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欺负我的女人
作者:
神级大忽悠 更新:2021-01-13 20:32 字数:4152
“还有谁?”赵天一嚣张的说道。
“我!”季诺果断地站了出来。“挺嚣张的啊,一直看你不顺眼,听说你当初还想带着人绑我来着。现在你又敢欺负我的女人,这梁子是越结越多,现在逮着机会,正好新账旧账一起算,免得留下来遗憾。”
“好啊,我还以为你会一直当缩头乌龟啊。”赵天一说道。
汉王世子朱在一旁起哄道:“打死他,留着是个祸害。”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九月,朱元璋一举消灭了割据平江(今苏州)的张士诚势力。在长达10个月的围城战争中,苏州府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明初,再次进行了大规模的修建。据洪武《苏州府志》载:“及归我大朝,再加修建,高广坚致,度越畴昔。至今一切修筑,不劳民力。”据明正德《姑苏志》和清同治《苏州府志》载,明代苏州府城增筑了防御设施:沿宋元之旧,仍启阊、胥、盘、葑、娄、齐六门,“各门上为画楼”,古代又称之为戍楼,供城防将领了望之用。“周循雉堞,每十步为铺舍”。雉堞,即城垛,在城垣上环列萦绕。每隔50丈(约1600米),建铺一座,供守城士兵休憩。在城垣内外,都凿有长壕,阔数丈或数十丈不等。各城门都建有吊桥,以通出入。经过明初修建,这座饱经沧桑的古城,又以新的面貌屹立在太湖之滨。
古城苏州建于太湖下游的水网地区,纵横交叉、密如蛛网的河道遍布古城内外,大运河围绕城垣,从而对这座城市的位置起了固定的作用。南宋《平江图》所展示的水陆平行、河街相邻、前街后河的双棋盘的城市格局,到了明代基本未变。
(1)街巷。明代苏州城内和市郊的街巷,见诸于地方志书著录的就有341条。(清同治《苏州府志》卷5《坊巷》、卷12《坊表》)如果加上未著录的坊曲里弄,估计约有500余条。而其中的主要干道,都依河而建。街道和河道形成了一个紧密结合、排列有序、脉络分明、互为作用的交通网络。根据明《吴中水利全书》记载,到了明代,城内已形成了“三横四直”7条骨干河道,相应的是城内陆上的7条主干道。沿着这些主干道,有无数小街横巷,或向东西,或向南北伸展,形成无数大小不等,但又较为整齐的方格形,类似棋盘式的道路网络。多数主干道都与河道平行,陆上可以骑马乘轿,水上可以行舟载货,并与城郊的道路和河道相连。四通八达,十分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
明代苏州的各级官吏,都把修桥补路、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视为自己的职责。例如宣德七年(1432)四月初十日,苏州知府况钟,在交通要道和人烟稠密之处,张贴告示,指出:“各处桥梁路道,遇有损坏,即为修理,以便往来,毋致误事不便”;要求“阖郡官吏、粮里、军民人等,各宜遵守”。(《况太守集》卷12《严革诸弊榜示》)
明代苏州的达官显宦,在官府的倡导下,在其所寓居的街巷内,竞相建造跨街牌坊。这类牌坊既不属于唐代以来坊里制度的设施,也不同于宋代标明街名、巷名的坊表,而是用来标榜科第和官位、宣扬显赫的门第。王鏊说:“表厥宅里,自周有之,所以贤其人也。后世乃以表科第,近又表其官,此有司崇重激励之意,其亦盛矣。”(明正德《姑苏志》,转引自《宋平江城坊考》卷首《叙目》)据同治《苏州府志》和清顾震涛《吴门表隐》两书记载,明代苏州士绅在城内和城郊建造的跨街牌坊达114座之多。这些牌坊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表彰科第,激励后学;二是标榜官位,显示门第;三是表彰政绩,颂扬德行。这些牌坊不仅点缀街景,使古城更加肃穆美丽,而且也是苏州古代城市文化的实物见证。
