非等闲之辈,神色转缓,陪笑道:“杉王所言极是,是本王误会了,来,咱们不谈此事,咱们继续喝酒,喝酒。”
  杉王此来哪是为了和她饮酒作乐,见她丝毫不再提唐僧的事,喝了两杯又说道:“鹰王,这下酒菜?”
  鹰王故意说道:“大王,有,有。昨天我手下的孩儿们刚抓了几个游山的美妞儿,十八九岁年纪,肉质正嫩,我还没有享用,我这就去叫小的们收拾收拾,整治几盘好菜。”
  鹰王不断推诿,杉王也没有好脾气,怒道:“鹰王,你知道该怎么做,不要给脸不要。”
  杉王说的这么直白,鹰王也颇为气愤,她知道和杉王必有一战。唐僧不是平常的下酒菜,他代表的是一个长生的机会,有了这个机会,法力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可能,成就从前只能想象的境界。
  鹰王掀桌而起:“话不投机半句多。这一千年来,我进步了很多,不知道杉王是否也更进一步!你已经老朽了,我正当年壮,未必不是你的对手!”
  杉王一动不动,掀翻的酒浆一滴也没有沾到她的身上,她的手中还端着一杯酒,任由鹰王说完,慢悠悠地喝完手中的美酒,将酒樽投掷于地,说道:“无知小儿,竟想和本王争锋!井底之蛙,怎么能知道本王的强大。”
  鹰王毫无怯意,取出兵刃,是一把三丈长的翎羽剑,是历代鹰王的传承之宝,抖擞精神,说道:“强大不强大,不是嘴上说说就算了,杉王,有什么本事,使出来吧。”
  杉王摇摇头:“燕雀安知鸿鹄之强,收拾你,不费本王吹灰之力。”
  鹰王挺剑向杉王刺去,刚刚起身,不计其数的长藤涌上身来,将她锁得结结实实,无法动弹,骇得她大惊失色。接着一只大手抓来,将鹰王抓得越来越小,只有一拳大小,被杉王攥在手中。鹰王这才知道杉王的神通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万分失落,自己身为杉王之下的第一强者,竟然没有与之一敌之力,不过一息之间就落在她的手中,反抗不得。
  杉王冷哼一声,笑道:“鹰王,如今这下酒菜……?”
  鹰王被捏得变回原形,跟一只小鸡仔儿差不多,浑然没有了往日的威风,气息委顿,又被杉王的盖世神通所慑,黯然神伤,知道唐僧已经没有自己的份儿,声音微弱:“我的性命都在大王的一念之间,唐僧自然是大王的,我还存什么非分之想。”
  杉王哈哈大笑,这次确实是发自肺腑,愉快之极:“鹰王,本王本来打算除掉你,既然你这么识时务,就饶过你这次。你为本王擒来大唐圣僧,算得一份功劳,本王就还让你做你的霄云宫之主,不过……从今以后,你要归入本王的麾下。”
  鹰王有称王解阳山之心,若是以前肯定不会甘心服软,现在一招未出被杉王所擒,生死都在杉王掌握中,只能认栽,在手掌中趴下身来,臣服于她。
  杉王松开手掌,放了鹰王,吩咐道:“我将大唐圣僧带回胜天峰,你仍然藏身在此处,着一小妖,扮成圣僧模样,和刚才一样饮酒作乐,装作一切没有发生过。”
  鹰王知道她是拿自己当替死鬼,却无话可说,暗骂杉王狡猾,恭恭敬敬送她出了密室,照她的吩咐去做。
  临出密室,杉王忽然想到一件事,说道:“把你宫中的典籍抄录一份,尽快送到胜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