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作者:慕容锦轩      更新:2021-01-04 12:09      字数:2739
  明轩来这里主要是想找一些地下商人,无论在什么朝代,地下商人永远都会存在,而且地下商人的实力从古至今都是不可忽视的。明轩想找到地下商人了解一下私盐的利润,同时明轩想利用地下商人把自己的精盐卖到大明朝各个地方。
  只是当明轩走在这条号称北京最繁华的琉璃街上时看到满眼的凄凉,明轩迷茫了,这就是我热爱的大明朝?明轩看着那些百姓一个个面黄肌瘦的,人们没有明轩以前强调的精气神。所以明轩从百姓的身上看到了什么,看到的是绝望,是对大明朝的绝望。其实这并不怪明轩,也不怪崇祯,要怪就怪这个时代,这个时代的制度,这个时代的天气。
  “这该死的小冰河时代!”明轩嘀嘀咕咕地骂了一句。明轩是人,而且是有爱心的人。所以当明轩看到那些麻木的百姓的时候,内心是在流血的。明轩不想自己象词中所说的那样“感月吟风多少事,如今老去无成。谁怜憔悴更凋零。”明轩不想以后象这样凄凉,所以明轩决定加快速度。无论是捞取银子还是组建新军。
  老北京的冰糖葫芦可是一绝,在北京,沿街叫卖的糖葫芦已经城市的一景,几乎一年四季都能看见。一支支穿满晶莹剔透的红果小棒,一位老的十分有意境的老人家,口中叫卖着,“冰糖葫芦,冰糖葫芦~~”这阳春三月,虽然百姓神情麻木,但大街上还是挤满了人。猛然看到糖葫芦的时候,明轩心中突然泛起了涟漪。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它甜里面透着酸。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象征幸福和团圆。”明轩不禁唱出这首冰糖葫芦,这首歌最适合在盛事的时候唱出,象征着幸福美满。明轩明白现在的大明朝是肯定满足不了这首歌的。
  “哎呦,公子的这首歌真好听,奴才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呢!”王承恩总是能在关键的时刻奉上自己的赞美,难怪崇祯是那么相信他。
  “虽然不想承认,但本公子还是挺有音乐天赋的么!”明轩倒是笑的春风得意,自己小小的自恋了一把。“这一天到晚的总是会遇到一些个自恋的人哎~”街上总有些无意间听到明轩主仆对话的人。但大多数人只是笑一笑就走过去了,中国这个国家的人大都是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也有些不同寻常的人,这不,明轩倒是遇到一个奇葩。
  明轩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面色娇好的公子,面色红润,清爽帅气。面前一丝刘海在微风吹拂下显得十分飘逸,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明轩看的有些呆了,大伴倒是喜欢的很啊,这么好的人才啊!应该来宫里的,怎么说咱家也不会让他去当看门的小太监的。只不过当王承恩回过神来,“大胆,你怎么说话的,你信不信~~”
  “嗯,大伴,你怎么说话的,人家公子也是实话实说的么!难道咱们连给别人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么?”明轩倒是不在乎,不过他却目不转睛的望着那位公子,很好奇他是怎么保持比女人更水嫩皮肤的。
  “公子教训的是!”
  “公子倒是个心胸开阔的人,小弟为我刚才的话感到羞愧。”那公子也有些不好意思,本来么,他这样做就是不对的。难怪人家的下人这么凶了。不过他倒也是挺豪爽的,向明轩表达自己的歉意。
  “听小弟的口音倒不是京城人士,想必是有些什么事来京城的啦?”明轩倒是没有什么心计,只是关心一下这个看着舒服的小弟。可人家却不是这样想的。
  “这位公子,小弟来这京城只是想见识见识一下我大明朝的王都。”这话听着多少有些假,但明轩能说什么呢,萍水相逢而已,怎么可能让别人相信你啊!不过明轩可不想放过这个漂亮的小弟。
  “小弟既然想看看我大明王都,那怎么能缺少一个地道的京城人士的领导啊?我作为东道主肯定不能推辞的。那好吧,大哥我就勉为其难的带你转转吧!”