(2)河道。除了具有交通运输的功能以外,还有供水、排水、灌溉、绿化和消防等作用,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明代苏州古城,城外大运河环抱着长方形的城垣,在城墙内侧挖有一条城壕,又称内城河,以便引水进城,并与城内诸河道息息相通。苏州城内密集的河道,到了明代逐渐形成了三条东西向、四条南北向的骨干河道,即所谓“三横四直”,小浜支渠120条,沿街巷伸展四方,布满全城。
明代后期,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城内河道经常淤塞和污染,有的甚至断流渐成平陆,被居民侵占,营建房屋。为了确保城内水上交通的畅通,并便于供水和排水,苏州地方官吏曾多次组织人力,大规模地疏浚河道。据《吴门表隐》卷1载:“郡城内三横四直河道,明弘治六年(1493),通判应能所浚。嘉靖元年(1522),佥事蔡乾;万历三十四年(1606)巡抚周孔教、把总王之义;万历四十五年(1617)巡抚王应麟再浚,支河悉疏。”上述4次疏浚,以后两次最为彻底,效果也最为显著。
明代苏州地方官吏还多次疏浚城郊河道和修建堤岸。例如弘治六年(1493)苏州府水利通判应能,先后疏浚了自枫桥至渡僧桥长达10余里的枫塘,以及自阊门至虎丘山下的7里山塘。又如嘉靖二十二年(1543),浒墅关户部主事董汉儒捐钞3000两,修葺大运河堤岸。“自枫桥至关二十里,甃石成堤,既障邱塍水患,兼便舟行陆挽”(清同治《苏州府志》卷于六城门外城河上的吊桥,用条石作桥基、木板作桥面,以便于用吊车吊起,在军事上具有防御作用。上述不同形状和不同质地的桥梁,构成了水乡城市的一大景观。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乡联系的加强,明代苏州桥梁在交通上的作用日益显得重要。崇祯间(1628-1644),吴县知县牛若麟在《阊门重建虹桥记》一文中指出:“吴为苏附郭邑,金阊孔道正其辖境,虹桥跨濠以通行旅,错趾骈肩,无间昏旦……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一旦桥梁损坏坍塌,“悉呼艇争渡,负贩窭夫则望洋而叹,何以得食”(明崇祯《吴县志》卷16《桥梁》),从而阻碍了城乡经济交流,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据方志书记载,入明以来,苏州各级地方官吏,新建、重建和重修的桥梁就有108座之多。其中由官府集资修建的桥梁就有47座,其余的也都是在官府倡导下,由里人捐资修建的。
凡属于交通要道上的桥梁,极易损坏、崩塌,在明代往往一修再修。例如盘门外的如京桥,又称虹桥(今称水关桥),跨学士河,与大运河交接,与吴门桥为邻。由于它位于苏州城西南角的交通要道上,因此,明正统间(1436-1449),巡抚侍郎周忱修;弘治十一年(1498),水利郎中傅潮再修;嘉靖间(1522-1566),吴县知县苏佑、宋仪望继修;天启六年(1626)圮,郡人凌汉翀重建;崇祯十四年(1461)又圮,吴县知县牛若麟重修。前后修建过6次。又如阊门外虹桥(今称吊桥),横越大运河,是南来北往的咽喉要地,由于太湖西来之水和大运河北来之水,至桥下汇合,然后东流入海,因此水流湍急。洪武初,改用条石筑砌桥墩,用坚木架梁,用木板制作成弧形桥面。桥面宽广,“可并举四舆,并乘五马”,并“卫以重阁,可恣凭眺”。(清同治《苏州府志》卷33《津梁一》)但小商小贩都在桥面两旁搭架帐。在苏州境内,还设有传递公文的急递铺。在府治西,设有总铺;每隔10里,设一分铺。