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作者:非10      更新:2020-11-14 02:41      字数:2915
  说着,看向紧跟进来的阿荔:“快将东西给大公子。”
  张秋池听了,下意识地看过去。
  这才见阿荔手中提着一只笼子一般大小的东西,其上拿黑布蒙着,暂时瞧不出内里是什么。
  “二妹,这是何物?”
  “大哥看看便知道了。”
  张秋池从阿荔手中将东西接过,疑惑地取下黑布,只见当真是个精致的鸟笼——
  而笼内竟有一只羽毛黑亮,通体泛着光泽、嘴峰桔红的鸟儿。
  “这是……鹩哥?”张秋池眼睛微亮,压抑着语气里的惊喜。
  阿荔说道:“大公子果然是懂鸟之人,奴婢都瞧不出那些鸟儿除了颜色之外,有什么不一样呢。”
  张秋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向张眉寿问道:“这是二妹买回来的?”
  “是送给大哥的。”张眉寿笑着说道:“大哥考进了松风书院,我想不到有什么能送与大哥做贺礼,便将它买了回来。”
  品相好些的可是不好找呢,直费了她一整日的功夫,这才回来得晚了。
  张秋池显得极惊讶。
  什么?
  他考入了书院,二妹竟买了只鸟儿给他做贺礼?!
  回过神来之后,张秋池有些哭笑不得:“二妹,这不妥当——若叫家中长辈知晓了,怕是要责备的。”
  玩物丧志,自是不可取。
  “这有什么妨碍?劳逸结合才是长久之道,养一只鸟儿而已,难不成就会耽误学业了?再者说,它不止会学人说话,还会背诗呢,全当是给大哥做伴读了。”张眉寿一本正经地问道:“莫非大哥不喜欢?”
  张秋池不禁失笑,又连忙否认:“二妹送来的,我岂有不喜欢的道理。”
  只是,让一只鸟给他做伴读是什么东西?
  二妹这脑袋瓜子里装着的东西怎么总与旁人不一样……
  “那大哥只管收下,让人好生养着,回头若是母亲他们问起,便说是我放在大哥这里养着的。”
  言下之意,只管养,出了事儿我来负责。
  见她小小地一个坐在那里,却仿佛极能替他扛事儿的豪气模样,张秋池既觉得好笑又极感动。
  “那大哥就在此谢过二妹了。”
  他也不再多做推辞。
  张眉寿这才笑了。
  张秋池仔细瞧着那只鹩哥,不禁笑着说道:“八哥类狗,鹩哥类猫儿,二妹这哪里是给我找伴读,分明是给我买了个主子回来。”
  张眉寿动了动嘴角:“大哥还说不懂?”
  田氏果然没骗她。
  她先前不知要备什么礼才好,昨日特去问了田氏,田氏笑着与她说,张秋池自幼尤为喜欢养鸟儿,只是她恐张秋池玩物丧志,再惹了家中长辈不悦,几番都将他捉来的鸟儿给悄悄放走了。
  后来,张秋池再大些,懂了她的话,便也不再去捉鸟来养了。
  于是,这才有了张眉寿送鸟一事。
  她倒不是怂恿着张秋池去玩乐,只是他本是过于拘谨的性子,即便真让他去玩物丧志,也是不易办到的。
  人活在世,总要有些乐趣才好。
  她原先倒想过买只漂亮些的八哥,可后来打听了,说是鹩哥更长寿些,这才改了主意。
  “二妹,你说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张秋池显得极上心。
  “由大哥来取吧。”
  张秋池认真思索了良久。
  “就叫……大壮,如何?”
  张眉寿诧异地看着他。
  本以为依照大哥的性子,等着这只鸟儿的定是个风雅的名字,不风雅也无妨,可……“大壮”?
  “二妹觉得如何?”
  见他似十分中意这个名字,张眉寿唯有点头:“大而壮,自然是好。”
  除此之外,她倒也不知该怎么夸了。
  但这名字,至少一听便极好养活。
  “大壮,以后你便叫大壮了。”张秋池隔着鸟笼说道。
  笼子里的“大壮”发出一声响亮的鸣叫。
  张秋池惊喜不已:“二妹,你瞧,他极喜欢这个名字呢!”