  王承恩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乖乖,万岁爷的脸皮啥时候变的这么厚啦。可是口头上却不能这样说,忙说“对对啊,我家公子最喜欢带别人转这北京城了!”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倒是不能拒绝了。
  “这就是北京城最有名的饭店,五谷香,话说这里的厨师可是能够与御厨相当的。”明轩倒是不怎么说话,毕竟他虽然是地道的北京人,但很少与外界接触的,这介绍的人当然是王承恩了。这家五谷香倒是背景相当的大,不过话说回来,谁有明轩背景大啊!
  所以王承恩倒不去介绍这五谷香的背景,毕竟崇祯可不喜欢这样的势力存在。不过明轩看到眼前这个五层的五谷香,顿时感觉十分豪华,虽然和皇宫是不能相提并论,但依旧是这北京城豪华的一景。明轩顿时想到,如果自己也开一个这样的饭店,自己就能有大量的人脉和情报。
  明轩倒是看着这五谷香,倒是流出口水了。笑的十分阴险,倒是把刚认得小老弟给吓到了。“咳咳,老兄怎么了,有什么高兴的事么,说给小弟我听听~~”
  那公子倒是调戏了一下明轩,看见明轩慌张的形态倒是感觉有些好笑了。“额,小弟,你看这五谷香倒是不错的,今天就我做主,到这五谷香吃它一次。你不要给我省,什么好吃的就点什么。”明轩倒是只有一点小慌张,还是没适应好啊!要是已经当政多年的话,到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了。毕竟当皇帝那么多年了,威信还是有的。明轩刚做皇帝,倒是有些小紧张。不过现在明轩倒是明白过来了,自己是谁啊,别在意别人啊!形象啊,形象啊!
  “那小弟我今天让大哥破费啦!”那公子说的倒是轻松自在,而且声音是十分动听,如黄莺出谷。乖乖,明轩听的骨头都酥了。明轩倒是纳闷了,这是怎么了,难道我有搞基的趋向。不会吧,以前怎么没发现啊?明轩再看,只见其唇红齿白,明眸皓齿,俊俏不易,端端一个小白脸。
  “嗯嗯,嗨,啥破费啊。你老哥我啥都没有,就是有钱。走走,今天是不醉不归!”明轩很高兴,这个小老弟貌似真的不错哎!
  “小二,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全给小爷上来!”明轩倒是享受一把装爷的生活。那不是谁说的么,每一个穿越者,谁不想拉着恶犬,拎着鸟笼,大摇大摆的在大街上调戏良家妇女。明轩倒是没有这种恶趣,但是当一回大爷还是挺有意思的么!
  “好来,大爷,小的这去给您准备去!”那小二倒是十分高兴,话说象他们这样的人都是八面玲珑的人,对谁都是笑脸相迎的。尤其是明轩穿着绝对不是一介普通人,这身段绝不是他小二得罪的起的。
  “对了,还没问小弟的名字呢?”明轩倒是糊涂了,到现在都没问人家的名字。
  “大哥,小弟我是江湖人,从小便是孤儿,江湖上倒是称我红。哦红娘。”明轩倒是有些生疑,红娘,百家姓还有红这个姓,难道是自己听错了,是洪而不是红,而且怎么这么像女孩子的名字啊,不过一瞬间明轩心中闪过一个人名,红娘.红娘子啊,史书称她是“绳技红娘子”,就是耍杂技卖艺的女演员(类似走钢丝的演员),是有一大批群众拥护的一支起义军的首领,她的英雄故事被流传下来,不断为人们所颂扬,成为中国妇女的骄傲!
  倒不是明轩有搞基的倾向,只是她红娘太过美艳,即使是现在女扮男装,她也是诱惑力不减。至少明轩对她的感觉倒是挺不错的。不过这就好比什么,偶遇红颜擦肩过,不过有缘倒也不一定无分的。至少现在明轩倒与她红娘待在一起喝酒吃肉,挺快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