铺设铺司一名,铺兵若干名。它像蛛网一样伸展到苏州府属各县。据明正德《姑苏志》载,全境共设有54个急递分铺。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说:“今时十里一铺,设卒以递公文。”(《日知录》卷10《驿传条》)一铺又一铺,日行数百里。凡属紧急公文,朝发夕至,速度极快。这些驿站和铺递,组成了古代城市的通讯网络,是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发挥城市功能的必要手段。苏州府城作为一个地区的政治中心,地方长官要行使自己的职能、贯彻中央的政令,需要了解掌握来自上级乃至中央政府的信息,做到上通下达。在交通和通讯工具还不发达的古代,这种驿传制度是地方政府了解上下和左右信息的惟一手段,历来受到地方长官的重视和关注。
宣德五年(1430),况钟出任苏州知府后不久,即“以姑苏内外驿岁久颓败,不庇风雨,使客至无所居”,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整修,除增添了寝堂两庑卧具和日用品外,还在驿内营建了一座可以登高远眺的楼阁,盘门外大运河的景色一览无遗。并挑选了一批恭谨朴实的居民,轮流充当馆夫服役。(《况太宁集》卷4《张太史赠太守况公前传》)姑苏里驿于正统初(1436)裁革,仅剩下盘门外的姑苏驿,而南来北往的使客络绎不绝,“授馆致饩者无虚日”,接待工作十分繁忙。到了成化九年(1473),邱霁出任知府后的第二年,鉴于姑苏驿“去府治远,礼宾往来,上下告劳”。于是,经请求巡抚和巡按御史获准后,便大兴土木,移建姑苏驿于胥门外的大运河畔。这座驿馆的地基“半筑于水,广袤数十丈,背城面河,气势宏敞,北有延宾馆,后有楼曰‘昭赐’可以登眺。……驿之右有皇华亭,左有月洲亭,相去百步,为使客憩息之所。”楼阁高大宽敞,“燕休登临,尽得山川之胜,庶几乎所谓中吴之传观也”。(明正德《姑苏志》卷26《驿递》)驿置驿丞,其职责是“典邮传、迎送之事”(《明史》卷75《职官四》),即掌管公文、邮件的传递和接待使客与过境官风的滋长,权贵势要早已冲破了规定的限制,竞相营建豪华的宅第。例如明代大官僚申时行,在苏州府城内建造了八座宅第,“分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申衙前、百花巷各四大宅。庭前俱有白皮松,阶用青石。西宅有御书‘同心匡辟’匾;大鼓,严嵩故物,上所赐也。今存鼓架。”(《吴门表隐》卷15)又如崇祯帝皇后周氏为苏州人,崇祯三年(1630)封其父为嘉定伯,赐第于葑门内带城桥东(今苏州市第十中学校址),占地达60亩之多。(《明史》卷300《外戚》、《吴门表隐》卷7)清顺治四年(1647),改建成为织造公署。
明代苏州官僚士绅营建的深宅大院,都为院落式建筑。粉墙黛瓦,宅院相融,一般都由门厅、茶(轿)厅、大厅、楼厅、书房和杂屋等五进或六进组成,侧有备弄联系各院落。有的还有戏台、花园和家祠。这些峻宇华屋,集木雕、砖雕和石雕于一体:有砖雕门楼、照墙;木雕门窗、梁枋;石雕门枕、柱础等。这些深宅大院,夹于两河之间,成前街后河的格局。
到了明代后期,苏州府城内的驻军发生了变化,据云:“中叶承平日久,武备松弛,兼之兑运法行,更番上下,不复知有戎事矣!其后变故频仍,盗贼蜂起,而军疲戈毨,不堪御敌,于是始开招募,谓之民兵。其于卫所弁卒,遴其良者,置之行武,谓之选锋。虽杂处营垒间,军自军,而兵自兵,不相混也。”明初漕粮运至京师,还未有定额,到了成化八年(1472),朝廷“始定四百万石”,“而南直隶正粮独百八十
总数,故里又名为图。在城区则称坊或厢。明王朝规定,每坊或民主推选产生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