  张眉寿:“……”
  确定是喜欢而不是嫌弃吗?
  “大公子。”
  此时,有一名仆人冒着雨走至廊下,向堂中禀道:“有人给大公子送了贺礼过来——”
  张秋池有些意外。
  他并无什么朋友,更别提是他考入松风书院一事根本没有张扬了。
  且眼下时辰已晚,这个时候送礼,倒不像是为了登门拜访。
  “是何人送来的?”
  “东西已被二老爷代收下了,据二老爷说,是‘朱家的公子’差人送来的。”
  “朱家的公子?”张秋池一愣之后,旋即看向了张眉寿。
  他曾听父亲多次提起过这朱家的公子,似乎与二妹是相熟的。
  张眉寿轻咳一声:“二叔倒也不见外,竟就这么收下了。”
  “既是收了,也不好退还。待到来日,寻了机会还一份礼便是。”
  只不过,这朱家公子小小年纪,竟是这般有心,也是少见。
  想来,是看在了父亲的面子上。
  可当张秋池亲眼瞧见那贺礼时,却是大吃一惊。
  呃,方才说要还礼的话,可以收回吗?
  这份礼……他只怕是还不起!
  第313章 摸错门的尴尬
  张秋池在张敬那里看到了祝又樘命人送来的贺礼。
  是一只红木雕花匣子。
  匣子内,整齐压放着七八册书。
  若单单只是寻常书籍,倒也无可厚非。可随便拿起一本,皆是难寻之极的孤本——甚至有好几册在张敬的印象中,已在人前失传多年,珍稀程度,说是千金难求亦不为过。
  寻常之人,若能拿得出一本出来,已是半生吃喝不愁,朱家公子倒好,跟不要钱似得,竟送了一匣子过来!
  “这断不能收。”张敬将匣子合上,话说得严肃认真,眼中神色却似同割肉。
  送礼之人只说是几本书而已,他这才做主收下,可这叫“几本书”?还而已!
  先前在他眼中,朱家也不过只是寻常门第而已,可谁知家中藏书竟如此之全,且本本珍贵……这家人平日里隐藏得够深的啊。
  而张家与朱家长辈之间向来并无什么来往,实在没理由如此割爱。
  所以,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一种可能了——小朱乃是瞒着家中,偷偷拿出来送人的。
  这是“赃物”。
  哎,小朱果然还是年纪太小,不知轻重,为了满足自己在人前装阔的虚荣心竟干出这么败家的事情来。
  若是事情败露了,被打断一条腿只怕都是轻的!
  什么?
  为什么他会这么想?
  因为换作是他儿子,他也得打!
  大家都是书香门第,丢什么不能丢面子,送出去的东西总不可能厚着脸皮再要回去,所以想想似乎也只有打打孩子出出气这一条路好走了。
  张秋池久久无法回神,却还是立即附和道:“二叔说得对,我这便让人送还回去。”
  “还是你随我亲自前去朱家为好,省得路上出了什么差池。”张敬谨慎地说道。
  毕竟这不是寻常之物。
  张秋池想了想,遂点头。
  叔侄二人不作耽搁地出了门,又略备了礼。
  去了海棠居的张眉寿,对此事一无所知。
  宋氏正细细吩咐着赵姑姑要收拾哪些东西,要备什么礼。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芳菊进了内间掌灯。
  张眉寿望着桌上的纱灯,听着母亲与赵姑姑说话间偶尔提及在苏州时的旧事,心中不禁生出向往之情来。
  在她有了记忆之后,从未去过江南之地。
  确切来说,她上辈子便哪儿也不曾去过。
  张眉寿这厢兀自托腮,沉浸在即将出门游玩的欣喜中,却不知自家二叔与大哥,已经找上了朱探花郎家,正坐在朱家的花厅里吃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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